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試論推行民族文字的基本原則(1)(1 / 2)

我國憲法規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①自由到什麼程度,如何體現,誰來實施,雖然從來沒有人公開懷疑過根本大法,但在具體工作中卻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認為這“自由”隻適用於北方和西北少數民族,對南方不一定適用;有人認為隻適用於民族文字曆史悠久的民族,新創文字的就不一定適用;還有的認為隻適用於過去創造並獲得國家批準了的文字的民族,還沒有創造和推行的就不一定適用;再一種看法是發展民族文字隻能當拐棍,不必當作一種真正的文字;有的又認為,既然是自由,就不必講條件和需要,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創製一種新文字(包括方言文字),等等。上述種種問號,都和創製與推行民族文字的基本原則有關,本文擬對此作一初步探討。

一、一條重要的方針

各民族都可以自由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這是載入莊嚴的憲法的重要方針。如何對待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曆來是兩種民族觀的試金石之一。我國憲法上的這個條文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科學的民族觀。考察古今中外的曆史,因語言文字問題而爭吵、衝突、流血的事時有發生。1968年,比利時占該國人口51.3%的佛拉芒人和占40.7%的瓦隆人因語言文字問題發生激熟衝突,導致流血事件。前年,一向以和平寧靜著稱的瑞士,操德語的72%的居民和操法語的21%的居民因官方使用文字問題而發生衝突,導致了內閣危機。不過在資本主義製度下,語言文字問題是難以解決的,所以美國著名語言學家格勞斯金指出,盡管巴拉圭政府承認了瓜拉尼語,秘魯政府承認了克丘亞語,魁北克的加拿大法語得到了自治,西班牙的泰隆語得到了許可,美國的土著語言和移民語言因民權運動使白人的態度有了某種轉變……“但是,由於人們固有的種族主義,世界上眾多的少數民族語言將繼續受到歧視”。②試看神州,“風景這邊獨好”。③早在1949年第一麵五星紅旗即將升起的前夕,《共同綱領》就規定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以後曆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憲法,都莊嚴地寫上了這一條。這個“自由”不僅是指少數民族自己有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而且也指別的民族也要尊重這種權利,不得幹預。在憲法的保障之下,民族文字的推行、創製、研究獲得了它的春天。

一批造詣高深的漢族專家學者,踏上邊陲的崎嶇山路,為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發展灑下了辛勤的汗水,贏得了各族人民的尊敬和愛戴。在他們的培養之下,出現了一批少數民族出身的語言學家。雖然民族文字曾有過十年的浩劫,但是,它的第二個春天展示丁燦爛的未來。很難想像,載在憲法裏的一條莊嚴的條文會是暫時的,隻適用於一部分民族、一部分文字,這在理論和實踐上都是說不通的。十三大製定的黨的基本路線,給了我們有力的武器,說明憲法的條文絕不是權宜之計和官樣文章。按十三大路線,我國現在還處在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而且這個階段並不很短。在這階段,要在中國這塊曾經是自然經濟占主導地位的廣袤土地上,成長出以貨幣、信貸、股票、證券為內容的“符號經濟”,通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實現社會的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避免惡性運行和畸形發展。這初級階段的理論,應當使人們深刻反省,過去那種想在幾年內進人共產主義的狂熱,造成了多大的損害!值得人們注意的是,這種狂熱在民族文字上留下的陰影至今仍然相當深刻,有的人仍然像相信幾年可以實現共產主義那樣,以為短期內即可在中國實現語言文字的“天下大同”。殊不知語言文字統一的初級階段,恐怕比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還要長得多。在語言文字上的空想大同,必然會造成民族文化生態平衡的失調,從而影響民族地區的四化建設。以壯族地區為例,壯文產生的幾十年裏,實際隻有少數時間在推行,大部分時間則讓位給“大同”,各級領導幾乎都是一個樂觀的估計:壯族都懂漢語文了,用不著推行民族文字了。及至調查,才發現有700多萬人是文盲或半文盲,大家為之一驚!大多數壯人依然操壯語,掌握漢語文的不過幾百萬人。從這裏可以看出,憲法上的條文有著多麼堅實的理論根據和現實依據。

二、語言轉用狀況是發展民族文字的客觀依據

要不要發展民族語言文字,其根據是現實的語言轉用狀況,而不是某個人的意誌使然。實際上實現語言轉用並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以曆史上的滿族為例,從努爾哈赤於16世紀末到17世紀初在東北新賓一帶提倡學習漢文化,到後來滿族貴族入主中原,前後經過300年左右,才實現了轉用漢語。那時滿族分成八旗(1601年建立四旗,後增四旗).每旗由五參領(甲喇)廿五佐領(牛錄)組成,分赴全國各地,建立與州縣並行的八旗衙署,形成一個個獨立無依的滿語據點,語言上處於漢語的包圍之中。即使這樣也還要經過300年才實現轉用。解放以後,民族間團結合作,交往密切,轉用的速度加快了,但是實際情況卻表明,轉用並沒有像一般人所想像的那麼容易。廣西馬山縣是一個壯族聚居的縣份,壯族占80%以上,漢族和瑤族是少數。這個縣離南寧120多公裏,是南寧市北部的一個縣,它的文化狀況在壯族各縣不靠前也不靠後,居其中。去年我在這個縣五個家庭做了調查,結果令人沉思。第一家韋方英,壯族,家在縣城郊區,離中心街道4公裏,兩老加上5個兒子、兒媳和孩子共22人。除小孩外,大人當中,會講點漢語(柳州話)的人占40%,不會的占60%。至於漢文,能寫半通不通的書信的不到三分之一。第二家藍英龍,家住離縣城15公裏的百米屯,離公路三裏,山村在穀地,尚平坦,汽車可到村頭。全村純壯族,30多戶。藍家三個兒子兩個姑娘,兩老加兒媳、女婿(在同村),共14人,能講點漢話(粵語)的占23%,其餘全不會,占77%。第三家潘炳康,家住離縣城25公裏的古歐屯,在公路邊,全村30多戶,純壯族。潘炳康到安徽當過兵,現在還能聽懂一般漢語會話,但已經講不了幾句,算懂一點。兩個兒子在外地當臨時工,懂點漢語。小女兒初中畢業,能用漢語交談。全家懂點漢語的占36%,其餘占64%。第四家藍英祖,家離縣城30公裏,離公路5公裏,村名臥牛坑,全村純壯族。藍家老夫婦倆加兒子兒媳,大小8口,隻有一個兒子上過小學,回家芳動多年,漢語文隻會認幾個字了。其他人不會漢語。以上四家加起來,懂漢語的平均為25%,不懂的占75%,在壯族中,這幾家不算是最差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他們活動範圍的100公裏以內,都是壯語的天下,因此很難實現轉用。不僅如此,到這一帶定居的少量漢族人,反而被壯化了。例如:梁振華,漢族,湖南人,40年代逃荒到廣西馬山縣,落腳古寨鄉束竹屯,全屯40來戶,除梁家外全係壯族。此屯離縣城28公裏,離公路3公裏,已自修公路到村,去年尚未使用。梁家由於生活在壯族中,除老人仍懂漢語外,兒子們隻懂幾句生活用語,孫子輩則一句不會,全家不僅對外交際全用壯語,就是在家庭內部,因為兒媳全是壯族,也都用壯語交談。父親有時用漢語和兒子講話,兒子卻用壯語回答他。馬山縣僅40多萬壯族,在1700多萬壯族中隻占很少一部分,桂西上千萬壯族居住連成一片,其轉用之難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