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人生必簽的三個合同(2 / 3)

打給他助手的電話是為了事業,事業是自己演給自己看的戲,一旦觀眾沒了,也就變成了一片浮雲,都看見浮雲了,還有什麼可說的,所以才有了那第三個,也是唯一一個聽到他聲音的電話。

打給媽媽的電話是為了他簽屬的那第一個合同,真為他高興!他的最後一個選擇讓自己的生命終於圓滿了。因為媽媽流下了幸福的眼淚,雖然這幸福對一位母親來說有些遲到和奢侈。

3.脫離了母體又何談事業

有一個社會調查節目,在春節期間隨機進行采訪,先將采訪的對象選定在25歲至35歲的異地創業新生代,問題是:你最想為父母做點什麼?

在對年青人的采訪中,得到的答案基本都是要努力工作,等將來掙了錢要好好孝敬一下父母。

“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輝”。遊子報恩之心一點錯都沒有,可是當采訪的鏡頭轉向他們的父母時,媽媽們最想讓兒女們為自己做的事僅僅是回家陪她們吃一頓飯就心滿意足了。這就讓我們不得不重新去思考一個方向性的問題,我們每天所付出的努力,到底是為了家庭的幸福,還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既然連父母最想得到的東西,常回家看看我們都辦不到,還說什麼等將來怎麼怎麼地,恐怕等到那時,手裏也就剩下錢和遺憾了。

無論你是不是有意的,隨著第一個合同的廢止,第二個合同的前景也並不樂觀。我們一旦把本能的東西過於放大,平衡將無法繼續。

事業既是生存本能的衍生品,同時也是一個非常容易被偷換和混淆的概念。一個人事業有成是眾望所歸無可厚非的好事,但事業的範圍具體有多大?喝酒聚會、打牌、唱歌等等花樣繁多的扯蛋方式通通都可以被冠以應酬的頭銜,堂而煌之地打著事業的旗號大搖大擺地去破壞我們的第二個合同。

這種生活方式,對於我自己來說是一點都不陌生。整天沒日沒夜地瞎忙,半夜十二點以前不可能睡覺,一個月能和父母見上兩次麵都算多的,尤其是跟老爸,基本上就是有事辦事,電話聯係,弄得比普通朋友還普通。可以每天跟朋友們去義搏雲天,對家人卻是六親不顧了,真難為自己呀!天曉得怎麼還會覺得挺充實,挺有成就感呢?今天回過頭來看一看,真是連自己都無法去接受,脫離了家庭去幹事業,就是最大的不務正業。

4.握住幸福的權利

做為父代的生命延續,子代是繁衍本能所造就的希望體,我們做到的要交給他們,我們沒做到的要由他們去完成,孩子理所應當地成為了家庭乃至社會關注的焦點,所以在孩子的概念產生的那一刻起,整個家庭的結構驟然改變。

妊娠陽性化驗單,就象一道聖旨,不管媳婦以前在家庭中是什麼級別,馬上晉升為慈禧級。吃香的喝甜的不幹活不算,最重要的是不能生氣。這倒也公平,十月懷胎多辛苦啊!待遇要是再上不來,誰願意遭這份罪呀。反正時間也不長,才266天,等孩子一出生馬上官複原職,孩子隨即取而代之升做皇帝級。“六托一”是當今普級型的家庭結構,上有爺爺、奶奶、姥姥、姥爺,下有爸爸、媽媽眾星捧月前呼後擁。

清代皇子們從出生一直到16歲都要離開自己的母親,由專人教育,絕對不可以母子相見。這樣做很殘酷,但必是成龍曆練的必要手段。看來慈愛隻是養之道,並非育人之道。有部電視劇叫《孩奴》拍得太好了!夫妻之間,父子之間,姊妹之間、公媳之間以及親朋之間的種種矛盾好象都來自於對孩子的愛。六個人的愛,隨便拿出來一份都足夠讓孩子健康成長,可是當這六份愛的方向不一致時,家庭這個母體保不住了,孩子這顆幼小的細胞自然也就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