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關於能量量子的能量慣性探索。
在闡述物質能量量子的能量慣性課題之前,我們先總結一下,究竟什麼是物質的慣性特征?
簡單地說:所謂“慣性”就是物體抵抗其運動狀態被改變的性質。所以“慣性”也可以說成是“惰性”、“穩定性”,是物質保持原來的模樣、狀態、特質等不被改變,抵抗各種被改變的性質能力。
正是由於宇宙物質的慣性特征的存在,這個世界才是可以被認識、被理解的,因為“慣性”是物質的固有屬性,所以可以作為認識世界的已知條件,可以作為推論探索無窮未知世界變化的基礎和依據。
比如,路邊有塊石頭,今天是石頭,明天還是石頭,一百年以後、一千年以後、億萬年以後,它還是石頭;直到有一天它被破壞、被改變為止。所以路邊的這塊石頭可以作為已知條件、固定物體環境。
持續存在下去是石頭的固有屬性,也是一切具體物質對象都具有的固有屬性,這種固有屬性就是它的慣性特征決定的。
這與一個單獨的不受外力作用的“質點”要麼保持靜止狀態,要麼保持勻速直線運動狀態,這樣的狀態會一直持續下去,直到外力迫使它改變原來狀態為止;這種牛頓質點慣性的特征一樣,都屬於物質慣性的範疇。
也就是說,假設一個“剛體質點”是處於靜止狀態的,今天是靜止的,明天還是靜止的,一百年以後、一千年以後、億萬年以後,它還是靜止的;我們為什麼會知道它億萬年以後還是靜止的呢?
因為這是“剛體質點”的慣性特征決定的,除非有外力來改變它的狀態為止,否則它會永遠保持這種狀態持續不變;物體保持原來這種狀態不變的屬性特征,就是它的固有屬性,就是它的慣性決定的。
既然這個“剛體質點”具有這樣的慣性特征,其他各種各樣的物質慣性也同樣具有這種特征:
即物質保持原來的存在狀態、性質、結構等不變,是它的固有屬性——慣性特征決定的,直到有外部或內部因素作用影響迫使它被改變為止。
這就是劉正蘭宇宙物質慣性定律表述。
這樣的慣性現象例證可以說是無限多的。
比如,糖是甜的、醋是酸的、水往低處流、兔子是食草動物、隔壁的老王愛吃肉……這些事物特征如果沒有外部因素改變它,就會一直持續保持下去,這些同樣也都是物質的固有屬性特征,都是物質慣性決定的。
即糖是甜的,這種甜味性質會一直保持下去,直到有外部或內部因素導致它變質(質變)為止;醋是酸的,這種酸性會一直保持下去,直到有外部或內部因素導致變質(質變)為止……
也就是說,糖是糖,醋是醋,張三是張三,李四是李四……糖是甜的、醋是酸的、隔壁老王愛吃肉……萬事萬物隻所以是它自己,萬事萬物之所以保持自己特征不變……這背後有著普遍性的規律特征,這就是物質本身的固有屬性,也就是物質自身的慣性特征決定的。
這些物質原來存在狀態、性質、結構、麵貌等會持續保持下去,直到有外部或內部因素導致它被改變為止;都屬於物質的慣性現象,都是物質的固有屬性決定的,都可以作為認識事物的已知條件。
簡單地說:事物存在的狀態、性質、結構、麵貌等保持不變是本身固有屬性決定的(即慣性),而發生變化肯定是有一定原因的;這樣物質慣性作為已知條件,就可以求解各自具體變化的未知變量。
可能有人會反駁說:“隔壁的老王愛吃肉”這個現象怎麼可能長期保持下去呢?老王是個大活人,很容易改變飲食喜好,很容易被嗝屁掉,所以“隔壁的老王愛吃肉”不可能長期保持下去。
這裏就要說到“質量”和“質量慣性”之間的關係:
“質變”的前提是“量變積累”超出一定極限,徹底改變“質”(即發生質變)。如果一個事物的“質”沒有被破壞、沒有被改變,那麼它的慣性特征也會保持下去;一旦“質”發生徹底扭轉,那麼慣性特征也隨之發生轉換、變化。
假設,“老王”的狀態性質沒有被改變,那麼他的飲食習慣的慣性也會長期保持下去,一旦“老王”這個人都不在(死亡)了,那麼他的習慣也無法持續存在下去;但是不管這種習慣、慣性存在或保持的時間期限是長或者短,可以肯定的是:這種慣性的的確確存在著、或存在過。所以這種慣性特征可以作為認識、了解、評判“老王”這個人的已知條件。
我們認識他人、認識事物、認識社會、認識世界,其實都是按照這種慣性邏輯思維進行的,甚至我們思維本身也具有慣性特征,這就是慣性思維現象。
所以不管你承認慣性存在的普遍性和無限性,都普遍而廣泛的存在於世界所有事物體係當中,決定著事物的性質特征。
廣義地講:宇宙乃至宇宙萬事萬物之所以能夠持續存在,之所以能夠保持自身的狀態麵貌、性質特征,之所以可以被認識、理解……都是因為物質慣性特征決定的;如果沒有這種物質慣性的存在,事物轉瞬即變、沒有任何本質規律可循,那麼我們也無法認識任何事物,甚至世界也無法存在。
即物質的慣性是物質的固有屬性,可以作為認識事物的已知條件。牛頓經典物理學的第一運動定律就是牛頓慣性定律,就是把“剛體質點”的慣性特征作為運動變化方程的已知條件,然後來求解未知運動變化的。
因此,自然物質規律、生命物體的習性、我們的各種生活習慣、社會習俗、國際慣例等等,如果沒有促使它們被改變的原因、因素產生,它們就會一直保持原有的樣子、原來的性質、原來的狀態趨勢不變。
這些與牛頓質點慣性描述的“物體(剛體質點)總保持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直到有外力改變它為止”的道理是相同的,都屬於物質的固有屬性,都是物質的慣性特征的體現。
也就是說,宇宙物質的慣性並非隻有牛頓慣性定律所描述的“質點慣性”這一種形式,宇宙物質的種類、形式、數量是無窮無盡的、無限多的,對應的宇宙物質慣性的種類、形式、數量也是無窮無盡的、無限多的。
物質的“慣性”是保持原來模樣不改變的特性,的抵抗各種被改變的性質和能力;所以物質的“慣性大小”就表現為物質對各種運動變化的一直阻抗程度,物質某方麵的慣性越大,越穩定,就越不容易被改變;相反,物質某方麵的慣性越小,越不穩定,則越容易被改變。
在牛頓物理學裏,慣性(iia)是物體抵抗其運動狀態被改變的性質。慣性是物體的一種固有屬性,表現為物體對其運動狀態變化的一種阻抗程度,質量是對物體慣性大小的量度。總之,物體的慣性可以用其質量來衡量,質量越大,慣性也越大,反之則越小。
現在科學界關於物質慣性特征的研究常常陷入牛頓經典物理學的窠臼之中,即把物質慣性都歸結為“質量慣性”,而“質量慣性”又歸結為“質點慣性”;即在牛頓物理學中,慣性質量是物體被當做質點時其慣性大小的量度。
而芻狗則在宇宙統一學中明確指出:物質的慣性包括四個層麵,即質量慣性,能量慣性、空間結構慣性、時間慣性;其中僅僅是關於物質的質量慣性範疇而言,質量慣性的種類、形式、數量都可以是無窮無盡的、無限多的。
關於質量慣性的存在,很容易理解,因為“質量”常常是那些具體有形、客觀實在的物質對象,質量慣性就是保持原來物質存在狀態不變的固有屬性;比如,一個石頭,一塊磚、任何一個物體、物品,甚至是任何一個生命物體等,它們都有維持原來的模樣、狀態趨勢、性質等不被改變的特征,這就是物質的質量慣性特征所決定的。
但是那些我們看不見的能量,比如光、電磁波、電流、化學能等,這些無形的、虛擬的存在,也可以具有慣性特征嗎?
答案是肯定的。
愛因斯坦在其著名的狹義相對論論文中指出:物體的質量是它所含能量的度量。而且愛因斯坦的質能方程則進一步揭示出:物質的質量和能量是密切關聯起來的、相互統一的,甚至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換。
這樣我們就可以得出一個結論:
既然存在物質的質量慣性,因為質量與能量的統一性,也必然存在物質的能量慣性;既然物質的質量慣性的種類、形式、數量是可以無窮無盡的、無限多的,那麼相應的物質的能量慣性的種類、形式、數量也是無窮無盡的、無限多的。
那麼,芻狗的這個結論,究竟有沒有科學依據呢?
究竟有沒有相關科學實驗能夠進行科學證明呢?
下麵芻狗就用兩個已經被證明的科學定律來證明,這就是電磁學領域的楞次定律,和化學領域的勒夏特列原理。
楞次定律(Lenz's law)是一條電磁學的定律,可以用來判斷由電磁感應而產生的電動勢的方向。它是由俄國物理學家海因裏希·楞次(Heinrich Friedriz)在1834年發現的。
1834年,俄國物理學家海因裏希·楞次(H。F。E。Lenz,1804-1865)在概括了大量實驗事實的基礎上,總結出一條判斷感應電流方向的規律,稱為楞次定律(Lenz law )。
簡單的說就是“來拒去留”的規律(就是保持原來的能量狀態趨勢不被改變),這就是楞次定律的主要內容。
楞次定律:感應電流具有這樣的方向,即感應電流的磁場總要阻礙引起感應電流的磁通量的變化。
楞次定律還可表述為:感應電流的效果總是反抗引起感應電流的原因。
楞(léng)次定律的表述可歸結為:“感應電流的效果總是反抗引起它的原因。” 如果回路上的感應電流是由穿過該回路的磁通量的變化引起的,那麼楞次定律可具體表述為:“感應電流在回路中產生的磁通總是反抗(或阻礙)原磁通量的變化。”我們稱這個表述為通量表述,這裏感應電流的“效果”是在回路中產生了磁通量;而產生感應電流的原因則是“原磁通量的變化”。
如果感應電流是由組成回路的導體作切割磁感線運動而產生的,那麼楞次定律可具體表述為:“運動導體上的感應電流受的磁場力(安培力)總是反抗(或阻礙)導體的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