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兒的喪事結束,女兒的婚事又提到了日程上來。
話題一共有兩個:一是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舉行婚禮;二是我這個老頭子的何去何從。
女方的親戚大都在浙江,在北京的,無非是她自己的一些朋友,也好打發。關鍵是男方的親友,不但數量眾多,而且散處在香港、新加坡、印度尼西亞,家境還都比較好,不請他們,要落埋怨;請他們,往返路程遙遠,機票加上住旅館的費用,開支巨大。我的意見,是在北京登記結婚,請一請她自己的朋友們,我的朋友,都是她的叔叔阿姨一輩兒,就不用全請了。然後新婚夫妻到香港、新加坡、印度尼西亞一家一家拜訪,相當於蜜月旅行,最後到達澳大利亞,拜見公公婆婆。這樣辦理,哪方麵都照顧到了,誰也不得罪,還大家都省錢。
這個問題好商量,也容易解決,難辦的是我這個孤老頭子,“往後的日子”怎麼辦。
女兒當然希望我隨她一起出國定居。但這不是我的所願。如果我想出國,早就走了。1984年吳弘達出國的時候,到北京來辦理簽證,住在我家裏,就多次動員我和他一起出國。我說:我是個華文作家,我的市場在國內。當然,此一時也,彼一時也。當年出國,是圖個人事業的發展;今天出國,是求晚年生活的安定。如果僅僅從生活出發,澳大利亞的環境肯定比國內好。除了對老年人的各種福利優待,還有那種新鮮的大自然幹淨空氣、特別是自由民主的空氣,在中國大陸是呼吸不到的。可是,我雖然已經年將八十,個人事業卻不但沒停止,反而更加有所發展了。我和多數老作家不一樣,人家是進入老年期以後,思路枯竭,創作欲減退,有的甚至封筆了;我呢,由於青春期被冰凍了二十多年,時間好像停止了,進入老年期以後,青春活力居然一點兒也不見降低,不僅每天在電腦屏幕前麵工作十幾個小時不覺得勞累,新作品能夠源源不斷推出,就是身體也不見衰老,八十來歲的人,看上去就像六十多歲,能吃能睡,思維活躍,健步如飛,七十歲以後堅持每年春天環繞昆明湖一周,重陽登高總要爬上西山“鬼見愁”香爐峰;我說話聲音洪亮,開講座做報告,一場兩三個小時,不用講稿,滔滔不絕,中間不用休息也不用上廁所;眼睛一點兒也不花,老伴兒還不到七十歲,早就穿不上針了,還得我給她穿。既然上蒼賦予我這樣多的有利條件,如果還不珍惜,還不好好兒利用,不是太對不起老天爺了嗎?因此,我進入老年期以後,反倒“煥發青春”,進入了寫作的旺盛期!何況我手頭已經寫成卻因為各種原因積壓著沒出版的稿子,就有上千萬字。我總得尋找機會、創造條件讓它們見天日呀!
這樣的現實情況,分明是不叫我停止寫作,也就是不讓我離開大陸,不讓我出國去種花養鳥,帶外孫逛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