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愛民近著《“自由”對“國家”的敘述:近代中國自由民族主義思想研究》即將出版,我原答應為他的書寫序,因為他此書是在我這裏做博士後研究的成果,同我有些關係。但因忙碌,竟致忘記了。日前來電話問及,我才恍然。好在我替別人所著的書寫序,一般都不詳細論及書的內容本身,而是比較正麵地略說說我本人對相關問題的看法。我覺得這應該是序文的一種被認可的寫法,可以不必對書的內容作過多的評論。我以為,寫序和寫書評應該是不一樣的。但兩者也有一致的地方,那就是要引起讀者的注意。而我無疑地認為,這本書和這本書所研究的問題是非常值得注意的,值得學者們進一步加以探討。
自由民族主義,對多數中國學者來說,是一個討論得不是很多的問題。民族主義,人們經常有所議論。對民族主義做深入的思考、做深入的研究,以求透徹了解,就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如今再冠以“自由”這個修飾詞,就變得更不容易了。
作者在《導論》中,引述了許多當代的思想家和學者的議論,指出,給“民族”下一個人們都能接受的確切的定義是如何的困難。不過作者原則上同意人們都很熟悉的斯大林所作的關於“民族”的定義。但顯然作者並不完全拘守這個定義。在社會科學中,下定義的方法是必須非常謹慎的,萬不可將定義絕對化。我在《近代思想史上的民族主義》一文中曾說道:“我認為,近代民族至少有以下幾個因素是不可少的。即(1)長期共同活動的地域;(2)曆史上形成的共同文化;(3)長期緊密聯係的經濟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所造成的國家認同。據此,則凡是維護這些東西,使之不受其他民族之侵害;同時,也不去侵害其他民族這些東西的思想原則,就是近代的民族主義。這樣的界說雖然不像數學和物理學定律那樣明晰、確定而不可移易,但也決不是隨意可以抹殺的。”
所謂自由民族主義,可以解釋為在自由主義立場上的民族主義,或者徑直就可以說是自由主義者的民族主義。我們若承認民族主義的客觀存在,也承認自由主義的客觀存在,那麼就沒有理由不承認自由民族主義的客觀存在。作者這本書就是討論自由民族主義的,特別是討論近代中國曆史上的自由民族主義的。作者說,他給自己提出的任務就是,“對自由民族主義的理論資源、內涵與整體邏輯,以及自由民族主義在曆史經驗中的客觀存在及其意義等問題作一梳理和論述”。所以他的書,主要包括兩大部分內容:一,概述自由民族主義之思想與經驗上的客觀存在;二,梳理中國近代史上的自由民族主義的發生、演變及其特點。主要以三個人為代表,即嚴複、梁啟超和胡適。
嚴複是第一個把西方自由主義思想引進中國的人。在比較完整的意義上介紹和論說近代民族主義的,則是梁啟超。而且在梁啟超那裏,已經論及自由主義與民族主義的關係的問題。嚴複發現,中西文化的深層的歧異,就在於自由與不自由的區別。他認為,自由是使西方強盛的根本原因。因此,合乎邏輯的,中國要想強盛,也必須引進自由的思想,引進自由主義。自由,在西方原典中,是最高原則,它不是服從某種實際的需要才被認可的。嚴複卻把它視為追求富強的手段。所以,美國學者史華茲認為,嚴複在引進自由原理時沒有遵從自由的本來意義。當史華茲的書被翻譯成中文,多數中國學者了解到史氏的見解時,都把它當作是一大發現。其實,這是那個時代的中國知識分子“向西方尋求真理”時,普遍懷有的情結。救國,是當時壓倒一切的最高原則。所以,嚴複對自由做那樣的理解是毫不足怪的。但我們從這裏就已經看到,在近代中國,自由主義與民族主義先天地存在著內在的緊張。所以,到了梁啟超那裏,這種內在的緊張,就變成非常顯眼的矛盾和衝突了。他有時候說,自由是天下之公理,應是一種最高的追求。有時候則又說,我們需要的是團體的自由,而非個人的自由,而團體之最大者就是國家和民族。所以個人自由必須為國家和民族的需要讓路。我想,自由若離開個人,離開具體的、真實的個人,在西方幾乎是個不可理解的問題。自由當然首先是具有獨立意誌的個人的自由。所謂國家自由、民族自由,不過是指絕大多數個人的自由得到充分保障的一種狀態而已。但這個問題對於民族危機極端嚴重的中國知識分子來說,就不一樣了。中國已有兩千多年大一統的高度整體主義以及上下一以貫之的宗法主義傳統,個人主義從來是絕對被排斥的異端。所以梁啟超等輩才會認為有獨立於個人自由之上的所謂國家的自由與民族的自由。這個問題直到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的啟蒙思想家那裏,才初步得到解決。如胡適就指出,爭個人的自由,就是爭國家的自由,因為共和的國家是不可能由一群奴隸們建造起來的。這就是說,每個個人的自由實現了,國家民族才可能有真實的自由。但即使到了這時,真正把個人自由與國家民族的自由之間的矛盾化解了的,仍隻是極少數自由主義的精英。對於絕大多數國人來說,這仍然是難以化解的難題。隻要看一看在九一八事變後,許多本來熱愛自由、追求民主的知識分子,也傾向於讚成專製與獨裁的體製,就可以明白其中道理了。當然我並不否認,個人自由與國家民族的整體利益有相互矛盾的時候,而且我也不否認在某些時候,可以、應該暫時犧牲一些個人的自由,以保障國家民族的利益。但我堅持認為,從根本上說,個人自由是最基礎的東西,國家民族的最大利益正是要使個人自由得到保障,一個不能保障它的人民享有個人自由的國家不是人民所需要的國家;人民沒有個人自由的民族,是個可悲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