75(勞動仲裁)自我腦卒中住進重症監護室開始,妻子群麗和妹妹就為我是不是算工傷跟公司鬧著要權益。,通過努力,公司拿出了四萬元醫療預付款。也在鹿城區勞動局起訴了公司,經過核算,如果工傷成立,我可以一次性獲賠70萬。但是公司一直不執行該判決,並上訴到溫州市勞動局。在我從療養院出院後一個月,溫州市勞動局向我送達了勞動仲裁開庭的通知書。這個時候的我,健康並沒有完全康複,說話的思維和邏輯也不是很嚴謹,我沒有請律師,隻是谘詢了一些勞動法的有關知識就出庭了!陪我一起的是我的家人,公司方麵出庭的是農貿市場的謝經理,公司辦公室主任以及公司法律顧問以及辯護律師,從整容上我已經完敗。果不其然,第一輪陳述之後,審判長就建議我庭外調解,並明確告訴我工傷不成立。案情焦點集中在我是因為摔倒引發的腦溢血還是腦溢血導致摔倒?我曾經想到過對方會有這個梗,也曾經找醫生證明我是因為摔倒而導致腦溢血,但是沒有醫生願意簽字。在對方律師咄咄逼人的追問下,我苦於沒有證據證明,一時間間啞口無言。審判長就此休庭進入合議,一小時後審判長宣布工傷不成立,撤銷了鹿城區的一審判決。自我腦卒中始,群麗就開始為我的各項權益奔波,這一段日子,她的苦無人能懂!娘家又不是在溫州,她的酸楚隻有她自己知道。她為我爭取到了低保戶並申請了廉租房,看著她如此辛苦,我心不忍,審慎之後,我決定離婚,放她走。下文(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