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師文化水平不高,有的連《三字經》、《千字文》都讀不下來,乃有“先生不如鼠”之嘲,意思是老鼠在無米、油可竊時,還會到故紙堆中齧書籍。
蒙師文化水平低,和他們的生活待遇有關,因為稍有才識,衣食有奔頭的,都不願當教師,所謂“家有三鬥糧,不鑒”等等。《千家詩》共選詩200餘首,大部分語言流暢,詞句淺近,易讀易記,包括不少膾炙人口的名篇,如李白的《靜夜思》、孟浩然的《春曉》、王之渙的《登鸛鵲樓》、杜牧的《清明》、蘇軾的《飲湖上初晴後雨》等名詩。由於《千家詩》成為蒙學中主要的詩歌教材,社會上又將它與“三”、“百”、“千”合稱為“三、百、千、千。”清代的孫洙又擇唐詩中膾炙人口之作,編成了《唐詩三百首》,署名蘅塘退士印行。此書一出,“風行海內,幾至家置一編”,不隻在蒙學,也是社會上十分流行的詩歌集。
還有一種蒙學課本叫做“雜字”書,在曆代史書上很少著錄,但其內容切合日用,又分類編纂,既可作識字課本,又能起字典作用,適合一般手工業者、農民、小商人及其子女的需要,在蒙學中也占有一定的地位。如《五行雜字》這樣寫道:
“人生天地間,莊農最為先。要記日用帳,先把雜字觀。你若待知道,聽我謅一篇。開凍先出糞,製下钁和鍁,扁擔槐背誦上。在此基礎上,教師進行講書,著重闡述書中的封建政治思想和道德倫理原則。習字的次序,先由教師把著手教兒童用毛筆,而後描紅,再進人臨帖書寫,這時蒙學教學的重點在於指導兒童用描紅本及臨名家字帖。
作文之先必練習作對。教師訓練兒童作對,先從模仿做起。如教師講“正名”這一格式,就要舉例“送酒東南去——迎琴西北來”,再讓兒童仿著寫一句。教師講“因類”這一格式,亦要舉例“圓荷浮小葉——細麥落輕花”,再讓兒童仿著寫一句。教師還運用一些作對學文的書和詩詞範文指導兒童。如:
“天對地,雨對風,大陸對長空,山花對海樹,赤日對蒼穹。”
“雲對雨,雪對風。晚照對晴空。來鴻對去雁,宿鳥對鳴蟲。三尺劍,六鈞弓,嶺北對江東。人間清暑殿,天上廣寒宮。夾岸曉煙楊柳綠,滿園春色杏花紅。兩鬢風霜,途次早行之客;一蓑煙雨,溪邊晚釣之翁。”
作法訓練的規律究的。
隨王筠(門論述詩、作也提出讀死記念藏經也,嚼木劄也”。“人皆尋樂,誰肯尋苦?讀書雖不如嬉戲樂,然書中得有樂趣,亦相從矣。”兒童不了解書中的意思,讀起來好像和尚念經,枯燥無味,自然把學習看成苦事。“小兒無長精神,必須使有空閑,空閑即告以典故。”這即是說,兒童的注意力不能持久,教學中要有適當的休息,休息時可以給學生講些知識性故事,死典故可以訓練兒童的記憶,活典故能夠培養兒童的思維。書中還要求教師了解學生,因材施教,而不能使用體罰威嚇學生。並以觀察學生是“歡欣鼓舞”還是“奄奄如死人”,作為判斷其師是“良師”還是“笨牛”的標誌。
4.清代的書院
清朝定都北京後,為了防止人們利用書院講學,聚眾成勢,反對清的統治,因而在積極創辦官學的同時,嚴禁創設書院。因此書院的發展處於沉寂狀態。籠絡漢族知識分加以褒揚。康熙造士”、“學道還紳之士便積極創蘇。雍正十一年“興賢育才”之在積極倡設書院創設的最多,有
按流域分布統計,到康熙年間為止,黃河流域占20.39%,長江流域占35%,珠江流域占43.93%。珠江流域升到第一位。從全國來看,書院的發展漸趨平均狀況。
按省份統計,據不完全統計,福建最多,有181所;湖南占第二位,有l06所;廣東占第三位,有l02所。
按民辦和官辦統計,民辦的占9.65%。地方官辦的占57.10%,督撫辦的占8.56%,京官辦的占0.48%;敕建的占l2.60%。合計官辦的占78.74%。
由此可見,清代書院已經官學化,官方控製書院的設立,掌握書院的經費,控製書院師長的選聘權,控製書院的招生和對生徒的考核。大多數書院的中心任務已轉向考課,成為科舉考試製度的附庸。光緒二十七年(公元l901年)八月,清王朝采納張之洞、劉坤一建議,下詔將各省所有書院改為學堂。從此,延續千年的古代書院製度即宣告結束。
清代書院教育雖多數在官方控製下,為科舉作預備,形成為官僚的養成所,但也有些民間書院,大多保持著宋明書院自的漳南書院,課程中還有體育與軍事訓練。有的書院亦實行學生自學為主,教師從旁輔導。阮元創辦的學海堂,要求學生在“博”的基礎上求“精”。啟發學生“識精而思銳,不惑於常解”,鼓勵學生自己鑽研。教師講課時,學生便帶著作業和疑難問題“執卷請業”,甚至同教師自由論辯。為了使學生的學習向著精深方向發展,書院亦注重因材施教。學海堂設8個學長。讓學生“擇師而從”。還選擇高材生配合學者和教師寫書,做到讀書與著述相結合。學海堂還建立了刊刻製度,將當代有關解經文獻,輯成《學海堂經解》1400卷,作為本堂重要教學參考書。此外還將本堂師生所寫論文彙編成《學海堂全集》、《學海堂課藝》等。它對清代學術文化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鴉片戰爭(公元l840年)以後,洋務派辦了一些新型學校,維新派也辦了一些新的學校。1903年清王朝命張百熙、榮祿、張之洞等以日本學製為藍本,重新擬訂了學堂章程,於1904年1月公布,即《奏定學堂章程》,亦稱“癸卯學製”,法令形式公布,並在全國推行過的學校教育的頒布實行,標誌著中國幾千年遺留下來院的舊的學校教育製度的終結,近代的新型式上正式確立,從而完成了中國學校教育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