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韓琦又指出要對外平定四方,首先必須治國安邦。而當時由於實行新政,主張新政的一派認為要從根本上治國,首先就是要聚斂財物,在百姓中大量征兵。這一錯誤的認識導致新政派采取的措施不當,實行青苗法、募役法,並且經常更改具體施行辦法,讓農民無心耕種,商人無法經商,連官吏都茫然不知所措,舉國上下怨聲載道。韓琦指出造成這種結果的最直接原因是新政派的錯誤主張。
這樣韓琦從兩個方麵指出了契丹求割地的兩個原因:一是朝廷做事使契丹產生疑慮;二是新政使宋朝人心動搖,怨聲載道,以致不能齊心對外。
同時,韓琦在奏疏最後提出了應對契丹的策略。他認為應當派使者到契丹,詳細說明朝廷所做的事都屬於治理國家的正常舉措,並沒有別的意圖;邊界仍按以前的約定不變;勸說契丹不要再生事端,別破壞了兩國的友好關係。
當然,以上隻是韓琦提出的權宜之計。他認為從長遠來看,應該實行休養生息的政策,愛惜民力,任用賢能之人,遠離奸邪小人,這樣定會使百姓順服,邊地軍備充足。如果敵國毀約,宋朝也可憑借強大的人力、物力、財力收複失地。這也是韓琦在邊境防禦問題上“以和好為權宜,戰守為實務”思想的集中體現。
在處理宋與契丹關係上,富弼有何重要貢獻
富弼(1004~1083),字彥國,河南(今河南洛陽)人,是晏殊的女婿。仁宗時製科出身,任將作臨丞,逐漸升直集賢院、開封府推官,知諫院。慶曆二年(1042),升為知製誥,糾察在京刑獄。曾與範仲淹一起推行“慶曆新政”,但因怕流言中傷,主動請求安撫河北。後來,富弼與文彥博同時拜相。英宗時,富弼為樞密使,封祁國公,又進封鄭國公,因與王安石不和,出知河南,辭職後仍關心朝廷大事。
富弼曾奉使幾次出使契丹,在處理宋與契丹的關係上做出了重要貢獻。
文彥博仁宗時,契丹在宋朝邊境上駐紮軍隊,並派使臣蕭英、劉六符到宋朝,請求割關南十縣土地給契丹。宋朝廷中無人願意接見契丹使臣,這時呂夷簡就舉薦說富弼可以擔當此任。在接見中,富弼與契丹使臣蕭英開懷暢談,蕭英很高興,就偷偷地將契丹主想要什麼告訴了富弼,並對富弼說:“如果宋朝廷認為可以,就答應,如果認為不行,就可以另用別的辦法搪塞過去”。富弼把這些話詳細上報仁宗,仁宗隻允許增加給契丹的歲幣,並與契丹聯姻。
後來,富弼奉旨出使契丹。在麵見契丹主時,他詢問契丹要求割關南土地的原因。契丹主說是因為宋朝違反兩國約定,堵塞雁門關,增加堤防的蓄水量,修治護城壕,增加軍隊人數。契丹還狂妄地說,“如果契丹請求割地不成功,就要舉兵南下,攻打宋朝。”富弼也毫不示弱地回應說:“當初的澶淵之役,如果不是宋朝放過契丹軍,那麼契丹士兵就不會有活著回去的。現在宋朝有廣闊的土地,數百萬人的軍隊,並且朝廷法令嚴明,萬眾一心。如果契丹再要攻打宋朝,勝算的可能性很小,即便僥幸取勝,也會傷亡慘重。還不如兩國繼續保持友好關係,宋朝每年送歲幣給契丹。”契丹主聽後,點頭稱是。富弼還向契丹主解釋了宋朝堵塞雁門關,是為了防禦元昊;修治護城壕,補充軍隊缺員等都屬於國家的正常建設,沒有違背兩國約定。
第二天,契丹主邀請富弼一同打獵,又提及割地的事。富弼反複陳述說這樣不行,又說:“契丹如果以得到關南土地為榮,那麼宋朝一定會認為割讓關南土地給契丹是一種恥辱,兩國既然是友好國家,哪能讓一國光榮,另一國受侮辱呢?”契丹主聽後很受感動。
等到富弼再一次出使契丹時,契丹主答應宋朝增加給契丹的歲幣,不再提割地的事。但宋朝向契丹送歲幣必須說“獻”或“納”,富弼聽後非常氣憤,據理力爭,堅決反對。盡管最終宋朝還是用了“納”字,但富弼當時的做法還是維護了國家的尊嚴,不辱使命。
富弼幾次出使契丹勸和,避免了戰爭的爆發,在維持宋與契丹友好關係上做出了重要貢獻。
為什麼說文彥博曆事四朝,任將相五十年,名聞四夷
文彥博(1000~1092),字寬夫,汾州介休(今山西介休)人。天聖年間進士,始任翼城知縣,後來升為殿中侍禦史。因為鎮壓貝州王則起義,當上宰相。任相期間,與龐籍商議裁減冗兵之事,卓有成效。又先後出製河南、大名、太原等州府,封潞國公。英宗時,任樞密使。神宗時,因反對王安石變法,出判河陽。文彥博在職有五十年,曆任四朝,很有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