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起於東漢中期的清議之風,在東漢末年為清談之風所取代。清談本來是鄉裏對士人的輿論品評,它以名教為準則,對社會進行幹預。東漢末年,黨錮禍起,朝政敗壞,許多知趣士人收斂起“上議朝政,下譏卿士”的鋒芒《後漢記·桓帝延熹九年》。,向往起明哲保身的名士風流,於是以談玄為主要內容,以祖尚浮虛為特征的清談之風悄然而起。到魏晉時期,清談已成為當時士人所普遍崇尚的社會風氣,成為“魏晉風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清談一般分主賓兩方,一述一詰,述稱為“通”,詰稱為“難”。有的高士則常自為賓主,反複論詰,使論點深入,以炫耀自己的風采。如《世說新語·文學》載曰:“何晏為吏部尚書,有位望,時談客盈坐。王弼未弱冠,往見之。晏聞弼名,因條向者勝理語弼曰:‘此理仆以為極,可得複難否?’弼便作難,一坐人便以為屈,於是弼自為客主,數番,皆一坐所不及。”清談時,談士們盛服華飾,手揮塵尾,姿態閑雅,望之若神仙中人。《世說新語·文學》載孫安國與殷中軍的清談場景曰:“孫安國往殷中軍許共論,往反精苦,客主無閑,左右進食,冷而複暖者四,彼我奮擲麈尾,悉脫落滿餐飯中,賓主遂至莫忘食。殷乃事孫曰:‘卿莫作強口馬,我當穿卿鼻。’孫曰:‘卿不見決鼻牛,人當穿卿頰’”。真是一派名士風度。
西晉時、王衍,樂廣等人以善談而擅名一時。樂廣“性衝約,有遠識,寡嗜欲,與物無競。尤善談論,每以約言析理,以厭人之心”,被世人稱為“人之水鏡,見之瑩然,若披雲霧而睹青天也”《晉書·樂廣傳》。所談的範圍已比魏時有所擴大,據《世說新語》所載,某次在洛水之濱的清談,其論題已涉及名理,《史》、《漢》、延陵、子房等。《世說新語》卷上《言語第二》。可以看出曆史和人生都是清談的內容,而從所提到的延陵生、張良等曆史人物看,清談所反映的還是明哲保身,隱逸避世的意趣。東晉南朝時一些高僧也加入清談之列,《世說新語·文學》就載有江南僧人僧音與王苟子在瓦官寺清談的場麵。這時其談論的題材也就更為廣泛,據《陳書·馬框傳》記載,馬樞與蕭綸等清談時,《周易》、《老子》、《維摩》皆為題材,儒、道、佛“數家學者,各起問端”。可見內容之廣,南朝晚期,清談之風已減,雖有一二高士欲重振玄風,但未見有效。
放情於山水,是魏晉南北朝時期文士所崇尚的又一風氣。竹林七賢之一的阮籍,有時登山臨水,經日忘歸;而且他遊覽山水的方式十分獨特,常常率意獨駕,不由經路,直至不通車之處,而痛哭而返。西晉名將羊祜,亦喜山水,曾多次登峴山,置酒言詠,終日不倦。《晉書·羊祜傳》。東晉時,士人放情於山水之風尤盛。謝安寓居會稽時,出則遊弋山水,入則言詠屬文,朝廷多次征召,皆辭疾不出。王羲之辭官後,與東土人士盡山水之遊,遊遍東中諸郡所有名山,又泛舟於滄海,曰:“我卒當以樂死。”《晉書·王羲之傳》。陶潛則更是自稱“少無適俗韻,性本愛丘山”,在自然山水中尋找精神寄托,以求得真實的自我。
此外,服散和酗酒之風也在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文士中盛行,本書另有專款敘述,此不贅語。
對於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武士來說,所崇尚的則是豪俠之風。愛行俠義最典型的兩晉之際的祖逖。《晉書·祖逖傳》載曰:“逖輕財好俠,慷慨有節尚。每至田舍,……散穀帛以周貧乏。鄉黨宗族以是重之”;“賓客、義徒,皆暴傑勇士,逖遇之如子弟。”如遇賓客、義徒因故被官吏逮捕,祖逖就想方設法去解救他們。在戰亂不斷,社會動蕩的年代裏,慷慨輕財、周濟貧困、遇下人如子弟、見危難相救等俠義行為是頗能籠絡人心的。祖逖原居範陽遒縣(今河北淶水北),西晉亡後率鄉黨宗族南遷,後又以其鄉黨、宗族為核心聚集的精兵,抗擊後趙,這與他平時的豪俠之風是分不開的。又如東魏時渤海蓨(今河北景縣)人高乾家族,父高翼“豪俠有風神,為州裏所宗敬”;弟高昂“招致劍客,家資傾近”,因而“鄉閭畏之,無敢違忤”;高乾則“少時輕俠,數犯公法,長而修改,輕財重義,多所結交。”由於高乾家族以“豪俠立名”,因此周圍聚集有一大批“率性豪俠”的追隨者,後來成了北齊神武帝高歡的重要兵力。《北史·高允傳》。趙郡伯(今河北隆堯堯山鎮)人李元忠向以俠義聞於世。當他得知家族中有人在鄉裏放債求利時,就將那些債券燒掉,因此深得鄉人敬重。當時“盜賊蜂起,清河有五百人西戌,還經南趙郡,以路梗共投元忠,奉絹千匹。元忠唯受一匹,殺五羊以食之。遣奴為導,曰:‘若逢賊,但道李元忠遣送。’奴如其言,賊皆舍避。”《北史·李靈傳附元忠傳》。說明,在當時,俠義之舉頗得人望,連盜賊也敬重之,因而成為人們一時崇尚的風尚。
3.婦女風氣開放
魏晉南北朝時期,由於社會風氣比較開放,在社會生活中,婦女地位比秦漢要高,婦女參加社會活動比較自由和活躍。三國魏時,“婦女與宴會”的事例,史籍多有記載,如《三國誌·魏誌·王粲傳》附吳質注引《質別傳》曰:魏文帝“嚐召質及曹休歡會,命郭後出見質等。”《三國誌·魏誌·劉禎傳》注引《典略》曰:曹丕為太子時,“嚐請諸文學,酒酣坐歡,命夫人甄氏出拜。”《三國誌·魏誌·衛臻傳》曰:“夏侯惇為陳留太守,舉臻計吏,命婦出宴,臻以為末世之俗,非禮之正。”按照舊禮儀,“婦人不與宴會”,衛臻“非禮之正”的指責是有根據的,但也反映出當時社會生活中,婦女參與交際,已成為一種時尚。兩晉時這種風尚依然流行,晉代名士阮藉就曾與“鄰家婦”一起飲酒,《世說新語·任誕篇》曰:“阮公鄰家婦,有美色,當坊酤酒。阮與王安豐常從婦飲酒,阮醉,便眠其婦側。夫始殊疑雲,伺察,終無他意。”據有關史料記載,當時婦女不但參與宴會,而且廣泛參加其他社會活動,葛洪《抱樸子·疾謬》曰:“而今俗,婦女休其蠶織之業,廢其玄之務,不績其麻,市也婆娑,舍中饋之事,修周旋之好,更相從詣,之適親戚,承星舉火,不已於行。多將士從,暐曄盈路,婢使吏卒,錯雜如市,尋道褻謔,可憎可惡。或宿於他門,或冒夜而返,遊戲佛寺,觀視漁畋,登高臨水,出境慶吊,開車褰幃,周章城邑,盃觴路酌,弦歌行奏,轉相高尚,習非成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