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他被拘留了十五天。我換來的,是十五天的清淨與安寧。
我的內心似乎被激發了什麼一樣,我巴不得父親趕緊回來揍我,然後我再一次報警,看著他被抓走,隻是看著他被抓走,我都忍不住想鳴禮炮慶祝,想讓全世界知道,想讓再也沒有見到的母親知道,他也有今天。
可是沒能如我所願,這次他回來,沒有對我動手,也沒有再對我說話。家裏雖然有他,卻變得像是沒有他一樣平靜。我再也不害怕每天的放學回家,因為我知道,家裏很安靜,隻有我一個人在活著。
從那之後我知道了,法律是多麼的重要,規則是多麼的重要。正因為他觸犯了法律,我撥打報警電話時才有那樣的決心。一個群體沒有規則的舒服,那麼遲早是亂套的。我內心壓抑的,此刻我想爆發出來。
我現在來到了這個陌生的城市,我仔細回想著這個遊戲的規則。很顯,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我們去改進。
這個遊戲對殺人犯太不利,可是反過來想,對普通人不也不利嗎?僅僅過去二十多分鍾,就出現了兩個受害者。假若殺人犯不死,二百個人中隻能活下五十個,要死掉一百五十個人。四分之一的生存幾率,未免太渺小。普通人也是弱者,我要為弱者製定規則,讓弱者更好地活下去,我想活下去,我想享受我的規則。
我和秦靜怡一點關係都沒有,隻是在學校裏被警察盤問了幾句就被帶來了,還真是夠無辜的。是幸運還是不幸,睜開眼後,這裏像是一個從未開墾過的土地,像是充斥著虐殺的原始社會,而我將會用自己的實際行為,來完善這裏。
我是這個世界的規則。我要為大家的公平和權益得到保障而努力。
既然參賽者一共二百人,活下去的隻有五十個人。那麼,四個人活一個,殺掉其他三個人,不就擁有了生存的權利了嗎。對,一個人隻要殺死三個人,那就有權利活在這個遊戲中。同樣的,由於殺人犯的特殊身份,殺死一個殺人犯,那麼就擁有活下來的權利。
我走進了廁所,這裏沒有電也沒有水,但是在旁邊的櫃子裏,有一樣恐怖的東西。
登山鎬。
這個城市處處都是武器,處處都暗藏著殺機,這個城市就是為了殺戮而生,而我就是為了活下去而殺戮。既然這個遊戲的目的就是讓我們互相廝殺,我們還有什麼高尚的理由去拘束呢。
我拿起登山鎬,將它伸展開來,我深呼吸一口,下定了決心。
我要活下去,我要維護我的規則。
這個規則是公平的。隻要大家都同意這個規則,而且遵守它,這個遊戲很快就會結束了。說不定還沒殺到隻剩50個人,殺人犯就應經被殺幹淨了。
該實行了。
我向著樓下走去,樓下有個人剛好走進來。他看著提著登山鎬的我向他逼近,似乎還沒有意識到這是一個怎樣的情況。我朝他一步步走著,離他越近,他臉上的表情就越扭曲,他的腳像是灌滿了鉛,黏在地上沒有動。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啊。”我感歎道。
聽到了我的感歎,他終於動了起來,他轉過身向著門口跑去,可惜為時已晚,我用力地揮出了登山鎬,登山鎬的尖刺插進了他的大腿裏,他發出了一聲慘叫,趴在地上被我勾了回來。
“我是無辜的啊……!”他趴在地上大喊,臉上已經全是汗水,這是他說的最後一句話。我揮動登山鎬,結束了他的性命。他不動了,這是我第一次殺人,我的內心卻是平靜的,沒有一絲波瀾。是因為我長期被父親虐待心理也變得不正常了嗎?我不知道,我隻是呆呆的看著地上的屍體。手表上,綠色的198變成了197,紅色的10依舊不動。他是個普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