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中國強-5型飛機(2 / 3)

技術數據

強-5型飛機翼展9.68米;

機長15.65米;

機高4.33米;

機翼麵積27.95平方米;

主輪距4.4米前輪距4.10米最大起飛重量11300千克;

正常起飛重量9130千克;

最大載彈量1500千克;

推重比(起飛)0.71;

翼載荷(起飛)3.26千牛/米2(332千克/平方米);

最大平飛速度(高度5000米)1240千米/小時;

巡航速度(高度11000米)807千米/小時;

實用升限16500米;

最大航程16300千米(機內燃油);

最大續航時間1小時55分;

起飛離地速度330千米/小時;

起飛滑跑距離700-750米;

著陸滑跑距離1060米;

主要機型

強-5型飛機強五有多種機型,包括強五基本型(原型),強五甲(戰術核武器投擲專用機型),強五i,強五ⅱ,強五ⅲ(也稱a-5c),強五乙(魚雷攻擊機)。

(1)強-5基本型:

即原型;強-5甲是戰術核武器投擲專用機型,1972年1月7日,甲型機成功完成氫彈試驗。

(1)強-5Ⅰ:

強-5航程較短等問題較為突出。1977年4月加大航程的改型機的方案開始實施。方案包括7項重大改進項目,如將炸彈艙改為油箱艙,加大主油箱,並增設一個軟油箱;改用加力推力為36.8千牛的渦噴-6甲Ⅲ型發動機等,命名為強-5I。83年12月3日,強-5Ⅰ設計定型。

(2)強-5Ⅱ:

是在強-5I的基礎上又做了4項重大改進而成的。4項改進是:采用壓力加油係統;安裝護尾告警器;換裝射擊轟炸瞄準具;增加外掛武器和安裝電動投彈器等,作戰性能又有提高。七十年代後期,強-5的生產轉變為生產強-5Ⅱ型,產量逐步減少。但得到了北朝鮮數量較大的定貨。西方稱強-5Ⅱ為A-5B。Ⅱ型同樣去掉了內部武器艙,代之以一個固定油箱。

(3)強-5Ⅲ型飛機:

是針對巴基斯坦的出口型飛機,也稱A-5C。1983年1月,強-5Ⅲ型飛機通過技術鑒定。同年3月,第一批Ⅲ型出口巴空軍。1983年2月,巴空軍接受了其首批訂貨42架強-5Ⅲ的第一架。首批12架強-5出口,成為中國外銷的第一種自行設計的戰鬥飛機。這些飛機組編了巴空軍第16中隊,取代了第7中隊的B-57戰術轟炸機,並重新裝備第26中隊,之後有更多的強-5交給巴方。Ⅲ型在I型的基礎上,根據巴基斯坦提出的具體要求進行了改進。改裝的內容主要有:加大航程;增加外桂架,以掛載巴國的導彈、炸彈和集束炸彈;將組合掛梁改為整體鑄造;換裝較先進的超高頻電台、敵我識別器等32項設備,座艙布置有所修改。但其改進還是很有限的,其出廠單價低於500萬美元。主要設計者為石屏、丁寶貴、童承祖等。1982年試製出3架樣機,9月7日首飛,到12月共飛行130架次,共101小時,性能達標。後其彈射座椅被馬丁·貝克公司的PKD10型零高度零速度彈射座椅所取代,增加了一些西方儀表設備,並且為在機器外側外掛點采用了AIM-9“響尾蛇”空空導彈掛架,以取代中國造的PL-2、PL-2B或PL-7導彈。1985年初,按巴基斯坦首4比訂貨合同生產的最後13架飛機交付。這時巴空軍又訂購了98架強-5Ⅲ,以裝備三個中隊,並作為補充消耗的儲備。

(4)強5甲:

是1970年根據空軍要求改型的特種武器載機,是專門為核試驗而研製的,所以又稱為強5核武器運載機,強5甲與強5其它型號的明顯區別是其機腹有一個較大的凹進部分,以方便裝載核彈。該機於1972年1月7日由飛行員楊國祥駕駛進行投彈獲得成功。

(5)強5乙:

是為了滿足海軍航空兵的要求於70年代初研製的魚雷攻擊機,機頭由原來的錐形改為略呈下垂的鈍圓形,並抬高於座艙的位置,主要是為方便駕駛員在海麵上空投彈時觀察海上的艦船。

(6)強5ⅰ:

是以加大航程為主要目標的改型,該機相對原型機有多項改進,在保持強5基本性能的基礎上增加了載油量,調整了機翼外掛,改用了增大推力的發動機,在航程、機動性、起降性能上有明顯提高,阻力傘也從基本型安裝在機尾下部移至垂尾根部。

(7)強5ⅰa:

是強5ⅰ的進一步改進型,其性能比強5ⅰ又有了明顯提高。

(8)強5ⅱ:

是強5ⅰ的另一種改進型,所追求的性能與強5ⅰa不盡相同,但也有明顯提高。主要增加了壓力加油係統,換裝了新型射擊轟炸瞄準具,增加了外掛武器品種。

(9)強5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