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閑 話 勞 改(1 / 3)

這部書不是小說,而是一段難以忘懷的記憶、一段忠實的記錄,寫的是勞改隊中“就業人員”形形色色的婚戀故事。

我在勞改隊生活了二十多年,經曆了天天背死人的三年“自然災害”和頃刻之間房倒屋塌全場砸死五百多人的大地震,真是九死一生,僥幸能夠活了下來,最後走出勞改農場,簡直就是一大奇跡。

自古以來,監獄裏關押的大都是最好的人和最壞的人。我當然算不上是最好的人,但自信也還不是最壞的人。於是我這個“中間分子”周旋於最好的和最壞的人中間,在夾縫中求生,一呆就是二十三年!

我之所以有幸能上“勞改大學”,是因為新中國進行了多次運動,有的還“擴大化”了,公安局不但把許多好人和壞人送進了勞改隊,還把一大批像我這種不好也不壞的“中間分子”也收羅進來了。

勞改隊裏生旦淨末醜各色人等一應俱全,演出的是有文有武有聲有色五花八門的連台好戲。一個作家,有幸能夠在這種場合生活幾年,所得到的學問,肯定比上幾個大學、拿到博士和博士後的收獲還要多;所得到的創作素材,簡直取之不盡,用之不竭。隻可惜“勞改大學”的“收費”太高,“學製”也太長,許多人包括我在內,都是付出了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代價,曆時二十多個春秋方才“畢業”的。更可憐的是:有人付出了同樣的甚至更高的代價,卻沒能等到畢業,就“夭折”了。

我既然有幸能夠在“勞改大學”混到畢業,取得了一張畢業證書,就不能辜負老天爺的安排,應該把我在勞改隊的所見所聞和親身經曆寫出來,留給世人去閱讀並反思。所謂“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嘛!

根據資料,前蘇聯是警察和犯人占人口比例最多的國家:各種罪犯占人口的十分之一;各種警察則占人口的十六分之一。注意:罪犯和警察都不可能是很小和極老的人,因此在成人中的所占比例數肯定要比上述數位要大得多。而勞改犯和警察大都不是光棍兒,他們的遠近親屬加在一起,據說超過了一億,要占蘇聯當時人口總數的一半兒還多。也就是說:每兩個前蘇聯人,其中就有一個和“勞改”有直接的或間接的關係。

因此,前蘇聯人一提“勞改”二字,幾乎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更何況亞·索爾仁尼琴寫的《古拉格群島》,早已經把前蘇聯勞改犯的生活描繪得淋漓盡致了。他那部作品得到諾貝爾獎金以後,被翻譯成二十多種文字在全世界大量印刷,中國早先是由群眾出版社出版了內部發行版,現在則有了公開發行的版本。應該說:關於前蘇聯的勞改,中國人也是比較熟悉的。

中國的警察和犯人總數一共有多少,因為手頭沒有可靠的數據,不得而知,更不敢妄猜。但是根據曆次運動的百分之五累計起來,數目可能也不少。自從中共中央決定不再搞運動,到今天已經整整三十年了。因為運動而進監獄的人可能已經沒有,但是法製依舊不健全,司法、執法人員中,不但有許多人的水平和素質十分低下,而且許多場合依舊不同程度地受到權力的幹擾,依舊是人治而不是法治,以致不該進監獄的人還有鋃鐺入獄的,而應該進監獄的人依舊有逍遙法外的。

今天,中國當局已經取消了“勞改”一詞(英語中卻增加了laogai一詞,而且收進了《牛津大詞典》),公安局的“勞改工作處”,也大都改為“監獄管理局”和“勞動教養管理局”,和三十年前的“勞改大隊”在管理上已經有了相當大的改變了,因此今天的中國人,特別是海外的華人,有很大一部分人對五十年前的勞改生活是相當隔膜的。為便於今天的年輕人理解當年的勞改生活,在進入故事之前,特別單寫一篇前言,簡單介紹一下什麼叫“二勞改”以及勞改之由來及沿革,似乎不是沒有必要。

“勞改”是“勞動改造”的簡稱,是新中國的偉大發明之一。

“勞動創造世界”,是共產黨人的基本認識。無產階級認為勞動是神聖的,光榮的。十月革命勝利之後,蘇聯的革命者喊過“不勞動者不得食”的口號;上個世紀的二三十年代,中國的革命者也喊過“勞工神聖”的口號。

新中國建立之前,“解放區”流傳過許多通過強製勞動或半強製勞動的手段改造二流子的故事。建國以後進行土地改革,還製定了通過勞動改造地主、富農的措施和政策。當時的計劃,是通過最多七年時間,把地主和富農都改造成為自食其力的農民。接著又公布了《懲治反革命條例》,除了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必須堅決予以鎮壓之外,對於判處徒刑的各種犯罪分子,都采取“勞動改造”的政策,目的是通過勞動把各種犯罪分子改造為遵守社會主義法製的新人。

變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變反社會主義力量為建設社會主義力量,這當然是極大的好事。大家稱讚、歌頌黨的勞改政策偉大,根本原因就在這裏。

20世紀60年代以前,經過勞改釋放出來的人,不論他留在勞改單位工作或在社會上就業,凡是不剝奪政治權利的,完全享受與一般公民相同的政治權利:不但一視同仁,一樣可以參加工會,隻要勞動積極,有貢獻和創造,一樣可以被評為勞動模範,到療養院去療養。

但勞改絕不是萬能的。勞動可以創造世界,可以改造好吃懶做的“二流子”;但是單純的體力勞動,並不能改變一個人的世界觀。思想認識問題,還隻能通過理論和實踐來檢驗,來改變。因此,任何時候,勞改犯中必然有“反改造分子”存在。在勞改釋放的人中,繼續或重新犯罪的比例,也絕對比普通百姓多。大概從上個世紀60年代初開始,在“淨化城市”的口號下,首先在北京市推出一項新政策:凡是北京市戶口的犯人,勞改釋放以後,都不許離開勞改單位,一律強製留場(廠)就業,繼續勞動改造,單有一個名稱,叫做“就業人員”。所不同的是發給工資:一級工32元,二級工36.5元,三級工41.6元,四級工47.3元,五級工、六級工······,名義上是有的,但實際上不存在,或基本上不存在,倒是還有“等外級”:等外一級27元,等外二級25元。此外,還有一個“內控”的原則:所有“就業人員”的工資總平均數,不能超過32元。也就是說:有一個二級工,就必須有一個等外一級工。以此類推。

就業人員工資低,還在其次,關鍵是政治待遇。因為帶上了“強製”二字,是“繼續改造”性質,而且是終身的,等於勞改釋放之後又判了一次無期徒刑。就業人員與勞改人員、勞教人員統稱“三類人員”,都歸各省市公安局勞改處(北京市公安局屬下的勞改工作處,後來升級為勞改局)管理,因此身份與勞改犯相差得並不太多:有人身自由,但是連星期假日外出也必須請假,而重大節日或有外國貴賓來訪的日子則絕對不許外出,隻能集體聽廣播;有通信自由,但是管教幹部有公開或秘密檢查你來往信件的權力;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隻能選場(廠)長、政委等幹部當人民代表,絕不許選就業人員當人民代表(這一條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實際上必然如此)。

根據以上種種,人們通常把“強製留場(廠)就業”的勞改釋放分子、勞教解除分子,統稱為“二勞改”,因為那是“勞改以後的第二階段”,相當於學位的“博士後”。

但是也有人把勞動教養稱為“二勞改”,因為“勞動教養”終究不是勞改,而是第二種勞改。此外,還有人把“組織勞動”也叫做“二勞改”。所謂“組織勞動”,是“組織閑散社會成員強製參加勞動”的簡稱,歸公安局治安管理處管理。

“二勞改”這個名稱雖然不見於國家法典和當代漢語詞典,但在勞改單位及其所在地的人們口語中,則是絕對通行的,隻不過具體涵義可能會因地而小有差異罷了。

前麵說過:二勞改是從勞改犯和勞教分子蛻變而來的。

勞改犯,指的是經過法院(包括共產黨建政初期的軍管會)正式判刑的各種罪犯,歸監獄係統管理。

各國通例,監獄和看守所都隸屬於司法係統:監獄裏關的是已決犯,看守所關的是未決犯。從前的舊中國,實行的也是這種管理體製。

共產黨建政後,由於大規模逮捕“反革命分子”,加上曆次運動的“百分之五”累計起來,再大的監獄係統也要人滿為患的。於是,除了每個城市設立一個“正規的”監獄供外國人參觀之外,又在本地或外地(最遠的可達幾千公裏之外,例如在東北的興凱湖和白城子,在河北省的寧河縣,就有屬於北京市公安局管轄的大規模勞改農場,公安局內部稱為“飛地”,上海和廣東,則在新疆和青海設立“飛地”辦勞改農場)成立了若幹個“勞改大隊”,簡稱“勞改隊”,對外則稱地方國營某某農場或某某工廠,連同監獄,都歸公安局所屬的勞改工作處管轄。例如北京市公安局的第五處,就是勞改工作處,監獄長則掛勞改工作處副處長的銜兒。

在“處長”這個職銜中,很可能勞改工作處處長是最大的了。因為一個處下麵要管轄若幹個勞改大隊,而一個大隊的人數,一般都有幾百、幾千甚至上萬人。以北京市公安局勞改工作處為例,其下屬單位,據我所知,在北京市內的有:第一監獄(在自新路)、第二監獄(原來在德勝門外,也稱功德林監獄,本來是專門關押政治犯的,後來遷到朝陽區竇各莊去,改為關押一般罪犯了)、看守所、少年犯管教所(宋慶齡副主席去參觀過,曾建議把“犯”字去掉,改稱“少年管教所”)、勞動教養收容所(最早設在半步橋,後遷德勝門外土城,“文革”中遷到房山縣)、新都暖氣機械廠(在德勝門外原第二監獄,“文革”期間停辦,改為摩托車製造場廠)、北苑農場(在德勝門外土城,“文革”中停辦,原址改辦公安幹校)、北苑化工廠(在德勝門外土城,與北苑農場是一個單位兩塊牌子)、辛店農場、通縣小五金廠、良鄉電梯廠、團河農場(在大興縣)、順義磚廠(後來專門關押勞改犯中的瘋子)、延慶鋼鐵廠······等等;在外地的有:清河農場(在天津市北麵的寧河縣,因在京山鐵路茶澱車站附近,也稱茶澱農場,寧河縣原屬河北省,寫作屬於天津市)、興凱湖農場(在黑龍江省密山縣與虎林縣東南的中蘇邊境興凱湖畔)、白城子農場(在吉林省白城)······等等。在外地的,稱為“飛地”,雖然遠隔千山萬水,但是屬於北京市戶口,使用北京市票證,日用百貨由北京市供應。像寧河縣的清河農場、東北的興凱湖農場這些大型勞改農場,最“興旺發達”的時候,有過好幾萬人。有人估計:北京市公安局勞改處的“鼎盛時期”,“三類人員”加上幹警、職工,很可能超過十萬人以上。一個處長管的人比一個兵團司令管的人還多,這樣的處長,的確夠大的了,難怪勞改處後來不得不擴大,要改為勞改局編製了。

盡管事實證明鎮反、三五反、反胡風分子、肅反、······等曆次運動都有“擴大化”的傾向,有相當多一部分人在上個世紀80年代初期先後被平反了,但那好歹還都是經過軍管會、法院或三五反工人巡回法庭正式宣判過的。在勞改分子的行列中,有許多人則是沒有經過任何司法程序就被行政單位送到了勞改農場來。這一部分人,就是“勞動教養分子”,簡稱“勞教分子”。

“勞動教養”,也是新中國的一大發明。不過並不是中國首創,而是吸取了蘇聯老大哥的“勞動教化”並參考了上海市民政局改造妓女的“婦女教養院”經驗設立的一種改造“輕微犯罪分子”機構,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通過,於1957年8月3日由劉少奇簽署,以“主席令”名義發布的。當時正值“反右運動”的處理階段,於是大批的右派分子中,凡是受到“第一類處理”(右派處理分五類,第一類為“開除公職或學籍,送勞動教養”)的“極右分子”,就趕上了“頭班車”,被集中到勞改隊裏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