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光線的調節。使用生物顯微鏡時,應使鏡臂向著自己(現代顯微鏡使鏡臂反向對著自己)。轉動粗準焦螺旋,把鏡筒向上提起。轉動旋轉器,使低倍物鏡對準載物台的圓孔。二者相距約2cm,打開光源按鈕,向前向後移動按鈕,兩眼對著雙筒目鏡觀察,調節光線的強弱至適宜強度。
(3)將所要觀察的玻片放在載物台上,使玻片中被觀察的部分位於通光孔的正中央,然後用壓片夾壓好玻片,眼睛看著物鏡,同時下降鏡筒,讓物鏡接近玻片。
(4)按照低倍鏡、高倍鏡順序觀察切片,低倍鏡觀察的範圍大,便於觀察器官、組織的全貌或整體結構。高倍鏡觀察的範圍小,放大的倍數高,適用於分辨器官或組織某一局部的微細結構。二者互相配合,可達到全麵了解器官結構的目的。先用低倍鏡觀察(物鏡10×、目鏡10×)。觀察之前,先轉動粗準焦螺旋,使鏡筒下降,使物鏡逐漸接近玻片。需要注意,不能使物鏡觸及玻片,以防鏡頭將玻片壓碎。然後,左眼注視目鏡內,同時右眼不要閉合(要養成睜開雙眼用顯微鏡進行觀察的習慣,以便在觀察的同時能用右眼看著繪圖),並轉動粗準焦螺旋,使鏡筒慢慢上升,不久即可看到玻片中材料的放大物像。
(5)如果在視野內看到的物像不符合實驗要求(物像偏離視野),可慢慢移動玻片。移動時應注意玻片移動的方向與視野中看到的物像移動的方向正好相反。如果物像不清晰,可以調節細準焦螺旋,直至物像清晰為止。
(6)如果進一步使用高倍物鏡觀察,應在轉換高倍物鏡之前,把物像中需要放大觀察的部分移至視野中央(將低倍物鏡轉換成高倍物鏡觀察時,視野中的物像範圍縮小了很多)。一般具有正常功能的顯微鏡,低倍物鏡和高倍物鏡基本齊焦,在用低倍物鏡觀察清晰時,換高倍物鏡應可以見到物像,但物像不一定很清晰,轉動細準焦螺旋,上下調節,使物像達到最清晰為止。
(7)在轉換高倍物鏡並且看清物像之後,可以根據需要調節光圈或聚光器,使光線符合要求(一般將低倍物鏡換成高倍物鏡觀察時,視野要稍變暗一些,所以需要調節光線強弱)。
(8)觀察完畢,應先將物鏡鏡頭從通光孔處移開,然後將鏡筒緩緩落下,再將光圈調至最大,並檢查零件有無損傷(特別要注意檢查物鏡是否沾水,如沾了水要用鏡頭紙擦淨),檢查處理完畢後即可裝箱。
四、注意事項
(1)必須熟練掌握並嚴格執行使用規程。
(2)取送顯微鏡時一定要一手握住鏡臂,另一手托住鏡座。顯微鏡不能傾斜,以免目鏡從鏡筒上端滑出。取送顯微鏡時要輕拿輕放。
(3)觀察時,不能隨便移動顯微鏡的位置。
(4)凡是顯微鏡的光學部分,隻能用特殊的擦鏡紙擦拭,不能亂用他物擦拭,更不能用手指觸摸透鏡,以免汗液沾汙透鏡。
(5)保持顯微鏡的清潔,避免灰塵、水及化學試劑的沾汙。
(6)轉換物鏡鏡頭時,不能搬動物鏡鏡頭,隻能轉動轉換器。
(7)切勿隨意轉動準焦螺旋。使用細準焦螺旋時,用力要輕,轉動要慢,轉不動時不要硬轉。
(8)不得任意拆卸顯微鏡上的零件,嚴禁隨意拆卸物鏡鏡頭,以免損傷轉換器螺口或螺口鬆動後使低高倍物鏡轉換時不齊焦。
(9)在使用高倍物鏡時,不要用粗準焦螺旋調節焦距,以免移動距離過大,損傷物鏡和玻片。
(10)保持顯微鏡的幹燥。
(11)用畢送還前,必須檢查物鏡鏡頭上是否沾有水或試劑,如有則要擦拭幹淨,並且要把載物台擦拭幹淨,然後將顯微鏡放入箱內,並注意鎖箱。
五、考核標準
優秀:準確、熟練地完成操作環節,操作總體正確率在90%以上。筆試和回答問題準確率高,思路清晰。總體答對率在90%以上。
合格:能完成操作環節,操作基本規範,操作正確率在60%以上。筆試和回答問題準確率尚可,思路較清晰。總體答對率在60%以上。
不合格:操作不規範出現差錯,達不到合格的要求。筆試和回答問題不準確。總體答對率在6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