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同目標,我們還要采取不同的作戰方式,”楊得誌說,“第一種目標,敵軍陣地有堅固工事,有坑道,地形有利,我攻克後要堅決固守,與敵爭奪到底,直到敵人無力再攻或不敢再來攻為止;第二種目標,敵陣地工事堅固,但無好的坑道或地形不十分有利,攻克後,要立即改造工事,利用第一、第二梯隊與敵進行拉鋸式的反複爭奪,直打到敵人不再來攻為止;第三種目標,敵工事不強,地形不利,又非要點,則采取‘咬一口’的方式,攻克後立即撤離,然後,另選其他目標攻擊,以分散敵人火力,配合重點目標作戰。對第一、第二種目標,每軍各選擇1個,第三種目標,每軍根據情況自定。如敵反撲規模較大,其兵力達到1個師時,則每軍隻保留一個重點目標進行攻擊,敵反撲兵力達2個師時,則每個兵團隻保留一個重點目標進行攻擊,如敵反撲規模再大時,則全線隻保留兩個重點目標進行攻擊。
接著,會議研究部署兵力調整問題。第一線除第65軍在板門店附近,而且地形不利於參加攻擊,第1軍第一步攻擊任務不多,不再增加兵力外,其餘從西至東第46、第23、第24、第67、第60軍各從第二線部隊中增加1個師;第19、第9、第20兵團各掌握1個師作為兵團預備隊;誌願軍總部掌握2個軍為總預備隊。第二線各兵團除原已配屬坦克和炮兵不變外,為第一線各兵團共加強野炮和榴彈炮兵8個營、火箭炮兵4個團、反坦克炮兵1個團、高射炮兵1個師又2個團、工兵6個營;誌願軍總部掌握榴彈炮兵1個團又3個營、火箭炮兵1個團作為機動。
會議還要求誌願軍參戰各軍在戰役開始之前,仍積極進行小型攻點作戰,吸取經驗,創造條件,並掩護戰役企圖。參戰部隊選擇各自攻擊目標,由兵團統一報誌願軍總部審核,各兵團首長及司令部切實掌握戰役準備,鄧華特別強調指出:“這是戰役勝利的關鍵。”
會後,誌願軍司令部根據誌願軍黨委會的精神,於5月5日,向各兵團、東西海岸指揮部、第47軍下達了戰役補充指示,以方便各部隊按照指示進行作戰準備。指示中沒有明確戰役開始時間,這是為了等待各部隊準備好後,發出統一的命令。這個補充指示還對戰術問題、炮彈的使用及保密問題作了規定。
第一、戰役目的“主要是消滅敵人,鍛煉部隊,吸取經驗,以配合板門店的談判。同時,適當注意改善我現有陣地”。打擊對象以美軍及其他侵朝軍為重點。根據敵人分布情況,西線以打擊美軍為主,東線以打擊南朝鮮軍為主。
第二、戰役指導的基本精神是“穩紮狠打”。“狠”,即在我正麵戰線鞏固,側後也有保障的情況下,要放手作戰,同敵反複爭奪,大量殺傷敵人,直到把敵人打得不敢再來反撲時為止。“穩”,即要掌握持久作戰並能隨時粉碎敵人進攻的原則,防止急於求成。一定要有充分準備,確有把握再實施進攻;同時要采取“集小勝、多勝為大勝的方針”,攻擊目標以不超過1個營為原則,最好每次殲滅敵1至2個排到1至2個連。另外,在殲敵之後還要隨時準備對付敵人類似“上甘嶺”那樣規模的報複性進攻,甚至兩至三個“上甘嶺”規模的報複性進攻。
第三、攻擊目標的選擇以地形對我攻殲有利為原則,即便於我兵力、火力隱蔽集結和展開,便於我突然迅速地發起突擊。同時,還要同改善我軍陣地結合起來。如我某些重要陣地在劃定停戰分界線有可能被劃出時,攻擊目標的選擇應盡量考慮攻占後能使我前沿陣地推前,如有空白則應擠占,以利我在停戰之後仍可控製有利陣地。
第四、每次反擊作戰所要達到的目的和實施方式,依攻擊目標的工事和地形情況而定,基本上分為三種:第一,攻擊目標工事堅固,有坑道,地形又利於我控製,則攻克後堅決固守,並在打敵反撲中大量殺傷敵人。此為我反擊的重點目標。第二,攻擊目標工事雖較堅固,但無坑道,或地形對我不甚有利,則攻克後視情況或守或主動放棄之,然後再以第二、第三番部隊乘敵立足未穩進行反擊,經過拉鋸式的反複爭奪,達到大量殺傷敵人、陣地最後為我控製的目的。此為我反擊的第二類目標。第三,攻擊目標工事不強,地形對我不利,又非要點,則專以攻殲守敵為目的,達成目的後即迅速撤離(即“咬一口”就走)。此為我反擊的第三類目標。為使反擊作戰能持續進行,每軍正麵可多選擇幾個目標,但須區分先後主次。重點目標,在同一時間內,每個軍隻能保持一個;第二類、第三類目標亦不能過多,最好是在同一時間內重點目標和第二類目標各保持一個。當敵反撲時,如敵投入一個師的兵力,每軍可保持一個重點;如敵投入2個師以上的兵力,則每個兵團隻保持一個重點;如敵反撲時間長、規模更大時,則全線隻保持兩個重點,其他方麵則停止與敵爭奪,以保證兵力、火力的集中和彈藥、器材的供應。
第五、在戰術上要“力求全殲、速殲”,“不打則已,打則必殲,攻則必克,守則必固”,“有利則守,不利則給敵以一定殺傷之後放棄,保持主動”。為此,必須進行充分的準備,周密的部署,特別要加強各軍第二梯隊,以保持反擊的持續力和準備打敵報複性的進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