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打擾別人談戀愛要被馬踢死!(1 / 3)

說到底,所謂遊樂園,不管是水上樂園還是迪士尼樂園,如果不是和喜歡的人一起去的話,就毫無意義,沒有人願意在“出去玩”這樣的放鬆環節裏還要麵對討厭的人,而自己一個人去遊樂園什麼的地方,是最不明智的選擇,到頭來隻會感到無聊和失落,例子就是我。

因為會和周圍格格不入啊。

說的裝逼一點,就是“我不屬於這裏”

所以,從結果來看,金毛二號的策劃算是完全失敗了,雖然他到底打得什麼主意我也不知道,但是據琳的說法,毒島很早就離開了,一個人夾在一對白癡情侶中間,想必金毛二號也察覺到了自己的亮度,主動離開了吧。

不對,按他和我前座的那個千……千代宮的關係,大概是被趕走的吧。

加上一早就離開隊伍的我和琳,這個行動已經完全變成了約會大作戰了嗎.......和琳約會?

.........

嗚!(冒蒸氣)

哈,哈刺卡惜!(日文,害羞)

總,總而言之,白白請了所有人的客的金二大概會吸取教訓,放棄這種不切實際,注定不會有好結果的策劃了。

本來把我們幾個關係不太好的,甚至可以說是關係差的幾個人湊到一起,就已經是犯了大忌了。本就有著分離趨勢的同極磁極,沒有強大的外力持續的壓迫,很快就會分崩離析。

是誰告訴你,一起出來玩就代表著一定要呆在一起的?

隻要是人,總有自己的偏好,這樣小小的,微不足道的可以直接被忽視的分歧,在不合的群體裏會被無限放大,成為分裂的催化劑與遠離討厭的人的借口,直接導致連鎖反應,然後理所當然地毀掉整個活動。你看,就連大老師和雪之下都說過,分開行動的話效率更高,所以就算無視一切複雜人際,人本來就是趨向於各自行動的。

(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

真是不幸呐,金二,竟然邀請我這樣為人所厭惡的社會殘渣呢。(獲得稱號“背鍋俠”)

我嘲諷地笑了出來。

“十,樣子很可怕,不喜歡。”

“啊,哦,抱歉,想到了一些不好的東西。”

“不好的東西?”

“嗯……就是關於人們為什麼要互相傷害這樣的問題。”

“劣根性,十是這麼想的吧”

“.…….不愧是琳呢。”

於是,自顧自地離開了群體,自顧自的玩了個痛快的我和琳,自顧自的回家了。

哦,當然,沒忘了買冰激淩。

“家裏好像沒什麼菜啊,我想想……欸?好像真的沒了啊……不想燒飯呢,琳,不如我們今天在外麵浪一頓?”

“好啊。”

隻要有吃的就燦爛,琳跟某呆毛王一樣好懂好哄好養。

偶爾一起出去吃個飯,這種每天都是一起在家吃飯的說法,給人一種“我們已經是老夫老妻”的詭異成就感呢。

找個幽靜點的餐廳,好好享受一下不用做飯不用洗碗的懶散晚餐,然後悠閑地和琳做一些增加好感度並且會吸引FFF團火力的事,最後在夜色的陪伴下和琳慢慢地散步回家,光是想想就讓人神往呢。

什麼啊這種頹廢的生活。

但是果然關鍵還是琳嗎。

但是,這一次,事情注定沒有辦法按照我的劇本進行了。

諸君,如果有一天,突然有個你認識的人,在不是四月一號的平常周末,給你發來一條隻寫了“救命”兩個字的短信,你會怎麼辦?把它當作普通的惡作劇無視掉?陪發信人一起演個“快來救我”的鬧劇順便攻略一下妹子?果斷報警讓對麵收不了場?還是像瘋狗一樣的到處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