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劉行本諫君(1 / 1)

上①嚐怒一郎②,於殿前笞之。行本③進曰:“此人素清,其過又小,願陛下少④寬假之。”上不顧。行本於是正當⑤上前曰:“陛下不以臣不屑,置臣左右。臣言若是,陛下安得不聽?臣言若非,當致之於理⑥,以明國法,豈得輕臣而不顧也!臣所言非私。”因置笏於地而退,上斂容謝⑦之,遂原⑧所笞者。

《隋書·劉行本傳》

【注釋】

①上:指隋文帝楊堅。

②郎:帝王侍從官的通稱。

③行本:即劉行本,隋沛縣人,曾為掌朝、太守等職,為官正直,不阿權貴。

④少:通“稍”。

⑤當:擋,擋住。

⑥理:獄官。

⑦謝:道歉。

⑧原:赦免,原諒。

【譯文】

隋文帝楊堅曾經對一個侍從官吏大為惱怒,叫人在禦殿前鞭打他。劉行本進諫說:“他一貫清正,過失又很小,希望陛下稍微寬免他。”隋文帝不答理。劉行本於是走過去擋在隋文帝麵前說:“陛下認為我不是不屑之人,把我安置在身邊。我的話如果是正確的,陛下怎能不聽從?我的話如果不對,當把我交給獄官治處,以嚴明國法,怎能這樣輕視我,而置我不理呢?我所說的話並不是出於私情。”說完把手裏的笏板往地上一丟便走,隋文帝見此而臉容嚴肅起來,並向劉行本道歉,於是原諒了所鞭打的侍從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