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真相(3 / 3)

師侄傳過來的消息,總共三份東西。第一份是一份舊報紙的複印件。上麵寫著的日期是一九九六年底,因為是外文的,所以我基本看不懂。還好下麵有師侄細心地翻譯文字,使我大鬆一口氣。這份報紙的內容五花八門,和我有關的隻有一小段。內容是一戶華裔外來戶,搬到他們國家不久之後,遇上了意外幾乎全家都死了。警方調察所得,說是一起意外失火事件,並以這個理由上報結案。但是有一個記者看出了一些端倪,說這戶人家應該是在失火之前已經死了或者失去反抗、自救能力的。這麼說的話這起案件就是謀殺或者毀滅證據的案子了。這戶人家的名字正好叫董偉華,死體有戶主董偉華、董偉華的妻子,還有董偉華的兒子,卻沒有董偉華的女兒董芳。

第二份是師侄親自打聽出來的。被打聽的人就是的那個出寫新聞的記者,他說出了事實真相。這絕對不是一起意外事故,而是一件標準的搶劫殺人案件。死者幾乎都是在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活活被燒死的。而且還有一些疑點可以證明這件事情不是意外。第一,這戶人家的所有現金和貴重物品都沒有了。第二,這戶人家剛剛辦完過戶手續的前半部分,隻要拿著自己的證件在空白的申請人一欄填寫信息,這棟房子就是他們的了。可是這份合約不見了,不久之後一個陌生人拿著這份合約簽訂了房屋過戶手續。第三,這戶人家有四口人,除了戶主夫妻和兒子之外,應該還有一個女兒。可是女兒不見了,之後一點線索也沒有。第四,戶主死後三個小時,戶主賬戶裏的錢剛一個人莫名其妙的全部取走了,隻留下了不到一百美元的零頭。所以記者認為這是一件搶劫殺人案件,而且是有計劃有預謀的殺人案。可是警方不這麼想,報社的老板也不願意這麼想,為此記者離開了報社,至此是一個超市的小老板。

第三份資料是師侄通過一個熟人,從一個由社會地位的大佬手裏買到的消息。這個老大退休了,除了有自己的產業之外,也靠出售一些過去的消息混飯吃。他終於把董偉華一家人到了國外的事情全部都說了一個清楚明白。董偉華卷走了工廠的錢,在國內黑市把人民幣換成了美元之後,和老婆、兒子,帶著現金偷渡到國外。彙合女兒董芳之後,用早就準備好的護照申請來到了這裏。因為董芳讀書需要有相關證明,所以董偉華買了這裏的一棟房子。也因為這個被一些當地人盯上了,大家都在暗中調查董偉華。當他們發現董偉華不但是一個貪官而且是一個被國內統計的通緝犯的時候,他們就有了精神。他們三天兩頭去敲詐董偉華,董偉華給了他們一點小錢,不但沒有趕走他們而且讓他們覺得這家人好欺負。這一天他們一起上門敲詐,其實做好了做掉他們一家人的準備。董偉華的軟弱沒有獲得生命,而是把一家人推到了生命盡頭。這些人翻走了所有貴重的物品和現金,逼董偉華說出信用卡密碼。然後真實密碼沒有錯誤之後,竟然殘忍地殺了董偉華一家,這也算是董偉華作惡多端的報應了。至於董芳本來他們是想一起殺了的,但是一個手下建議賣了董芳,也可以賺上一筆錢,所以他們把董芳帶走了。後來還是賣了董芳,至於賣到了什麼地方,經手人又不是這個人,所以他也不知道董芳的下落。再說這麼久了,要不是這個人有用暗語記錄生意的習慣的話,誰也記不起這麼久之前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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