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法的古字源一說(1 / 1)

我國古代,法製不是理性的產物,而是把公道的正義交給了一種叫“獬豸”的動物。它半像熊半似羊,一身青色的長毛,頭上一支鋒利的角。它的學名叫廌,古通“豸”字,又名“獬豸”。相傳堯治天下時,有個管人事糾紛的人叫皋陶,他遇到疑難案件時,命原告和被告雙方站好,將獬豸請來,誰被豸的獨角頂撞,誰就理屈,敗訴。這種執法方式會意地反映在古代“法”字的形體上。右邊是“廌”字,“豸(廌),解也。”(《漢書注》)左上方的“夻”即“去”字的古寫。兩者合在一起,表示“古者決訟,令觸不直,去之”

(《說文》)。左下方的“氺”字,意在“刑也,平之如水。”

(《說文》)。

這就是古代公堂懸掛碧水或獬豸畫屏及執法官吏穿戴繡有“廌”圖案的“獬豸冠”和補服的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