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 緒論下(3)(2 / 3)

國家間合作型博弈的基礎:信息溝通、協議約束和執行程度。國家間合作博弈與非合作博弈的重要區別在於前者強調雙邊和多邊聯盟內部的信息互通和存在有約束力的可執行契約。國家間的信息互通是形成合作的首要前提和基本條件,能夠促使具有雙邊和多邊共同利益的單個國家為了相同的目標而結成雙邊和多邊聯盟。然而,聯盟能否獲得淨收益以及如何在雙邊和多邊聯盟內部分配淨收益,需要有可強製執行的契約來保證。比如,現在存在的國家間雙邊,或者多邊自由貿易協定,形成自由貿易合作區,就是有約束力的,能使參與國家都增加利益的合作型博弈案例。

然而,現實的國際社會和國家博弈中,協議或契約可能是部分可強製執行,而另一部分不能強製執行。一些國家可達成契約,另一些國家卻不能夠達成契約。在實施過程中,其中有若幹部分可執行,其餘的部分則不可執行。於是,實際生活中的國家間博弈,大多處於合作博弈與非合作博弈之間的相機選擇。

人類社會麵臨著的一個重大問題是,全球各個國家加總的利益需求,與世界資源有限性之間的矛盾。然而,這一矛盾在價格上漲、技術進步和工業化以來的人口成本收益自我控製的過程中,逐步得以解決。也就是說,經濟全球化中市場機製的作用,會調節人口、技術與資源之間的平衡。而國際合作關係與全球新政治秩序,所要解決的是市場機製在全球化中失靈的領域。

全球公共空間有限性與國家利益消耗空間資源無限性之間的矛盾。格雷特·哈丁1968年在《科學》雜誌上發表了《共有地悲劇》(Tragedy of Commons),論文揭示了一種人類共有資產的集體困境,即“在共享公有物的社會中,每個人,也就是所有人都追求各自的最大利益。這就是悲劇的所在。每個人都被鎖定在一個迫使他在有限範圍內無節製地增加牲畜的製度中。毀滅是所有人都奔向的目的地。因為在信奉公有物自由的社會當中,每個人均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最後“公有物自由給所有人帶來了毀滅”,這就是所謂的“共有地悲劇”,也稱為“哈丁悲劇”。

我們可以將不同的國家看成是一個個家庭,而將世界看成是公共領域。其公共領域包括的內容,有大氣、海洋、外太空等等。由於每個國家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大氣、海洋和外太空領域,又是公共的領域,如果各自國家之間不進行協商,則每個國家都想更多地利用和消耗這些公共資源,結果可能是全球溫度上升,海洋汙染和資源枯竭,外太空領域垃圾成災。最終可能會使人類生存的地球走向毀滅。如一些沿海海拔較低和海洋島國,大麵積的國土有可能被淹沒,甚至整個國家將沉入海底。

國際社會優勝劣汰的競爭準則,與尊重生命權,解決世界貧困,縮小國家間發展和貧富差距等等之間的平衡。如果國際社會間也是以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為行動準則,那麼會出現一係列的問題:國家間動輒就以戰爭方式解決衝突,無辜民眾大規模傷亡,人類的生命權利得不到尊重和保護;國家間發展水平會呈現馬太效應,一些國家會出現貧困的惡性循環,陷入持續貧困的境地,而另一些國家則越來越富。

實質上,國際社會中,也存在著國家個體主義與國際集體主義、市場機製與公共治理等等之間的矛盾和關係。僅強調後者,人類社會就沒有了競爭,就不能進步;而僅重視前者,人類社會的國家間也將惡性競爭,走向災難。

全球共同價值、協商對話、公共管理與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除每一個國家的最高利益外,還應當考慮人類的最高利益。我們需要在這些方麵達成共同的看法、價值觀和目標:尊重和保護人的生命權和財產權;避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研發和使用,防止戰爭爆發和抑製極端恐怖勢力;維護生態和生物的多樣性,保護人類共同生活的地球的生態環境;援助低發展中國家,減少全球貧困人口,縮小國家之間的貧富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