禦史大夫相當於副丞相,是文職官員中僅次於丞相的高官,牧羊出身的一介平民在和平時期能獲得如此寵幸,實在是罕見的際遇,這是卜式人生的巔峰。到了這一地步,他不得不介入朝廷政務,與武帝的主張相左就在所難免了。卜式發現各地對實行鹽鐵專賣都不滿意,官造的鐵器質次價高,卻硬性配給,強令百姓購買。對商船征稅後,商人減少,商品漲價。完全不懂官場規矩的卜式,不像其他大臣那樣總是為現行政策歌功頌德,向武帝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引起武帝不悅。加上武帝正忙於籌備封禪大典,應該負有重要責任的這位禦史大夫卻沒有什麼文化,更不懂禮儀,所以不到一年,卜式就被降職為太子太傅,理論上是太子的老師,實際是可有可無的閑職,但卜式有機會還是要說話。自從桑弘羊主管財政和商業後,大力推行均輸平準等政策,成績顯著,博得武帝的嘉獎。那年出現小旱,武帝命令百官求雨,卜式上書:“朝廷的開支應該依靠百姓的租稅,現在桑弘羊讓官吏坐在市場上,販賣貨物求利,實在太不像話。將桑弘羊下油鍋烹了,天就會下雨。”這當然動搖不了桑弘羊的地位,他最終被提升為禦史大夫。但武帝對卜式還是優容的,使他得以善終。
對卜式致富的原因,史書中沒有更詳細的記載,不過可以肯定不是靠種田,而是靠牧羊。但一般的牧羊也不可能使他積累如此多的財產,看來他必定是一位養羊專家,或者是兼營商業,最大的可能還是兩者兼而有之。卜式的可貴之處,一是忠君愛國。他一次次捐獻財物,甚至準備上前線作戰,卻毫無個人動機,即使一時不為朝廷所理解也一如既往。在擔任高官後,他絲毫沒有考慮到如何保住爵祿,也不管向武帝進逆耳的忠言會帶來什麼後果,直截了當地反映百姓的意見。要是當時的大臣都如此,武帝推行的一些錯誤政策或許不會持續那麼多年。他的另一可貴之處,是對國家機構職能的正確理解,不但通過牧羊悟到治民之道,而且反對官商合一。顯然他主張朝廷隻管征收賦稅,讓百姓合法地經商發財,但發了財的人也應該像他一樣,主動為國家著想。
如果商人或發了財的人都像卜式那樣,或許根本不需要武帝時出籠的一係列對付商人的政策,可惜卜式是絕無僅有的典型。而漢朝的商人中,像司馬遷所稱道的那些富有“誠壹”精神和開拓意識的商人隻是極少數。其實任何一個朝代都是如此,製定政策的基礎是為了大多數普通商人,其中自然不乏大大小小的奸商、官商和半官商。
司馬遷對貨殖的熱情謳歌在當時並沒有產生什麼反響。就在元狩四年(前119年),漢武帝頒布了“算緡”和“告緡”令,對商人實行全麵管製和搜括。所謂“算緡”,主要有這樣幾個方麵:凡是商人和從事物品製造、借貸、買賣、出租房屋供商業活動、儲存貨物以及其他商業行為的人,無論是否有市籍,先自己估計營業收入,按2000錢一算(120錢,稅率為3%)的比例納稅;從事金屬冶煉等手工業、囤積和販賣有關貨物的人,其營業額按每4000錢一算的比例征收。除了官吏、三老、北方邊疆地區的甲士以外,其他人所有的自用軺車(小車),每輛征收一算;商人的軺車每輛征收二算;船身長五丈以上的每條征收一算。不主動申報的或申報不實的罰戍邊一年,財產沒收。又重申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家屬不得占有土地,違者沒收。為了鼓勵檢舉揭發,規定將被檢舉者所沒收財產的一半作為對檢舉者的獎勵,這就是“告緡”。六年,武帝任命楊可主管全國的“告緡”,並將反對此舉的右內史(首都特區長官)義縱以“廢格沮事”(抵製破壞法令實施)的罪名公開處死。從此,“告緡”之風遍及全國,到元鼎二年(前115年)就取得輝煌戰果:由於發動充分,檢舉揭發者積極性高,使朝廷沒收了成億財物、上萬的奴婢;各縣沒收的田地多者數百頃,少者百餘頃,住宅也數以百計;中產以上大多破產,而國庫卻一下子充實了。
元狩五年(前118年),漢武帝下令實行鹽鐵專賣,即將各地的煮鹽、冶鐵均收歸政府管理,全部收入用以補充賦稅。官府招募鹽戶,提供一定的生產工具和生活費用,其他費用自理,產品由政府包銷。私自鑄鐵、煮鹽者處以斬左腳趾的刑罰,並沒收產品。不出鐵的郡國設立小鐵官,管理鐵器的專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