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妻子默契相處
在我國,夫妻婚姻已逐漸衝破了延續了幾千年的傳統觀念。娶妻已不隻是生兒育女,傳宗接代,也不隻是為家庭增加一個勞動力。雙方結婚主要是為了找一個好伴侶,彼此相親相愛。男女在婚姻關係和家庭生活的各個方麵都享有平等權利和義務,也隻有夫妻間的關係做到平等相處,才能有互相尊重、體諒和理解,才能有家庭和睦,婚姻美滿,才能白頭偕老。真正實現夫妻平等,是指凡事都能進行民主商量,彼此相互關心、幫助。要完全摒棄過去不平等的舊觀念。
“妻從夫”
男比女強的舊觀念在社會中還殘存著。一些男士認為找對象不能比自己強,否則壓不住,生活不會幸福。有些女士找對象也要選一個比自己強的,否則寧肯不嫁。城市裏的許多“大女兒”嫁不出去,就是受這種思想造成的。可見,妻要靠夫的倚賴思想還存在。
大男子主義
一些男子還有夫唱婦隨,男尊女卑的思想,認為女人成不了大器,做妻子的主要應該帶好孩子,搞好家務。對家庭中的一切事情,習慣於一個人說了算,打老婆的現象也時有發生。大男子主義在農村比城市嚴重得多。這種所謂的夫妻關係不僅無視妻子在家庭中所應有的正當、平等的權利,而且侮辱了妻子的人格。這樣的婚姻不會有和睦和幸福可言。
封建的貞操觀
隻要求妻子對丈夫嚴守“貞操”,而做丈夫的卻可以不講“貞操”,一個女人不管什麼原因失了身,盡管她在各方麵都是很好的姑娘,也可能會被另眼看待。未婚女子找一個離異過的男子,在心理上不會有多大壓力,而未婚男子找一個二婚女人,其心理受到的壓力就要大許多。
對上述這些偏見要有正確的認識和深刻的理解,並摒棄它,才有助於夫妻融洽、和諧,家庭幸福。
我們都知道,要獲得妻子的芳心,其首要條件要得到她的信任,在這一點上,男人就該敢於負責,讓妻子能體會到充分的安全感。要獲得女性的信賴,必須自己先信賴對方。問題是怎麼做才能表達自己的心意?隻用嘴巴說“我相信你”是不夠的,信賴的傳達必須有“證據”。有很多男性無法打動女人芳心,純粹是無法贏得對方的信賴,而其中最大的失敗就在於不能將對方的信賴忠實地傳達給對方。
夫妻互相負有忠誠的義務,這不但是法律的規定,也是社會上大致還認同的標準,反方向看,夫妻也互相擁有要求對方忠誠的權利,不論夫與妻何方主內、何方主外,皆然。
傳統上,主外的男性被視為是出軌、外遇的高危險群。而這些男性也“不負眾望”,想盡辦法總要名實相符一番,否則何以有滿街的酒吧、賓館。當主外的是女性時,情況又如何呢?女性不容易像男性一樣慣於逢場作戲、一時興性起,不會被視為出軌、外遇的高危險群,但是這並不表示,她們對主動的出軌、外遇完全免疫。此外,她們還比男性多了兩項被動的困擾——性騷擾與性侵害。在此,信任就變得非常重要了。
男人主內絕對能贏得妻子在此方麵的信任,這給男人們省了不少心,但是最主要的你要信任妻子,方能贏得“主外”老婆對你這位家庭主夫的喝彩。所以,擔當起丈夫角色的男性,不管你主內還是主外,應該懂得與妻子默契相處是家庭和諧、幸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