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綜合(1)(1 / 3)

(第一節)建置沿革

一、位置區域

民勤縣地處河西走廊東北部、石羊河流域下遊,南依涼州,西南接金昌市,東、西、北三麵與內蒙古自治區接壤。地理座標在北緯38°5′~39°27′,東經101°49′~104°16′之間。總麵積16016平方公裏。民勤自明洪武五年中置臨河衛以來,縣界屢有變化。至民國時疆域被界定為:“東至蒙古界三道湖135千米,南至涼州三岔堡70千米,西至蒙古界榆樹溝60千米,北至蒙古界雅布賴140千米,西南至永昌縣界東、西灣65千米,西北至蒙古界亦集乃625千米。南、北距210千米,東、西距195千米,麵積24095平方千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民勤與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在界址問題上屢有爭議,直到1965年4月17日,中共中央對有關協議作出明確批示後,爭紛息止。

二、建置沿革

民勤縣史前時期是石羊河水係下遊的一塊衝積平原形成的綠洲。《尚書·夏書·禹貢》說:“原隰底績,至於豬野。”《史記·夏本紀》說:“原底底績,至於都野。”《水經》,就用了“都野澤”的名字。《漢書·地理誌》“武威縣”條下注:“休屠澤在東北,古文以為豬野澤。”《水經》:“都野澤在武威縣東北。”漢置的武威縣在今民勤縣東北。古“豬野”、“都野”無疑是指今民勤這塊平原。《尚書》和《史記》的許多注釋家說,《禹貢》及《史記》的上述記載,其大意就是大禹治水到了“豬野”或“都野”這個地方,已經大功告成。也有人說,“豬野”是古部族名,這支民族就生活在今石羊河,因以部族名作了地名。1924年,首次在民勤境內沙井子發現青銅時代的石器、彩陶、銅鏃等。因此有人說,沙井文化的居民就是古月氏族,這是有可靠依據的境內最早的居民。漢時今民勤縣境當屬休屠王的牧地。元狩二年(前121年)春,漢武帝派驃騎將軍霍去病發動了祁連山之戰,民勤縣境始入西漢版圖。

約在元封三年(前108年)至太初三、四年(前102年~前101年)間,漢在河西陸續建郡置縣,在今民勤縣城西南約10餘千米處置宣威縣,東北約50千米處置武威縣。太初三年(前102年),由休屠(縣治在今武威市四壩鄉三岔堡遺址處)築塞(漢代邊防設施)至休屠澤。分為兩線:東線南接休屠北部塞,東北沿石羊河東支的大東河北岸,止於休屠澤南岸;西線南起黑山,沿大西河東南岸,止於休屠澤西南岸。西漢在民勤置縣後,是該縣曆史上的第一次大開發,民勤先民們的經濟生產方式開始由牧業經濟轉為農牧經濟。

東漢時境內仍置武威、宣威二縣,屬武威郡管轄。這時,宣威已是一個擁有萬戶以上人口的大縣。武威郡治在西漢末由武威縣遷至姑臧縣(今武威市)。

西晉時涼州及其所屬的武威郡,均治姑臧縣。民勤境內撤銷武威縣,以其地並入宣威縣,屬武威郡。前涼時置宣威縣,又有祖厲縣,係張軌收祖厲縣人在漢武威縣側近別置,均屬涼州武威郡。

北魏時在漢宣威縣故地置武安郡,隸屬涼州,領宣威一縣,居民373戶。西魏、北周時境內無建置,其疆域並入姑臧縣。隋在境內無建置。唐在今民勤縣城南約10餘千米處置明威戍。“戍”,是小於縣級的唐邊防軍之最低層組織。

武周長安元年(701年),涼州都督郭元振為了拓寬州境,在“北境磧中置白亭軍”,後改為白亭守捉。西夏時境內有定居的居民和遊牧民族。元時境內多為遊牧民族。

明洪武中,境內置臨河衛,治所在元築小河灘城。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改臨河衛為鎮番衛,並修葺城垣。成化元年(1465年),都指揮馬昭拓築城垣北隅,城周六裏二分二十三步,高三丈一尺,池深一丈五尺,有東、西、南三門。鎮番衛隸屬於陝西行都指揮使司。明代在境內實行軍屯和民屯,人口增加很快,這是民勤曆史上的第二次大開發。清初因明製。雍正二年(1724年),置鎮番縣,隸屬涼州府。

民國18年(1929年),改鎮番縣為民勤縣,取人民勤勞之意。1949年9月23日,民勤縣解放。1949年10月,設武威專區(專署駐武威縣),民勤縣屬武威專區。1955年10月,撤銷武威專區,成立張掖專區(專署先駐酒泉,後遷張掖),民勤縣屬張掖專區。1962年1月1日,撤銷張掖專區,複設武威專區(專署駐武威縣),民勤縣屬武威專區。2001年9月,撤銷武威專區,成立武威市,民勤縣屬武威市。

三、行政區劃

明洪武初,民勤縣屬河西重點鎮戍區之一,洪武中設臨河衛,二十九年(1396年)改名鎮番衛,衛設左、中、右三所,一麵戍邊,一麵屯田。雍正二年(1724年)改名鎮番縣。乾隆十三年(1748年),鎮番縣設甲57個、保31個計5693戶。柳林湖屯田戶2498戶,按千字文編號,設甲133個,設保15個。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柳林湖起科後,歸屬鎮番縣管理。清道光之後,全縣分川(係鎮番縣轄區)、湖(柳林湖轄區)區。辛亥革命後仍因清製。民國17年(1928年),置6區103村。民國18年(1929年)1月1日,設民勤縣。將原6區並為5區。民國23年(1934年),又複設6區,轄102鄉。民國25年(1936年),全縣分6區32聯保。民國29年(1940年)6月,聯保改鄉(鎮),全縣劃分為11鄉1鎮83保871甲。民國36年(1947年)7月1日,裁撤區署,將原聯保區域設鄉(鎮)公所,全縣劃為11鄉1鎮。1949年10月,全縣設置11個區。1952年至1953年5月,改設12區71鄉。1953年5月至1954年,設12區100鄉。1955年,並區並鄉,將原有12個區並為6個區,下設51個鄉。1956年1月,撤區並鄉,將原有6個區撤銷,51鄉合並為26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