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世界兩大聯盟的聯合(10)(1 / 3)

在朝鮮,日本於1937年設立“朝鮮中央情報委員會”,加強對朝鮮人民的監督和控製,同時還殘暴地鎮壓金日成領導的“祖國光複會”和遊擊隊。1940年10月,日本成立“朝鮮國民總體力量同盟”,由日本駐朝鮮總督兼任總裁,在各地建立與各級行政機關平行的基層組織,最小單位是由幾戶家庭組成的“愛國班”,每個家庭都有“愛國班員代表”,家庭的每個成員都是“愛國班員”。通過這一法西斯組織,日本進一步加強對朝鮮人民的控製。

日本妄圖把中國東北變成其擴大侵略戰爭的後方基地。1932年,在中國東北實行“保甲連坐法”,加強戶口調查和報告製度,發放居住證、身份證,把東北人民置於法西斯的恐怖統治之下。為“掃蕩”和鎮壓抗日武裝,日軍建立了各級“清鄉委員會”,瘋狂“討伐”東北抗日聯軍。他們把群眾趕出村莊,集中編成“集團部落”,以切斷抗日武裝同人民群眾之間的聯係。到1938年,日本強行在東北建立的“集團部落”有12565個。在建立這些“集團部落”時,日偽當局大批破壞燒毀民房,迫害、屠殺群眾。1937年至1938年2月,日偽當局在偽三江省的樺川縣南部地區燒毀村屯120多個,燒毀或拆掉民房2.4萬餘間,殺害與凍、餓死群眾1.3萬餘人,荒蕪土地2100多坰。1941年4月,日本改組了東北的法西斯組織“滿洲帝國協和會”,把它同各級行政機構合為一體,加強對東北人民的恐怖統治。日本還在中國東北建立代號為“731”部隊的細菌研究所,用中國軍民以及朝鮮、美國和荷蘭等國的反法西斯戰士作細菌實驗,共殺害1萬餘人。在華北,日本從1938年底開始推行所謂“治安肅正運動”和“治安強化運動”,在華中推行“清鄉運動”,日軍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八路軍、新四軍實施瘋狂“掃蕩”,對抗日根據地實行慘絕人寰的“殺光、燒光、搶光”的“三光”政策。為加強對華北地區的法西斯統治,日本還在華北建立法西斯組織“新民學會”,它的各級組織均由偽官吏把持。1939年,“新民學會”成立了1840個分會,擁有245599名會員,到1941年9月底增至3548個分會,674057名會員。據不完全統計,在抗日戰爭期間,由於日本的侵略和殘暴統治,給中國人民造成3500萬人的重大傷亡。

在東南亞,日本把自己打扮成“亞洲人的解放者”,標榜戰爭的目的是“趕走西方殖民者”,追求大東亞的“共存共榮”。然而,事實上日本在這裏同樣實行殘暴的殖民統治。在緬甸,1942年8月1日,巴莫在日本扶持下建立傀儡政權——“行政委員會”,一切群眾性的民主組織均被取締,民眾稍有不滿即受嚴刑拷打,甚至處死。“緬甸獨立軍”遭到解散,代之以“國民軍”,實則是日軍控製下的傀儡軍。日本在緬甸共設警署334個,警察15968人,警察機構得到加強。除此之外,日本還建立了間諜和告密係統。1943年8月1日,緬甸宣布“獨立”,日本顧問操縱一切,成為“太上皇”。他們駕馭於政府各部門之上,沒有他們的同意和參與,任何微小的政策和措施都通不過。在馬來亞,日本依靠當地封建勢力與統治機構的合作去鎮壓農民、洗劫城市。日軍大肆屠殺抗日民眾和無辜人士。新加坡在1942年2月的“大驗證”中,就有2.5萬人被殺於海灘上;3年之內,竟有10萬馬來亞人慘遭殺害。日軍還大肆屠殺當地華人,僅新加坡就有7萬華人被逮捕和審問,5000華人被監禁,許多華人被當作練刺殺的活靶子,駭人聽聞地遭處決。新加坡還被改名為“昭南市”,作為日本統治東南亞的政治、軍事中心。日本將荷屬東印度劃分為3部分:第16集團軍駐守爪哇和馬都拉;第25集團軍駐守蘇門答臘;其餘地區由海軍管轄。各地設軍政府進行統治,取締進步組織,禁止一切政治活動,鎮壓抗日人士。在加裏曼丹,日軍一次就處死2萬人。日本在菲律賓實行法西斯的恐怖專政,規定“任何企圖傷害日兵和日本平民的行動”,都以槍斃10個菲律賓人來報複;日本還在菲律賓加強警察製度,城鄉都建立了“鄰組製度”,“任何違反日軍利益的行為”和一切“不合作者”,都受到嚴懲。日軍統治期間,菲律賓人戰死和被屠殺者共111萬人,財富損失(包括死亡人口折合值)共160億比索,約合8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