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一(1 / 3)

太公告武王曰:先謀後事者昌,先事後謀者亡。萬世成敗,盡此二言矣。

伊尹周公,德宜有天下者也,而屈於太甲成王,故殷以天子之禮葬伊尹,周以天子之禮祀周公,非過分也,宜也。且周公葬成周而天變,葬畢而安,此可見天道之公,不可得如周公之私情也。蓋必欲以臣子自居者,伊尹周公之道也;而不敢以臣子待之者,殷後周王之道也。道各自盡而已矣[據尚書,風雷之變在公未歿之時,乃居東之日耳,故成王迎之。今乃以史記為據雲]。

魯桓公少,國人立隱公而奉之,後桓長,羽父請殺桓公,將以求太宰。公曰:為其少故也,吾將授之矣。使營菟裘,吾將老焉。羽父懼,反讚公於桓公而弒之。籲,可畏哉,君子之心常恕常厚,小人之心必險必刻。故君子每陰為小人所害而不知。彼見事之有利也,則欲以言啖我;見我之有怒於人也,則嫁我以起釁。君子雖立心有準不聽其辭,然未必不以彼為愛我也,或以腹心告之矣。即不然,而未必惡之也;即惡之,而未必防之也。嗟乎,禍莫深於此矣!我不為利,則彼言者為利矣;我不害人,則彼之嫁我者害人矣。彼之險刻,肯居此貪名耶?不畏所害之人知而怨之耶?勢必反害我之事,而起人之釁以害我,故挑我以利者,即加我以害者也;嫁我以害人者,即嫁人以害我者也。君子如有權焉,必斬除此輩;無權,則婉詞以謝之,細心以防之可也。

孟嚐君待客,屏風後嚐有侍史,主記君所與客語,問親戚居處。客去已,遣使獻遺存問其親戚。真一時之雄哉!曹孟德詩雲:山不厭高,水不厭深,周公吐哺,天下歸心。三複讀之,有餘味矣!

於文定公曰:魏文侯與田子方飲,文侯曰:鍾聲不比乎左高。子方曰:君明樂官,不明樂音。今君審於音,臣懼其聾於官也。蓋凡人有大器者,於小事多不精察;小事精察者,多不能臨大事。故晉文駕羊,曾子種米,孫權敖相楚三年不知軛在前衛在後。夫以數數米鹽之察,不可以居大位,而況君人者乎?然此為好事瑣小者言耳。若夫用兵者必盡曉兵之事,而後可以用兵;督農者必盡曉農之事,而後可以督農。至他經濟亦然,又不可以不嫻細小為辭、自居於迂疏也。

田單遇老人涉淄而寒,解裘而衣之,襄王曰:單之施於人,將以取我國乎?不早圖,恐後之變也。左右顧無人,堂下有貫珠者,王呼而問之曰:汝聞吾言乎?對曰:聞之。曰:汝以為何如?對曰:王不如因以為己善。單有善而王嘉之,單之善亦王之善也。王說。鄭小同詣司馬師,師有密疏未屏,入廁還,謂之曰:卿見吾疏乎?對曰:否。師疑而鴆之。合觀二事,可以知人之私語不當聽,人之私書不當啟矣。然使貫珠者不以聞對,則身必死;小同以見對,或尚可生。亦可以得待奸雄之道矣。故隰斯彌不伐樹,王羲之臥處大吐,其智矣哉。

石建奏事上前,即有可言,屏人乃言極切;至廷見,如不能言者。上以是親而禮之,此亦獲君之一法也。觀

漢文召馮唐,讓曰:公眾辱我,獨無閑處乎?可以觀矣。然職司諫垣者,又不可以此為例。

英布奉命歸漢,漢王方踞床洗足,召布入見。布大悔,欲自殺,及出就舍,帳禦飲食從官皆如漢王居,布又大喜過望。蓋布雄傑暴驁,可以富貴邀者也,故簡於禮以消其暴驁之氣,厚以恩以收其雄傑之心。若以此待淮陰,則大不可,築壇具禮,拜於上座,又是一番作用。知此可知高祖之將將矣。可知駕禦英雄之道矣。

淮陰胯下之辱,固少年無識,亦必淮陰之驕情銳狀有以致之也。夫英忽傲大之氣,最足以誤事,非閱曆不能平,非挫折不能降。圯下之履,市上之胯,其磨礪英雄等耳。宜淮陰之既為楚王而壯之哉。然淮陰葅醢,卒以傲致之,則有愧於胯下者不尚多歟?

班史刑法誌曰:天下既定,踵秦而置材官於郡國,京師有南北軍之屯。至武帝平百粵,內增七校,外有樓船,皆歲時講肄。漢宮儀曰:高祖定天下,選能引關蹶張、材力武猛者以為輕車騎士,材官樓船,常以秋後講肄課試,各有員數。平地用車騎,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樓船。易祓曰:是時兵農未分,南北兩軍實調諸民,北軍番上與南軍等,南軍衛士調之郡國,北軍兵卒調之左右京輔。林駉曰:漢製南軍衛宮,衛尉主之。北軍護京,中尉主之。南軍則有郎衛兵衛之別,如三署諸郎;羽林期門則皆郎衛也,如衛士令丞;諸屯衛侯則皆兵衛也。是衛也,非南軍守宮之衛乎?北軍則有調兵募兵之分,如三輔兵卒,則是調兵;而衛如八校胡騎,則是募兵而衛。是衛也,非北軍護京之衛乎?此南北軍之製也。漢調兵之製,民年二十三為正,一歲為衛士,二歲為材官騎士,習射禦馳戰陣,年六十五衰老乃得免為庶人,就田裏。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踐更,有過更。古者正卒無常人,皆迭為之,一月一更,為更卒也。如淳曰:卒更者,正身供正役也;踐更者,以錢雇直代行者也;過更者,亦以錢雇直不行者輸之縣官以給代者也。蘇軾曰:漢出征皆以虎符調發郡國之兵,事已則複其初。其餘發兵散見於史者,有發關東輕銳士及郡國三百石吏能騎射者從軍,有發殊死罪以下從軍。後漢宿衛常選漢陽、隴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凡六郡良家子弟補羽林郎,比三百石百一十八人,此漢之軍製大略可考者如此。大抵猶有周秦之遺也,遷、固不知誌兵,遂使一代戎製無從詳考,可慨也哉。

漢吏皆言守某治,察得其績乃為真,事亦可法。

季孫意如每有所居,必葺其牆垣而後行。薛宣思省吏職,下至財用筆硯,皆為設方略,利用而省費。郭有道逆旅居停必灑掃而行,嶽鵬舉宿兵造食,臨行令士滌濯其什器。故王五公嚐教我小事克勤,謂小事皆有次第節奏,然後大事可為也。

漢高擊韓信還,令士卒從軍死者為槥歸其縣,縣給衣衾棺葬具,祠以少牢,長吏視葬,重之厚之如此。士真樂為死矣。

漢高大啟九國,自雁門以東盡遼陽,為燕、代;常山以南,太行左轉,度河、濟,漸於海,為齊、趙;穀、泗以往,奄有龜、蒙,為梁、楚;東帶江、湖,薄會稽,為荊、吳;北界淮瀕,略廬、衡,為淮南;波漢之陽,亙九嶷,為長沙。諸侯北境周匝三垂,外接外國,天子自有三河、東郡、潁川、南陽,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雲中至隴西,與京師、內史,凡十五郡,而公主列侯頗食邑其中。然當時不聞供億之缺,至於文帝,粟紅貫朽,後世版圖一歸天子,賦租及於錙銖,而每憂不足。可以觀矣,可以思矣[所以然者,備多而費廣也]。

周之支費浮於漢,以什一三十一見之,此中有大得失大機括在焉[亦由七國以來殺人多而戶口少]。

漢宣帝追尊悼考為皇考,立寢廟,宋儒非之,非也,張永嘉繼統不繼嗣之說,乃千載不易之定論。禮:為人後者為其父母雲者,猶以父母稱之,為本生父母,不問親疏,皆齊衰不杖期。則雖繼嗣如漢哀帝、宋英宗,亦當異於諸王,致其特尊之典,但不可追稱皇耳。至光武崛起中興,而不追尊南頓,更失之矣。張文升曰:興獻入廟稱宗,而竟居武宗之上,則不可也。

鼉錯說文帝令民入粟於邊,受爵免罪,邊食可以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足支一歲以上,可時赦,勿收農民租,如此則貴粟務農,天下安寧。上從其言,公私皆足。此雖非聖王之政,若但加以虛爵、免其輕罪,亦後世蓄積之善術也。而今納粟入監以折色,則非昔人本意矣[近則更成弊藪矣。然使用以救荒,猶為有實濟]。

伍被知淮南謀叛之無幸,乃不引退,卒與其禍,是智而不勇者也。

賈長沙勸文帝眾建諸侯而少其力,文帝謙讓未遑。複上疏言諸國皆已強大,皇太子所恃者,梁王無後,惟淮陽、代二國耳[文帝三子]。代北邊匈奴,與強敵為鄰,能自完則足矣;而淮陽之大,比諸侯僅如黑子之著麵,適足以餌大國耳。臣之愚計,願舉淮南地以益淮陽,而為梁王立後,割淮陽北邊二三列城與東郡以益梁,不可者,可徙代王而都睢陽。梁起於新郪以北,著之河,淮陽包陳以南,揵之江,則大諸侯之有異心者,破膽而不敢謀,梁足以扞齊趙,淮陽足以禁吳楚,此二世之利也[言文帝及太子嗣位]。文帝乃徙淮陽王武為梁王,北泰山西至高陽,得大縣四十餘城,卒以禦七國之變。使當時不從誼言,不立梁王,吳楚直趨洛陽,鉦鼓震於長安,雖有亞夫,勝敗正未可知耳。嗚呼,行誼之次策猶足以定大難若此,則誼不惟漢之巨儒,亦漢之元勳也,乃不得與絳灌比功,惜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