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協議未能達成時你該幹些什麼(1 / 3)

盡管談判前,人們都抱有很大的期望,但不論你有多麼高明的談判技巧,協議仍有可能未能簽定。正如探戈舞必須由兩個人跳一樣,做成一筆交易也必得雙方,或甚至多方都同意才行。有很多理由可以使你的談判對手不願意同你共舞。

如果你因此就有點不高興,那可於事無補,能夠既保持你的尊嚴和原定方案離去,又能敞開將來的大門,才是最明智的。除這個問題外,本章所討論的還有關於當時機成熟時如何再行談判的事。本章還附帶著談一談諸如仲裁和調解的問題,這些也都是談判中可以用到的辦法。最後,不管談判走的是哪一條路徑,也還是有些普通適用的法則,值得你記住。

1方案使談判的大門再開

每當你的第一方案終於撞了南牆時,那下一步就該動用你的其他方案中排在最前麵的那一個了。但是,正如前文所述,這時你必須留意將來再談的大門別關——即使再談不大可能。但如果真的你又同那位對手見了麵,那筆交易就仍有可能做成。

假如說上次你們在交易告吹時,並未討論過其他解決方案,那麼重開談判肯定是個好消息。當然,如果你發現對方的立場絲毫沒有改變,也隻能是一場空歡喜。但是,如果你能在重開談判時,帶去另一類似的來源貨物或服務,並已經開始在這方麵做工作時,任何事情都絕不可能隻是鐵板一塊。

如果你手裏還沒有什麼與第一次詢價時不同的東西;那你完全可以將重新談判再行推遲。但是,如果過去的時間已經很長,而你又有了新的生意要談,這時候你可就得做出決定,到底在下列三個方案中選擇哪一個。這些方案是:(1)告訴第一次談判的對方,說你們對那筆生意已不再感興趣;(2)終止與新對手的談判;(3)兩個談判同時進行。

除非上次談判使你是那麼地不滿,以至於你再也不想同那位對手打交道,但拒絕同人家重談絕無好處。另一方麵,既然上次是最後鑽進了死胡同,當然也不能期望這次就一定會有結果。對這一點你也得有心理準備。

因此,為避免重蹈覆轍,你最好還是讓兩個談判同時分別進行。誰知道呢?也許他們雙方之間還會相互競爭,從而使你做成更為有利的交易也說不定。那將是很精彩的一幕,特別是在你經過多方努力,仍未能將上次的生意做成之後。

為在這方麵取得成功,最好的辦法是加快同你第二個對手的談判,使他們盡快地提出最後報盤。與此同時,你得盡可能拖延與第一個對手的談判,以便你有時間完成剛說過的那件事。顯然這裏還有個問題,那就是你是否應當或什麼時候讓你的對手知道,他另外還有一個競爭對手。

如果你繼續同第二個對手談判,卻又讓人家背著包袱,等著你去跟第一個對手心安理得地談條件,從道義上講,這至少得說是不夠公平。但問題的另一麵是,如果你一下子就告訴你的第二個對手,說你的第一個對手又想回來談時,那這位第二號選手很可能會立即退出。這豈不就等於讓你自己再去同一個交易還可能做不成的對手,重演已經演過的一場戲麼?

所以,還是從兩個對手那裏都得報盤最好。一旦兩個報盤均已到手,你就可以告訴你的第二個對手說,你從第一個對手那裏又得到了一個報盤。為公平起見,你的第二個對手,是在你上次陷入了死胡同後才加進來的,那讓他們來提出最最後麵的那個報盤,也算對得起人了。與此同時,你還得讓第一個對手,也知道你又從別處得了個報盤。到了這時候,讓這二位競相報價好了,最後的結果將是一方被擠了出去,你得到最佳報盤。當然,如果雙方誰也不肯退出去,你也沒什麼難處,誰的生意有利,就跟誰做不就結了麼?

2為重開談判而又不丟麵子的策略

談判已經破裂,而且從此再也沒聽到對方的消息,這並不意味著這筆生意算是徹底黃了。由對方先來找你那當然好,因為這不但告訴你,對方對達成協議很感興趣,在策略上你也算是占了上風。

由於是他們主動聯係,從理論上講,這至少說明他們比你更想做這筆交易。這樣,重開談判的時間和地點,就多半得由你來定了。例如,當你接到對方要求再談談的電話時,你大致就可以這麼說:“當然可以再談談,那麼星期五早10點到我們這兒,怎麼樣?”因為對方不知道你是急於重開談判,你接到對方關於談判應在哪裏、何時進行的答複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相反,如果是你在尋找達到協議的可能性,可過了一兩個星期之後,卻仍聽不到對方有什麼動靜,這時由你來打個電話給對方,也不是不可以的。很可能對方會告訴你,他們不想再談了。但這至少使你能夠確知,這筆交易已徹底告吹。

更有可能的是,對方還想聽聽這回你說些什麼。所以,到了必須那麼做的時候,也大可不必羞羞答答。假如談判重開,使協議達成的最好辦法,將是拿出點新東西來。至於這新東西是什麼,那得由你們談判的內容決定了。順便說一句,對你方最後報盤做了多大修改,並不比你主動聯係這一事實更重要,這說明你有達成協議的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