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李少康左右為難時,南亦軒得意的走到鏡子前麵。用手托著下巴,賣弄的在鏡子前麵的耍帥。
“你說你妹妹喜歡什麼東西,快告訴我。等下次見麵,我要給她一個驚喜。”
李少康看見南亦軒神采飛揚的擺弄造型,心想如果南亦軒永遠不知道她是誰。那麼他和自己的妹妹說不定可以在一起,大家都隻有一麵之緣。並不認識,如果自己不說。那麼南亦軒會真心對待李夢漪,這樣將錯就錯說不定能成就一段姻緣。
許煙苒在那天舞會後,一直沒來百樂門上班。直到第三天,許煙苒打扮樸素的出現在部門經理麵前。
“經理,我已經拿到了一個月的工資。這些錢足夠我在沈陽城生活三個月,這段時間謝謝你的照顧。我覺得我不適合這裏,您看我現在可以離開嗎。”
部門經理見許煙苒想走,這可不行好不容易捧紅一個花旦。現在說走就走,這讓百樂門的生意怎麼運營下去。
“許姑娘,我好心收留你。你可不能拿了錢就走人呀,還有這些錢根本贖不出你的妹妹。怎麼,你準備丟下你妹妹不管嗎。”
“不是的,我一定會救我妹妹。但是在這裏工作讓我很不自在,這些錢我可以都不要了。經理,你讓我走吧。求求你了”許煙苒把身上的錢都還給部門經理,隻要他能放過自己。
部門經理臉色一變,強硬的說道:“這可不行,當初我們白紙黑字簽的合同。上麵寫的清清楚楚,你至少要在這裏工作兩年。如果違約必須終生在百樂門跳舞,中途除非我們辭退你。不然不能私自離開,現在兩年時間未滿。你就要走,已經違反約定。”
許煙苒當時沒有看仔細,根本不知道合同背後還有這一項。這是強行欺騙,許煙苒恍然大悟這是蓄謀欺騙。
“經理,你們怎麼可以這樣騙人。我不知道有這項,如果知道肯定不會簽合同。”
“許姑娘,現在說什麼都晚了。擺在你麵前的隻有兩個選擇,一是賣身百樂門好好當你的花旦。我保證你衣食無憂,二是賠上十萬大洋。我們就兩不相欠,你可自行離開。”經理老謀深算的看著許煙苒,威脅的說道。
這哪是選擇,別說十萬大洋。就是一百大洋許煙苒身上也沒有,這種不平等的合約讓許煙苒絕望透頂。原本以為找到自己的妹妹就可以離開沈陽,沒想到後來發生了這麼多的事情。現在還被百樂門套住,祖母我該怎麼辦。我要怎樣才能離開這裏,何時才能贖回妹妹回到荊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