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動蕩的社會(2)(3 / 3)

上述“天禧說”中,三十餘年與四十年之差,並不是什麼大疑問,關鍵是其一事二記之推測是否有理?為什麼在二十年時間內,廣州就不能發生一真一假兩樁李順案呢?總之,天禧說抑或景祐說,哪個更可信?似乎仍然難以下結論。

方臘身份及相關事跡

方臘起義是北宋末年東南地區一次頗有規模的農民起義,數十萬之眾,堅持了半年多時間,然而它的餘波一直延續了二十餘年。由於史籍記載的歧義,有關起義首領方臘的一些事跡,至今沒有完全搞清。

北宋徽宗時期,蔡京、童貫等“六賊”把持朝政,窮奢極欲,賦役沉重。徽宗在六賊的慫恿下,更竭天下以自奉,大肆搜括民間奇花異石,以綱船運入都城開封,建築宮殿苑圃,時稱“花石綱”。睦州青溪(今浙江淳安)一帶出產各種花石竹木,民眾受害尤深,百姓忍無可忍,終於在宣和二年(1120)十月,爆發了方臘領導的農民起義。兩浙苦花石綱已久,人民爭起響應,聚眾至數十萬,攻破睦、歙、杭、處、衢、婺等州,聲震東南。方臘自稱“聖公”,建元“永樂”,設官分職。第二年,朝廷發兵十五萬南下鎮壓。四月,方臘退守青溪幫源洞,因腹背受敵,戰敗被俘。八月,在京城被殺。這次起義,有一些細節問題,由於載籍歧異,存在不少疑點,這些疑點實為方臘起義中的關鍵問題。

一是方臘的出身與籍貫。南宋陳均的《皇朝編年綱目備要》、劉時舉的《續宋編年資治通鑒》,還有方勺的《青溪寇軌》及所附洪邁《容齋逸史》等史籍,都記載“方臘家有漆園”。曾敏行《獨醒雜誌》說得最為詳細:“方臘家有漆林之饒…”臘又為裏胥,縣令不許其雇募。臘數被困辱,因不勝其憤,聚眾作亂。”其中方臘還自言:“吾家本中產”。如此看來,方臘至少屬中小地主階層。方勺《青溪寇軌》還明確說方臘是“睦州青溪縣竭村居人”。《宋史·方臘傳》也清楚載:“方臘者,睦州青溪人也,世居縣堨村。”

保存在《桂林方氏宗譜》中的元人徐直之、劉彭壽的兩篇傳記,即徐直之的《忠義彥通方公傳》(即《方庚傳》)和劉彭壽的《宋故承信郎彥通公墓亭記》,載方臘為睦州青溪縣萬年鄉地主方庚的“傭人”。還有,清人方象璜《重修桂林方氏宗譜序》中稱,方臘為方世熊家傭,方世熊為方庚的兄長。此外,歙縣、淳安的方氏譜牒,也一般稱方臘是“傭工”,是“桶匠”,如南宋的《甲戌譜》到近代的《歙淳方氏會宗統譜》等。諸譜都載方臘為“歙人”,《山郭方氏宗譜》詳細考察了方氏宗族的源流,認為方臘出於歙縣柘源方氏。也就是說,方臘是徽州歙縣人,而來睦州青溪縣傭工。

有學者指出,家譜的記載一般是不太可信的,如上述《桂林方氏宗譜》中關於宋代事跡的記載矛盾百出,是不能作基本史料來用的。尤其是寫《方庚傳》的徐直之,他是方庚一個五世孫女的孫子,他記述方臘為方庚家的“傭人”,隻是來源於他祖母在他幼年時的口述,並沒有任何宋代的文獻史料作依據。元人劉彭壽是當時的淳安縣令,他是應方庚的六世孫、七世孫的要求而寫《墓亭記》,既然要稱道方庚之“忠烈”,自然主要根據家譜中原有的材料略加拔高而已,所述方臘事跡無非抄之家譜。

也有學者指出,方臘家有漆園的說法,以《獨醒雜誌》記載最為詳盡,而此書“下至謔浪之語,細瑣之彙……是皆近世賢士大夫之言或州裏故老之所傳”。《四庫全書總目》評論該書:“蓋以記錄為主,不以考證為主。”所以對舊說錯誤之處“皆不辨而述之”。所以其有關方臘成分的記載,也是難以深信的。《宋史》方臘“世居縣碣村”之言來自《青溪寇軌》,而後者說方臘是“睦州青溪縣碣村居人”,其“居人”顧名思義並非指其籍貫。

兩說勢均力敵,誰也說服不了誰。不過從史籍的作者方麵來看,北宋末至南宋初的方勺、洪邁、陳均都異口同聲地肯定方臘“家有漆園”,絕不是偶然的巧合。而對方徐直之、劉彭壽諸人都在離方臘起義已有二百餘年之後的元代,雖然也有學者認為,徐直之是以一些與方庚生前活動直接相關的原始材料作依據的,但我們畢竟沒有看到這些原始材料。由此是否可以說,方臘為中產階層的說法要略占上風呢?

二是方臘是否為摩尼教的首領。眾多史籍都把方臘起義與妖魔鬼怪、旁門左道牽扯在一起,如《皇朝編年綱目備要》諸史籍說:“臘以妖術誘之,數日之間,哨聚響應者至數萬人。”《宋史·方臘傳》其言“托左道以惑眾”。“無弓矢介胄,唯以鬼神詭秘事相扇誅”。《宋會要輯稿》也說:“方寇者,本狂愚無知之民,傳習妖教,假神奇以惑眾,遂謀僭道。”所載江東轉運副使奏曰:“訪聞賊徒雖多,全少器械,惟以人眾為援……童子婦人在前,飾以丹黛,假為妖怪,以驚我師……又為長人服大衣,作機關以動,上執矛戟,旗幟飾以丹黛,為鬼神之貌,以惑官兵,皆不足畏。”此類記載,不一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