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時間與真實(2 / 3)

還有一點對紀錄片真實有更直接的影響——剪輯。在拍攝製作過程中有一個片比的問題,比如拍電視劇,一般片比在三到四左右。這個意思是,拍一個鏡頭,如果第一遍不理想就要拍第二遍第三遍。如果一部片子片比為四,就是說平均每個鏡頭要重複拍四條,片子製作完成後觀眾所看到的這個鏡頭不過是四條中導演最滿意的一條。假如是拍廣告,通常片比會很高,因為廣告片很短,這就要求每個鏡頭都要盡可能精致完美,拍廣告的導演有時近乎苛求,不順利的話,一個鏡頭可能會反複拍不下幾十遍。這樣製作一個廣告片,片比當然就會很高。比如我過去拍過一個廣告,其中有一個細節,一個女孩肩上有一根頭發,她邊上的一個男孩看到這根頭發,於是有一個比較親昵的動作,他探過頭去吹女孩肩上的頭發,女孩發覺後誤解他要非禮。拍攝的時候要求頭發被吹起來的瞬間一定要和女孩的表情接上。這一個鏡頭是兩秒半鍾,我記得當時反複拍,一共拍了三十七條。那女孩被我們折騰得差點哭出來。別看是隻有兩秒半鍾的一個鏡頭,這裏麵特別講究,那麼細一根頭發,在吹起來時得讓觀眾看見它,同時男孩吹氣時的嘴形,尤其重點是女孩在這個瞬間的表情,這些部分都要在畫麵中很好地吻合,確實相當難。

紀錄片的片比也比較高,一般製片人要求至少在一比二十左右,這個片比的概念和我剛才提到的電視劇、廣告片的片比的概念還不一樣。比如紀錄片的片比是二十,不是說每個鏡頭要拍二十遍,而是指要拍攝大量素材,然後從中截取與編導意圖關係最密切的片段,剪輯成片。我們有時能在電視上看到這樣一種鏡頭,畫麵是一個街景,有很強的運動感,你看見在幾秒鍾裏有特別多的人或者是車子,速度特別快地移動,這是怎麼拍出來的呢?一般是把攝像機放置在一個固定位置上,讓它對著彙聚人流、車流的街景拍攝,連續拍攝比如十個小時,然後從其中抽出一些畫麵,是等間隔地抽出,比如每隔幾分鍾抽出一幅,把抽出來的這些畫麵拚接起來,這時原來有十個小時長度的片子隻剩下也許隻有一分鍾或者半分鍾的長度,這時候效果就出來了,我們看到人和車像風一樣輕快地交錯而行。雖然是在實拍的基礎上,但是經過特殊處理,於是影像呈現出有別於日常經驗的麵貌。

我剛才舉的這個例子其實也是一種剪輯,剪輯是特別有用的方法。紀錄片的片比一般在二十左右,那麼一個紀錄片導演假如要剪出一個十分鍾的片子,他就要拍二百分鍾素材,假如他要剪出一個一小時的片子,他就要拍二十小時的素材。實際上在這個剪輯的過程裏,我說真實又被掩蓋了。第一次選擇是被拍攝對象的選擇,就像我前麵說到的,被拍攝對象的選擇已經掩蓋了一部分真實。第二次選擇是拍攝者、紀錄片編導人員的選擇,他們的初衷也許是要記錄真實,但其實他們不可能做到“實錄”,因為不可避免主觀選擇,於是這些主觀意圖也掩蓋了一部分真實。剪輯完全是一個選擇的過程。比如把一個人的生命曆程從頭到尾拍攝下來,然後隻剪出他做壞事的部分,那麼我們看到的這個人肯定是個壞人。如果反過來,隻剪出他做善事的部分,那麼這個人則肯定是個聖人。

剪輯的過程裏還牽涉到一個問題——蒙太奇。一部紀錄片再如何追求真實,也不可能完全按照實際的時間序列。比如導演剪輯素材,絕不會嚴格按照時間序列把人物的經曆、人物對事件的反應以及人物的言談舉止剪出來。應該說,你不會看到任何一部有意識講述的、有意識敘事的文學或者電影電視是完全按照時間序列去完成的。

我想可以這麼說,所有嚐試去記錄真實的努力實際都不可能達到絕對的真實,這種記錄的過程總是不可能避免“創作”的成分,所以不可能“還原真實”。小說中有一類可以稱之為記錄風格的小說,德國大作家伯爾,也是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他被譽為新新聞體小說巨匠,他以類似記者的口吻和敘事方式來創作小說,他寫過一個小說叫《喪失了名譽的卡塔琳娜·勃羅姆》,完全是以記者采訪式的,寫一個女人經曆一次命案,寫得很吸引人。我講“殺人遊戲”的時候也舉到過一些例子,比如以表現殘殺和冷血而知名的作家卡波蒂所寫的《殘殺》這本書,還有像美國大作家梅勒所寫的《劊子手之歌》,他們用的都是記錄風格的敘事方式。但是無論是誰,無論是一個紀錄片導演還是一個以記錄風格寫作的作家,哪怕他如何偉大,沒有一個敘事人能做全程記錄,全程記錄是還原真實的最重要途徑,如果不能全程記錄,那麼還原真實根本就是虛妄的。而且作為一個小說家我知道,一個作家想要還原真實的願望,他由此要選取某些對象,這些都不過是出於他內心的某種個人傾向,不過是與他個人的某種旨趣相吻合。如果不是這樣,他不會花那麼大的精力去做這個事情。

要知道真實,這是人們的一種內心需求。但是我總忍不住懷疑,我們看到聽到的,究竟有多少是真實。比如新聞,新聞工作者的記錄應該是最真實的,他們努力在第一時刻去到新聞發生的現場。可是即便如此,即便是所謂追求絕對真實的新聞,在記錄真實的過程中,他們仍然在時間上玩了把戲,仍然以個人選擇愚弄了受眾。我不是抨擊新聞,我隻是就我們所接受到的新聞本身而言,這其中牽涉到太多複雜的因素,就像我剛才所說,實際上沒有一件新聞能被全程記錄,那麼當我們看到它的時候,或多或少地遺漏了某些部分,這些部分也許以記錄者的眼光看是無關緊要的,所以不被記錄,但是對某些受眾而言,它可能具有特別的乃至是必要的意義,那麼這部分的缺失無疑是偏離了真實的麵貌。用我的話說,任何一種主述手段都會不同程度地掩蓋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