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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氣未分,一者,道之所立。氣者,一之所生,未分為混沌未分也。此言一氣,雖從大道以成名,而且混沌之氣,未分清濁也。此則是無名生有名,有名生萬物。《道經》雲: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無名言道也,有名言氣也。言道者,是一氣之父,言一氣者,萬物之母,有相有形,未有不因一氣而生者也。是故修生則貴道,修道則重氣,言氣是精神之本,性命之源,神明之主。人若得法修之,克為神仙矣。故《黃庭經》雲:出清入玄二氣煥,子若遇之昇天漢。又雲:何不食氣太和精,故不入死居黃寧。其義明矣。

三才同源。

三才者,天地人為三才也。同源,是三才同居混沌之源也。

清濁既異,清者,天也?濁者,地也。既已也,異別也。此言混沌之氣分別也,則清氣騰而為天,濁氣降而為地,人在其中,是已有分別也。

元精各存。

元者,元氣也。精者,元氣之精也。言天地人元氣之精各存也。

天法象我,此言元精雖存,而天法象與人無二也。

我法象天。

言人法象天以成形也。或問曰:前言天法象我,我法象天,天道因甚無傾覆,人道何故有死生?餘答曰:天道雖有樞機,而清虛無心,清虛而無其心,則元氣自運。既元氣自運,則五行無妨,五行無妨,則無刑克,既無刑克,則是大空,既是大空,則與道合同,是以不傾也。餘又答曰:人有生死者,非與天道不同也,乃人之自致也。自致者,從父母媾結精氣,至成形降生,便有悲啼喜怒哀樂,漸漸口責五味,耳聽五聲,眼觀五色,心耽五慾,一向萬機,無所不有。此已上四事,皆因有心之變動也,既有其心,是無清虛也,既無清虛,是人失道也,既人失道,則與萬類同矣,眾物齊焉。任運死生,隨綠枯朽。或如石火,或似浮涯,成時暫成,滅時便滅。此蓋人之自為,非大道之所致也。人若心能無心,色能無色,味能無味,觀能無觀,慾能無慾,聽能無聽,機能無機,和光同塵,湛然常存,則與道同矣。又何不得長生如天之乎?

我命在我,言人性命生死,由人自己。人若能知自然之道,運動元和之氣,外吞二景,內服五芽,動製百靈,靜安五藏,則寒溫饑渴不能侵,五兵白刃不能近,死生在手,變化由心,地不能埋,天不能煞,此之為我命在我也。

不在於天。

言人性命死生不由天也。

昧用者夭,言昧用元氣之人,反致夭壽,此則須事明師傳受,方可得為之。不然則又致夭壽也。

善用者延。

言達元氣道理之人,則壽命延長。

氣和體寂,氣,元氣也。體,形體也。言元氣淳和而形體自寂,形體既寂,而氣自和。

守一神閑。

一者,一氣也。神者,神形也。此言人但能守一氣,則神形自然閑矣。夫神者是氣之子,氣者神之母。但知守其母,則子不遠,知守其君,則神不散。此皆合自然之道,譬如水潤下,火炎上,雲從龍,風從虎之類是也。

靈芝在身,靈芝,芝草也。在身,在人身中也。指元氣是也。

不在名山。

不在名山所探也。

反一守和,一是一神也,和是和氣也。前言守一神閑,此言反一神守和氣,是為神氣相守者,為念念相續,綿綿不斷是也。

理合重玄。

理,道理也。重玄,又玄也,言人能知反一神卻守和氣,此名玄之又玄也。

精極乃明,精為精氣也,明為神明也。此言人得抱元守一之法,則精氣充滿,乃通於神明矣。

神極乃靈。

神是一神也,靈是人通靈也。此言人達抱元守一之道者,則三萬六千神常不離人,則自然通靈也。

氣極乃清。清氣為神,濁氣為形。

氣為元氣也,清為清虛也。此言元氣既極,則濁氣自散,人乃清虛也。

因氣而衰,此言人皆因氣衰,則形衰也。

因氣而榮。

人氣王,則身榮也。

因氣而滅,人氣竭,則身滅也。

因氣而生。

人皆因元氣交結,以生身也。

喜怒亂氣,言人或喜或怒,皆亂正氣也。

情性交爭,言人既有喜怒,財情性交爭也。

擁隔成病,前言情性交爭,則元氣擁隔也,氣既擁隔,則成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