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生活在城市裏,生活在現實中,都有過青春,都有過瘋狂,都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回憶。曾經的朋友,曾近的兄弟,曾經的閨蜜,還有我曾經的愛,在我心裏揮之不去,埋在那座墳墓裏。祭奠我的青春,祭奠我的愛情。
----------前言
第一章
花非花,曾經滄海難為水
通市,一個處於JS南部,南靠長江入海口,東臨東海的一個二線城市。除了地理位置以外,放在偌大的中國版圖上,很不起眼。我是史浩宇,男,二十六歲,在這個城市已經五六年了,現在是某公司的網絡技術員,拿著三四千的工資,從事著朝九晚五,做六休一固定時間。由於公司隻有我一個計算機專業的員工,所以在公司隻要和電腦扯上關係的,也都和我扯上了關係。
我也搞不清楚我為什麼不離開這個城市,大學四年的時間,已經讓我對這個城市沒有了新奇感,說不上喜歡,也說不上厭煩,如果非要用一個詞來形容的話,那就是“無感”。也許這裏有我的大學,也許這裏有我的同學,也許是因為某個人。
今天是個特殊的日誌,今天是我的好朋友兵仔出關的日子。兵仔是我的大學學弟,也是我的好朋友,因為大學的時候考上了海警,去了海警學院,算是半個兵吧,所以我們都叫他兵仔。今天是他當海警以來,第一次出任務回來,所以我們幾個好朋友打算給他慶祝一下,為他接風洗塵。
“哎呦,宇哥。非讓我來接你,你才肯去呀?”孫佳直接推門進來了。
他是我大學的好朋友,不是一般好的關係。雖然是我的學弟,但是仗著和我關係好,總是沒大沒小的,不把我這個學長當回事,不過我挺喜歡這樣的。他現在是一家物流公司的片區經理,手下管著二三十人,混的還算可以。
“我的車昨天不是借給婉如去接兵仔了。昨晚熬了半夜,才睡沒多久就被你吵醒了。“我沒好氣的答道。
“行了,快點吧。這個點,兵仔應該快到了。“孫佳抽出一根中華,掏出打火機。現在西裝筆挺的他,還真有個老板的樣子。
“OK,OK。馬上。等我換衣服。“我艱難的從床上爬起來,心裏打算著穿什麼衣服合適。
“宇哥,你這裏的東西怎麼一如既往。當初搬過來什麼樣,現在還是什麼樣。還有這些本子,都是以前大學的。現在已經沒用了,留著它幹嘛。“孫佳隨手翻弄著我書桌上的東西。
“丟了幹嘛,能用就用嘛,或者留作紀念也不錯。“我一邊穿著衣服一邊回答。
“那麼這個呢?為什麼還留著?“孫佳轉過身來,手指上掛著一副手鏈。
這是一副青花瓷的古風手鏈,乳白瓷片上印著兩朵青花的幸運草,搭配著深藍色的純棉手帶繩。繩子已經磨損好些,顏色也變得黯淡了很多,但是青花的瓷片依然明亮如新。這是一款情侶手鏈,另一款是粉色的。
“這麼久了,你還是沒忘。“
“有些事,有些人,是忘不了的。“我停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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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在通市大學上大一,在那次辯論賽上我第一次遇到了她,那個讓我心動的女孩,我至今都深深愛著的女孩。
“請問對方三辯,你是否了解張學良將軍和趙四小姐之間的愛情?“作為我們組三辯的我,由於之前的充分準備,在攻辯開始時就對對方的三辯發起來猛烈的攻擊。
“我,我,不太清楚。“對方三辯是一個留著齊劉海,紮著馬尾辮,帶著一副深色鏡框的眼睛的女生。
“那麼請問對方三辯,你是否知道大文豪魯迅先生的愛情?“我再一次的發問。
“這個,這個···“她在猶豫,皺著眉頭,努力思考怎麼回答這個問題。
“那麼請問,你是否了解梁山伯與祝英台的故事?“我繼續發難。
“······“也許她還沒有從上一個問題中走出來,或是沒有找到合適的答案,對我最後的提問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