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 員工關係管理概念(1 / 3)

一、員工關係的概念和特征

(一)員工關係的概念

員工關係(Employee Relationship)是社會關係在企業這個組織係統中的特殊表現形式,是20世紀初期西方學者從人力資源管理角度提出的,取代“勞資關係”的概念。在西方,最初由於勞資矛盾激烈、對抗嚴重,給企業正常發展帶來了不穩定因素。在勞資雙方力量博弈中,管理方逐漸認識到緩和勞資衝突、讓員工參與企業經營的正麵作用。隨著管理理論的發展,人們對人性本質認識的不斷進步以及國家勞動法律體係的完善,企業越來越注重改善管理,加強內部溝通,協調員工關係。

從廣義上看,員工關係包括企業與員工、員工與員工、企業與供應商或者會員之間的關係,但一般情況下,研究的對象都是企業與員工基於雇傭行為而產生的關係。所以,員工關係通常是指企業與員工之間的關係。員工關係的基本含義是指管理方與員工及團體之間產生的,由雙方利益引起的表現為合作、衝突、力量和權利關係的總和,並受到一定社會中經濟、技術、政策、法律製度和社會文化背景的影響。

員工關係與勞動關係、勞資關係相近,但員工關係強調以員工為主體和出發點的企業內部關係,注重個體層次上的關係和交流,是從人力資源管理角度提出的一個取代勞資關係的概念。注重和諧與合作是這一概念所蘊涵的精神。

員工關係的本質是雙方合作、衝突、力量和權力的相互交織。管理方與員工要共同合作,進行生產,遵守一套既定的製度規則。雙方以集體協議或勞動合同的形式,甚至是以一種心理契約的形式,規定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同時由於雙方的利益、目標和期望常常會出現分歧,產生衝突,甚至彼此背道而馳,因而衝突也在所難免。衝突的形式,對員工來說,有罷工、曠工、怠工、抵製、辭職等;對管理方而言,有關閉工廠、懲罰或解雇等。雙方選擇合作還是衝突,取決於雙方的力量對比。力量是影響員工關係結果的能力,是相互衝突的利益、目標和期望以何種形式表現出來的決定因素。力量分為勞動力市場的力量和雙方對比關係的力量。勞動力市場力量反映了工作的相對稀缺程度,是由勞動力市場供求中的稀缺性決定的。一般而言,員工技能越高,其市場力量就越強。雙方對比關係的力量是指員工進入組織後所具有的能夠影響管理方的程度,其中尤以退出、罷工、崗位三種力量最為重要。“退出”是員工辭職給用人方帶來的成本,如尋找和培訓頂替辭職員工的費用;“罷工”是員工停止工作給管理方帶來的損失;“崗位”主要是由於在崗員工不服從、不配合用人方的工作安排而帶來的管理成本的增加。在員工關係中,管理方享有決策權力。權力是管理方擁有的決策和權威,即對員工進行指揮和安排,以及影響員工行為和表現的各種方式。擁有權力,使管理方在員工關係中處於優勢地位,但這種優勢地位也不是無可爭議的,在某些時間和場合可能會發生逆轉。所以說,員工關係受到企業經濟、技術、規章製度、企業文化的影響,表現為合作與衝突、權利與義務、獎勵與懲罰相互交織的過程。

在員工關係這一概念中,員工與管理方之間相互作用的行為,包括了雙方間的權利義務及其有關事項。這種關係具有兩層涵義,既包括了雙方間因為簽訂雇傭契約而產生的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也包括社會層麵雙方彼此間的人際、情感甚至道義等關係,亦即不成文的傳統、習慣及默契等倫理關係。

(二)員工關係的特征

員工關係具有以下幾方麵的特征:

1.複雜性和多變性

國家政策法規、企業規章製度、企業文化、工作環境等從多方麵對員工關係產生作用,規範和約束著企業與員工的行為。員工關係具有一定的複雜性。由於企業和員工對工作的期望、薪酬以及滿意度的不一致,當雙方利益目標出現分歧時,就會引起衝突;反之,當雙方滿意度都比較高的時候,則表現為合作。企業中的員工關係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往往會隨著企業薪酬製度、績效考評製度等的變化而發生改變。

2.個別性與集體性

就員工關係主體而言,可分為個別員工關係與集體員工關係。個別員工關係,是個別員工與管理方之間的關係,其主要特點是個別員工在從屬的地位上提供職業性勞動,而管理方給付報酬。集體員工關係,則是員工的團體如工會,為維持或提高員工勞動條件與管理方之間的互動關係。

3.平等性和不平等性

以勞動換取報酬,處於從屬地位,提供職業勞動,是員工的主要職責。員工在勞動過程中有服從管理方指示的義務,從這一點講,員工關係具有不平等的方麵。但在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之前,與管理方就勞動條件協商時,並不存在從屬地位的關係,即使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就勞動條件的維持或提高與管理方進行協調時,也無服從的義務,這是員工關係平等性的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