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方,名道德。我沒有媽媽,也許也應該說沒有爸爸,因為我覺得他不能被叫做我的爸爸,亦或者我的父親之類的,即使他真的是生我的那個人。人們都叫他方瘸子,他的一隻腳是瘸的,據後來真正意義上幫我養大到我可以自己生存下來的恩人王老大爺所說,他的那條腿是在剛抱著嗷嗷待哺的我來到王家村,純潔質樸的村民們看著一個穿著破破拉拉的大老爺們抱著一個才一歲多點的孩子,出於善心給他們安置了下來,就住在山下的舊財神廟裏。
那時候的方瘸子還不是瘸子,卻因為去偷看村裏的王大叔的媳婦翠花洗澡給發現了,匆忙之中從土牆上跌了下去,摔得,自此就叫了方瘸子。
在後來成為方瘸子的日子裏,方瘸子真正的讓質樸的村民們知道了什麼叫做後悔二字。去村裏唯一的一家小店裏偷酒,去王二麻子家偷隻雞,去王二爺的菜地裏偷菜,連王二蛋的棒棒糖給搶了,人們都會懷疑到方瘸子的身上。反正坑蒙拐騙,無惡不作。煙酒黃賭,無一不精。
方瘸子尤其好酒,嗜酒如命。每天王家村的老老少少,都會看見方瘸子從王老二開的小飯館裏,拎著一個小酒壺出來,那不是買的酒,是吃飯的客人們剩下來的發財酒,王老二也是沒辦法,不給方瘸子,他說不定就會去弟弟開的小店裏偷酒喝,畢竟這裏隻是小村子,也沒有好酒,要麼是幾塊錢一瓶的孬酒,要麼就是更便宜的散酒。
於是乎,拖著一條瘸腿,拎著一個不知道用了多久已經滿是汙垢的酒壺,在希望下照出長長影子的畫麵出現在王家村已經不稀奇。據王老大爺說,方瘸子就沒有清醒的時候,要不是左右鄰居看著小娃娃可憐,經常會過來看看娃娃有沒有吃的,有沒有衣服穿,說不定我現在的小墳堆上已經雜草遍野了。
王老大爺最後一次見到方瘸子,應該說是最後一次見到活著的方瘸子,是在村裏的池邊小路上,方瘸子已經是招牌式的醉酒狀態,搖搖晃晃拿著酒壺往破廟走,據說那天還下著大雨,淋得跟喪家犬一樣的方瘸子腳下一絆,滾進了池塘,等王老大爺喊人過來撈上來,人已經早就沒了氣。我知道王老大爺還有一段沒有告訴我,他沒有告訴我他去喊鄉親們,飽受了方瘸子折磨的鄉親們,在知道是方瘸子掉進了池塘裏,或多或少的有些猶豫,那種複雜的心情,沒有跟方瘸子打過交道的人不會懂,最後他們還是去了,天晴了才打撈上來方瘸子的屍體,王老大爺憑著多年村裏的威信,也因為人死燈滅,大家夥合夥給方瘸子買了口棺材,就葬在破廟後麵的小山上,小墳堆上插著一個牌子,一開始上麵都沒有字,還是我後來長大了,跑過去,拿著破廟裏用來劈柴的破斧子,一點點刻出來的“老家夥之墓”。
“看,方道德!!大壞蛋的兒子!”
“就是他,我媽媽說以前他爸爸還偷過我們家的老母雞!”
“我爺爺不讓我跟他玩,說他是有人養沒人教的小雜種,他爸爸就是太缺德了,才給他取名叫方道德!”
“他爸爸是壞人,他肯定也是個大壞蛋!砸他!趕緊砸他!”
各個方向的小石塊向還很小,還不懂事的我扔來。
這就是我的人生,在我還不懂事的時候,我就被定義成了壞人的兒子,我不怪他們,因為他們都也是孩子,如果沒有他們的父母,我可能還活不到現在。
在我童年有限的記憶裏,我是給嫌棄的,我是給拋棄的,直到我遇到了王老大爺。王老大爺是村裏的大爺,輩分相當大,據說當年是參加過了三戰,為了帝國立下了赫赫戰功,歸隱的狠人,可惜一輩子無兒無女。
作為最後一個見到方瘸子的人,他最後還是把我領到了他家裏和他一起過。
王老大爺那滿是溝壑的臉上,有一道從左臉頰一直下劃到右邊下巴的刀疤,甚是滲人,不熟悉他的人,看見了他那雖然瘦,但是仍然挺拔的高大身軀,就會人未至,先慫三分。
在我到了王老大爺家裏住了之後,村裏的孩子,迫於王老大爺的淫威,再也不敢明麵上罵我“雜種”,向我扔石頭了,雖然他們不知道王老大爺的輩分,但是看見他們的父輩在老大爺麵前恭恭敬敬都不敢說話的樣子,以及那張簡直可以讓這八百大山所有小孩不敢夜啼的永遠不會漏出笑容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