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尼布楚條約》的意義與遺留問題的解決(1 / 1)

《尼布楚條約》是中俄兩國在平等談判基礎上訂立的第一個邊界條約,其內容基本上體現了兩國政府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原則。沙俄鞏固了他對西伯利亞的占有權,而且獲得了同中國通商的權利。清廷則通過該條約確定了中俄東段國界,從法律上肯定了中國對黑龍江與烏蘇裏江流域的主權,為中俄邊境地區帶來了一百五十多年的和平。在遏製沙俄侵略上也是有深遠意義的。

但清政府在簽訂《尼布楚條約》後,放鬆了警惕,認為從此就可以高枕無憂,並沒有加強在黑龍江以北和烏蘇裏江以東的邊防和有效治理,這為沙俄後來輕易吞並這些地區提供了便利。在康熙帝晚年,沙俄利用清廷的這個紕漏,不斷蠶食中國領土。清廷雖多次與沙皇政府交涉,要求雙方早日劃定中段邊界及解決與此有關的問題,但沙皇政府卻對此置若罔聞。情急之下,清廷在雍正二年(1724)斷然停止中俄貿易。由於俄國龐大的商隊每年在中俄貿易中都會賺取豐厚的利益,為保住這一財源,沙俄政府不得不在雍正二年派出特遣駐華全權大臣——薩瓦·務拉的思拉維赤,率領俄國使團赴中國談判。雍正四年(1726)冬,俄國使團到達北京。清廷派吏部尚書查弼納等人為代表,雙方進行了六個月談判,就原則問題達成了十項協議。接著,兩國使團前往邊界上的布拉河畔勘定邊界,達成協議。雍正五年(1727)八月三十一日,中俄雙方簽訂了《布連斯奇條約》。條約規定:東起額爾古納河,中經恰克圖附近的楚庫河(赤奎河),西迄唐努烏梁海地區西北角的沙畢納伊嶺(即沙賓達巴哈)的邊界走向,中間樹立界碑,以南屬於中國,以北屬於俄國。根據這個條約,雙方又簽訂了《阿巴哈伊圖界約》和《色楞額界約》,以詳細勘分邊界。雍正六年(1728)六月二十五日,中俄兩國全權使臣在恰克圖正式簽訂了兩國政治、經濟、宗教等方麵的總協議《恰克圖條約》。條約共十一款,主要內容有四個方麵:

1.邊界,其內容與《布連斯奇條約》相同;重申了中俄《尼布楚條約》關於烏第河與外興安嶺之間地區暫行存放的規定;

2.貿易,規定俄國商隊每三年來北京一次,恰克圖為邊界貿易地點;

3.允許俄國在北京俄羅斯館內建造東正教堂;

4.交換越境人犯。

上述條約,正式規定了中俄中段邊界,在一定時期內限製了俄國的侵略。

事實上沙俄並沒有完全遵守《尼布楚條約》《布連斯奇條約》以及《恰克圖條約》。沙俄在18世紀便開始派遠征隊進入庫頁島北端,襲擊當地赫哲族人,修建營舍並開采煤礦。到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占領了庫頁島南部,把赫哲人逼回了大陸。由於清政府在庫頁島沒有駐軍,所以直到鴉片戰爭時期沙俄才正式通知清政府關於對庫頁島的占領。

鴉片戰爭爆發後,清政府的無能與軟弱給了沙俄絕好的侵略機遇。從1858年開始,沙俄通過《璦琿條約》《天津條約》《北京條約》等一係列不平等條約,侵占我國一百四十多萬平方公裏的廣袤國土。

新中國建立後,中蘇結成緊密的同盟關係,中蘇邊界問題雖未解決,但兩國的親密關係掩蓋了在邊界問題上的潛在矛盾,雙方基本按實際控製線維持了中蘇邊界的平靜。然而隨著20世紀50年代末期中蘇關係的惡化,邊界問題上的陰影再次顯露出來。中俄雙方爆發了珍寶島事件等一係列的邊界摩擦。

珍寶島事件後,中蘇雙方恢複了邊界問題談判。中國在邊界問題上的原則和立場是一貫的,即在肯定19世紀清政府和沙俄簽訂的邊界條約是不平等條約的基礎上,仍願意本著尊重現實的態度和以中蘇兩國人民友誼為重的原則,以這些條約為基礎全麵解決中蘇邊界問題,不要求收回沙俄通過那些不平等條約從中國割讓的土地。至於後來任何一方違反那些條約而侵占另一方的領土,原則上必須無條件歸還對方,但雙方可以根據平等協商、互利互讓的原則,考慮當地居民的利益,對邊界作必要調整。中方的態度是合情合理的,既維護了中國的主權,也尊重了現實和蘇聯的利益。但由於國際形勢的變化,這次談判又一次地無果而終。

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後,由於國際和中蘇國內形勢的變化,雙方政治關係逐漸改善,這就為解決邊界問題創造了條件。在友好合作的精神下,中俄雙方再一次積極投入劃界談判當中。

經過長時間的艱苦談判,1991年5月,中蘇兩國外長簽訂了《關於中蘇國界東段的協定》。2004年10月,中俄兩國外長又在北京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於中俄國界東段的補充協定》。這兩部劃界協定是中俄雙方共同努力,互利互讓的結果,它們的簽署標誌著長期困擾中俄兩國的邊界問題得到了徹底解決,這不僅對維護我國東北地區和整個東北亞地區的安全與穩定有重大意義,也為消除俄羅斯國內部分人對我國的誤解,建立中俄兩國的世代友好關係打下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