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吻別》驚現(1 / 2)

一萬塊錢,一萬塊錢,去哪裏弄這一萬塊錢!

出了酒店的段小飛迷茫了,11個小時內賺到一萬塊錢,而且還不能找家裏人要,對這個世界人生地不熟的段小飛咬盡了了腦汁,為了自己的幸福,為了自己以後可以做一個男人能做的事情,他必須想盡辦法。

“有了!”

突然,段小飛一拍腦門,他想到了前世的職業,流浪歌手,似乎這是賺錢最快的了。

想到就做,時間不等人,段小飛現在需要一把吉他,所以他找到了最近的一個賣吉他的地方,花了三百塊買了一把吉他。

係統提示:宿主花費300,所以需要賺取10300才算完成任務。

shit!

段小飛沒想到這個係統這麼坑爹,不過還是忍了,多三百就多三百吧,待會多賺三百就夠了。

賣唱第二部,化妝,這個時候段小飛可不敢再去找個化妝師慢慢把自己的形象化成一個招人喜歡的流浪歌手了,所以他選擇了一處沒有人的小草地,在地上滾了三圈,然後用手在地上亂抓一氣,最後把手放在自己頭上搓了又搓,於是,一個典型的流浪漢出現了。

賣唱第三部,既然賣唱,肯定要選一個人多的地方,火車站是人最多的地方,但是此時對於段小飛來說卻不能選擇那裏,因為火車站很多人都是沒有零錢,甚至都很趕時間,所以很少會停下來聽一個歌手唱歌,排除了火車站,段小飛想到的地方就是大型超市了。

華潤萬家,就是段小飛最後選擇的地點,這裏是鬧市,而且還有遊樂場在附近,所以人流量自然不少,除此以外,人們在超市裏出來往往都會有零錢,所以隻要自己的歌聲足夠動聽,那收入肯定不會差。

就這樣,段小飛來到了華潤萬家門口的廣場上,按理說,一般的流浪歌手不會選擇在這個地方的,雖然這裏人多,但是畢竟會吵,所以聲音很容易被掩蓋,但是段小飛並不擔心,他已經置之死地而後生了,不然在那些不吵的地方,別說一萬塊,就連一千塊都不一定夠,所以他已經破釜沉舟了。

他熟練地脫下外套放在麵前,以此來說明自己是賣唱的,不是義務唱歌。

況且,段小飛還有絕招,他的絕招就是選歌,自從他知道這個世界隻是和地球類似之後就發現原先世界的歌曲在這裏都沒有,所以選一個好歌就是段小飛的最後一步。

一首經典並且不會隨時代的變化而變成迅速老化的歌曲很好找,張學友的《吻別》成了段小飛的第一選擇。前世並不缺乏好的歌曲,但是《吻別》這首歌在段小飛看來無論是歌詞還是作曲都是一個時代的經典,並且是那種永不退色的經典。

拉開架勢,段小飛找了一處稍微安靜一點的地方,就是在華潤萬家門口的水池邊上,輕輕撥動了幾下琴弦,效果還不錯。

“這人SB吧,跑這來唱歌!”

“這麼吵他能安靜唱歌?不是說賣唱的都是在地鐵站裏嗎?”

段小飛還沒開始唱,周圍就出現了一片議論聲,而且幾乎全部都是不看好段小飛的,他們認為段小飛隻不過是不走尋常路惡搞罷了。

聽到這些議論聲,段小飛笑而不語,他要的就是這種效果,現在別人議論他,當聽到他歌聲之後,那種反差才會出現,人們才會專心聽他唱歌,這樣循環,肯定很多人都會來聽他唱歌,有人聽就有人會掏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