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宋高宗和秦檜(1 / 1)

宋高宗(1107—1187)南宋皇帝,名趙構,徽宗子。靖康二年(1127年)金兵俘徽、欽二宗北去後,趙構於南京應天府(今河南商丘)即位,改元建炎。他拒絕主戰派抗金主張,南逃至臨安(今浙江杭州)定都,建立南宋政權。統治期間,雖迫於形勢以嶽飛、韓世忠等大將抗金,但重用投降派秦檜。後以割地、納貢、稱臣等屈辱條件向金人乞降求和,收韓世忠等三大將兵權,殺害嶽飛。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傳位於孝宗,自稱太上皇。著有《翰墨誌》。

宋高宗雖然是南宋的開國之君,然其本人卻胸無大誌,昏庸不堪,從即位之日起,所念的不是中興事業,不是收複河北失地,迎歸二帝,以雪靖康之恥,而是一味地貪圖眼前享受,偏安於臨安。這也就造成了其內心最深處對於“外交”的態度——主和不主戰,盡管趙鼎、張浚在相位時曾抵製過“議和”。高宗在位時期,忠臣多於奸臣,主戰派多於主和派,而主和派奸相秦檜在位期間的權力和受寵幸程度遠遠大於主戰派當權時期,這就造成了嶽飛冤案的大背景。

秦檜(1090—1155)中國南宋權奸,字會之,江寧(今江蘇南京)人。政和五年(1115年)考中進士,補為密州教授。接著考中詞學兼茂科,任太學學正。曾主張抗金,反對割地求和。金軍攻占開封後,欲立張邦昌為帝,秦檜進議狀,主張另立宋宗室為帝,遂被金軍驅擄北去,旋即降敵於金廷大倡和議,故於建炎四年(1130年)被放回南宋。秦檜得宋高宗信任,官至宰相,因提出“南人歸南、北人歸北”的主張,罷相閑居。紹興七年(1137年),秦檜任樞密使,與宰相張浚勸說宋高宗收回由嶽飛並統淮西等軍的成命,招致淮西軍的嘩變投敵。紹興八年,秦檜重新拜相,力主和議,代表宋高宗向金使跪接詔書。紹興十年,金朝都元帥完顏宗弼領兵南侵,嶽飛等軍大舉北伐,屢破金軍,進逼開封,秦檜卻慫恿宋高宗迫令班師。十一年,宋高宗與秦檜解除嶽飛、韓世忠等大將軍權,誣構謀反罪狀,殺害了嶽飛,與金朝再次簽訂屈辱的和約。宋向金稱臣、納貢、割地,金規定宋高宗不許以無罪去首相。秦檜再次任相,為時十八年,獨攬朝政,排除異己,大興文字獄,極力貶斥主張抗金的官員,壓製抗金輿論,篡改官史。他還任用李椿年等推行經界法,丈量土地,重定兩稅等稅額,又密令各地暗增民稅十分之七八,使很多貧民下戶因橫征暴斂而家破人亡。

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攻打汴京,派來使者要求南宋朝割讓三鎮,秦檜上書給欽宗,陳述了關於軍機的四個方麵:一是說金人欲望無窮,請求隻答應割燕山一路;二是說金人狡猾,可能有其他陰謀,仍不能放鬆守備;三是請求召集百官詳細討論,選擇恰當的語言寫入誓書;四是請求讓金人在城外使館休息,不能讓他入城和上殿。可惜沒有得到答複。他先任職為職方員外郎,不久,又在張邦昌手下做事。張邦昌奉命出使金國,令秦檜隨行,秦檜說:“此行專為割地而去,與我的主意相違背,不是我想做的。”於是,他三次上書朝廷辭職,皇上允許了。

隨後宋廷商議把太原、中山、河間三鎮割讓給金國,以此來求得停戰。欽宗命秦檜假借禮部侍郎之名同程璃一起做割地使陪肅王來到金營。金兵撤退後,秦檜、程璃從燕京回來。禦使中丞李回、翰林承旨吳稈一起推薦秦檜,朝廷任命他為殿中侍禦史,升為左司諫。王雲、李若水見了金兵二元帥,回來說:“金兵堅持要宋割地,不然,就進取汴京。”十一月,皇上召集百官在延和殿商議對策,以範宗尹為首的七十人同意割地,而秦檜等三十六人則堅決反對。不久,秦檜受皇命,做了禦史中丞。

秦檜初期也算是一個有良知的官,後來,徽、欽二帝被俘後,秦檜也一塊被俘。就是在被俘期間,金人暗裏結好秦檜(據說,秦檜夫人王氏與金撻懶勾結,這就不得而知了),以成功在南宋安插“和議”漢奸。而秦檜也慢慢變質,一意主和,成為金權貴的走狗。

秦檜自金歸來,為了能順利登上相位,實現陰謀,並沒有表明心跡,表麵上站在主戰派的一方,迷惑了李浚,借著這根竹竿爬上了頂峰。在羽翼豐滿以後,秦檜便露出了狐狸尾巴,一改前態,成為“堅定的主和派”。而當時的高宗昏庸無能,隻求苟安,所以,秦檜得到高宗的信任,權力日漲,乃至後來高宗認識到秦檜的奸詐後,因憚其權而不敢輕易動他。

秦檜掌權以後,開始網羅黨羽,陷害功臣。時值嶽飛戰無不勝,攻無不克,又奏捷朱仙鎮,金兀術聞飛色變,金虜膽寒,匡扶中原指日可待。此事惹怒了一意主和的秦檜,加上嶽飛以前向高宗呈遞主戰的奏疏,秦檜視為眼中釘、肉中刺,決心除掉嶽飛。奏捷朱仙鎮後,秦檜便慫恿昏庸無能的宋高宗下十二道金牌促令嶽飛班師。嶽飛收到十二道命令後,不得不班師,泣曰“十年之功,毀於一旦”。嶽飛班師以後,就像虎落平陽,任秦檜陷害。南宋功臣張俊也暗裏忌憚嶽飛的赫赫戰功,暗結秦檜。在二賊的陷害下,最終給嶽飛安上了一個“莫須有”的罪名迫害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