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民族宗教(3 / 3)

【全縣統戰宗教工作會議】 2009年3月5日,召開全縣統戰民族宗教工作會議,回顧總結2008年統戰、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統戰、民族宗教工作任務;會上,縣委書記桂福田同誌作重要講話,縣委統戰部部長代表縣委、政府分別與7個鄉鎮黨委書記簽定2009年統戰、民族宗教工作責任書。

【宗教事務管理】 開展宗教事務規範化管理提高年活動。做好宗教場所翻建、擴建審查報批工作,對6個需要翻建的宗教場所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加強宗教場所建設安全管理工作,與縣建設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宗教活動場所建設工程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各清真寺建設單位均與承建方簽訂建設安全責任書,明確各方責任,使宗教場所建設管理工作逐步邁上規範化的軌道。

做好宗教教職人員備案工作。對全縣符合備案登記條件的255名伊斯蘭教教職人員進行登記備案工作;同時對在職任職的168名開學阿訇進行登記備案,做到底子清,情況明;嚴格落實開學阿訇審批製度,對需聘任的13名阿訇履行審批聘任手續。

繼續做好出國朝覲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實行穆斯林出國朝覲網上報名。2009年,共有23名穆斯林信教群眾報名出國朝覲,自治區宗教局下達給涇源10個名額。嚴格報名朝覲人員的資格審查,積極做好報名人員的思想工作,完成出國朝覲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做好跨地區宗教活動管理工作,根據市民宗局[2009]17號文件及《涇源縣跨地區宗教活動管理辦法》精神,對跨地區宗教活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引導,超前工作,教育信教群眾盡量減少參加跨地區活動,對參加蘭州東川宗教活動的黃花鄉華興清真寺、大灣鄉大灣清真寺的部分信教群眾,從參加人數、出行車輛等方麵進行嚴格審查,嚴加管理,並製定下發《關於做好平涼南台拱北“爾曼力”活動的通知》(涇黨統發[2009]9號),確保涇源跨地區宗教活動安全、有序的進行。

【宗教人士教育培訓】 根據市委組織部、統戰部的要求,組織7個鄉鎮分管統戰、宗教工作的領導和統戰宗教幹事到寧夏社科院參加民族宗教理論和民族宗教政策培訓;4月,選派1名民族宗教管理幹部到中央民族幹部管理學院參加國家民委舉辦的民族理論、民族知識培訓班;選派25名年齡在40歲以下的寺管會主任到寧夏社科院參加自治區宗教局舉辦的民族宗教政策、宗教理論知識和《宗教事務條例》培訓班;6月,在7個鄉(鎮)分期舉辦各坊寺管會主任、開學阿訇培訓班,對320多名阿訇和寺管會主任進行宗教政策、宗教法律方麵的知識培訓;8月,組織30名中青年阿訇參加市委統戰部、市民族宗教局舉辦的宗教人士培訓班;9月,結合創建衛生縣城和全民健康教育活動,與衛生局聯合對80餘名宗教代表人士進行健康知識教育培訓。

【開展“法律、衛生進宗教場所”活動】 根據固原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關於開展“法律進宗教活動場所”的意見》製定《涇源縣“法律進宗教場所”活動實施方案》,重點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宗教事務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同時,結合寧夏農民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行動,在各清真寺開展健康谘詢活動。

【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繼續堅持宗教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月排查、零報告”製度,對宗教領域存在的不穩定因素堅持每月排查一次。根據7月6日和8月17日召開的全縣維穩和信訪工作會議精神,對全縣宗教領域存在的不穩定因素進行拉網式排查,針對排查出的問題,製定下發《涇源縣下半年宗教領域不穩定排查問題和工作措施》(涇黨統發[2009]15號),明確重點鄉(鎮)、重點問題的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做到抓早抓小,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就地化解,防止矛盾激化,確保宗教領域的團結穩定。嚴格防範外來宗教勢力滲透和新教派的傳播,堅決維護現有的宗教格局。對於2009年3月6日同心籍楊發軍等3名“達哇”宣教人員在涇源的非法傳教活動給予堅決製止。成功預防和製止了固原市原州區基督教會100多名成員企圖在7月23日來涇源縣六盤山鎮東山坡村牛全良家進行非法家庭聚會的圖謀。2009年,涇源縣民族宗教局被縣人民政府命名為“依法治理示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