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太史公自序(1 / 3)

昔在顓頊,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1]。唐虞之際,紹重黎之後,使複典之[2],至於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後也[3]。當周宣王時,失其守而為司馬氏[4]。司馬氏世典周史[5]。惠襄之間,司馬氏去周適晉[6]。晉中軍隨會奔秦,而司馬氏入少梁[7]。

自司馬氏去周適晉,分散,或在衛,或在趙[8],或在秦。其在衛者,相中山[9]。在趙者,以傳劍論顯[10],蒯聵其後也。在秦者名錯,與張儀爭論[11],於是惠王使錯將伐蜀[12],遂拔,因而守之。錯孫靳,事武安君白起[13]。而少梁更名曰夏陽。靳與武安君坑趙長平軍,還而與之俱賜死杜郵,葬於華池[14]。靳孫昌,昌為秦主鐵官,當始皇之時。

蒯聵玄孫卬為武信君將而徇朝歌[15]。諸侯之相王,王卬於殷[16]。漢之伐楚,卬歸漢,以其地為河內郡[17]。昌生無澤,無澤為漢市長[18]。無澤生喜,喜為五大夫,卒,皆葬高門[19]。喜生談,談為太史公[20]。

(以上為第一段,作者追考了自己的家世。)

“注釋”

[1]顓頊(zhuān xū):古代傳說中的帝王,司馬遷所認為的“五帝”之一,黃帝之孫,“顓頊”是其帝號。南正重:“南正”是官名,“重”是人名。司天:主管觀測天文星象。北正黎:“北正”是官名;“黎”是人名。司地:主管地麵上的人事。

[2]唐虞:即唐堯、虞舜,古代帝王名。紹:繼承、繼續。使複典之:謂使“重”的後代仍主“天”,“黎”的後代仍主“地”。

[3]世序天地:世代相傳地主管“天”、“地”之事。程伯休甫其後也:“程”為國名,“伯”為爵名,“休甫”是人名。按:據《楚世家》,“重黎”是一個人的名字。

[4]周宣王:西周的倒數第二個帝王,名靜,前827—前782年在位。失其守而為司馬氏:中止了主管“天”、“地”的事務,而改為主管軍事。司馬,主管軍事的官名。

[5]司馬氏世典周史:中井曰:“嚐為‘司馬’官,故氏焉,其後世不必為司馬。”

[6]惠襄:周惠王,名閬,前676—前652年在位;周襄王,名鄭,前651—前619年在位。司馬氏去周適晉:《集解》引張晏曰:“周惠王、襄王有子頹、叔帶之難,故司馬氏奔晉。”

[7]晉中軍隨會奔秦:“中軍”是“中軍元帥”的簡稱,為國家的最高軍事長官。隨會,也叫“士會”,晉國的大臣。少梁:古梁國,後被秦滅,改稱少梁,在今陝西省韓城市南。後又改稱“夏陽”。

[8]衛:西周初期建立的諸侯國名。趙:戰國初期瓜分晉國建立的諸侯國名。

[9]相中山:為中山國的相,指司馬喜。中山是戰國中期鮮虞人建立的諸侯國名。

[10]劍論:關於劍術的理論。

[11]與張儀爭論:謂爭論秦國是否應該興兵伐蜀,當時張儀主張先伐韓,司馬錯堅主應該先伐蜀,秦王最後采納了司馬錯的意見。張儀,秦國惠文王時的名臣,一生堅主“連衡”,為秦國的發展、開拓起了重要作用。

[12]惠王使錯將伐蜀:事在秦惠王後九年(前316)。惠王,也稱“惠文王”,孝公之子,名駟,前337—前311年在位。秦國的國君從惠文王時開始改號稱“王”。蜀,四川省境內的古國名,國都即今成都市,於惠文王九年被秦將司馬錯所滅,從此進入秦國版圖。

[13]武安君白起:白起是昭王時代的秦國名將,曾破楚、破趙,為秦國向東方擴展立有卓越功勳,被封為武安君。

[14]坑趙長平軍:事在秦昭王四十七年(前260),白起攻趙軍於長平(今山西省高平縣西北),破殺趙括,趙軍四十餘萬人降秦,盡被白起活埋。賜死杜郵:白起坑趙卒後,請求乘勢進攻邯鄲,秦相範睢從中作梗,白起遂稱病離軍。二年後,秦昭王又令白起攻邯鄲,白起不肯應命,於是白起先被秦昭王發配,後又賜死於杜郵(當時的鹹陽市西南,今鹹陽市東北)。華池:村落名,在今陝西省韓城市西南。

[15]武信君:即陳涉的部將武臣,被陳涉派出經營趙地,到邯鄲後,武臣遂自立為趙王,後被叛將李良所殺。徇朝歌:謂帶兵自邯鄲南下,開拓今河南省北部地區。徇,巡行略地。朝歌,即今河南省淇縣。

[16]諸侯之相王:指滅秦後,項羽分封其部將與諸路義軍頭領為王事。王卬於殷:司馬卬被項羽封為殷王,都朝歌。

[17]漢之伐楚,卬歸漢:《高祖本紀》雲:“三月,下河內,虜殷王,置河內郡。”河內郡:漢郡名,郡治懷縣(今河南省武陟西南)。

[18]漢市長:漢朝都城長安的主管市場的官員。

[19]五大夫:爵位名,原秦製,漢因之,為二十級中自下而上的第九級。高門:村落名,在今韓城市西南,挨著上述的“華池”村。

[20]太史公:漢時太常屬下有太史令,秩六百石,所謂“太史公”者,蓋當時人對太史令其職的習慣稱呼。

太史公學天官於唐都,受《易》於楊何[1],習道論於黃子[2]。太史公仕於建元元封之間,湣學者之不達其意而師悖,乃論六家之要指曰[3]:

《易大傳》[4]:“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途。”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5]。嚐竊觀陰陽之術,大祥而眾忌諱[6],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時之大順[7],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8],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別,不可易也[9]。墨者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10];然其強本節用[11],不可廢也。法家嚴而少恩[12];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13],不可改矣。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14];然其正名實[15],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16]。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17],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18],指約而易操[19],事少而功多。儒者則不然。以為人主天下之儀表也[20],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隨。如此則主勞而臣逸。至於大道之要,去健羨,絀聰明[21],釋此而任術[22]。夫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騷動[23],欲與天地長久,非所聞也。

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24],順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則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25],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綱紀,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夫儒者以六藝為法。六藝經傳以千萬數[26],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27],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別,雖百家弗能易也[28]。

墨者亦尚堯舜道[29],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階三等[30],茅茨不翦,采椽不刮[31]。食土簋,啜土刑[32],糲粱之食,藜藿之羹[33]。夏日葛衣,冬日鹿裘[34]。”其送死,桐棺三寸,舉音不盡其哀[35]。教喪禮,必以此為萬民之率[36]。使天下法若此,則尊卑無別也。夫世異時移,事業不必同,故曰“儉而難遵”。要曰強本節用,則人給家足之道也[37]。此墨子之所長,雖百家弗能廢也。

法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38]。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也,故曰“嚴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職不得相逾越[39],雖百家弗能改也。

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40],專決於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儉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責實,參伍不失[41],此不可不察也。

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42]。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43]。無成勢,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44]。不為物先,不為物後,故能為萬物主[45]。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度,因物與合[46]。故曰:“聖人不朽,時變是守[47]。虛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綱也”。群臣並至,使各自明也[48]。其實中其聲者謂之端,實不中其聲者謂之窾[49]。窾言不聽,奸乃不生,賢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50],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燿天下,複反無名[51]。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離則死。死者不可複生,離者不可複反,故聖人重之[52]。由是觀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53]。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54]?

(以上為第二段,介紹了司馬談的生平、學術,以及他對各家學說的認識與評價。)

“注釋”

[1]天官:天文之學。唐都:漢代的天文學家,武帝時曾參加製定“太初曆”。受《易》:學習《周易》。楊何:字叔元,武帝時以《易》被征,官至太中大夫。

[2]道論:道家學說。黃子:史失其名,曾與轅固辯論湯、武“受命”的問題。

[3]建元元封之間:“建元”(前140—前135)、“元封”(前110—前105)都是漢武帝的年號。湣:同“憫”,可憐,憂慮。不達其意:不通曉各派學說的宗旨。師悖:意謂學習了一些錯誤的東西。要指:同“要旨”,主要思想。

[4]《易大傳》:即《易係辭》,解釋《周易》的重要著作之一,相傳為孔子所作。所謂“傳”,即指解“經”的著作,如《左傳》、《公羊傳》、《毛傳》等。

[5]務為治:為了用於治理國家。直所從言之異路:隻不過就是各家看問題的角度以及解決問題的途徑有些不同而已。直,隻。省不省:有人讀“省”為“xǐng”,即“理解”、“明白”,意思是盡管各家各派的終極目的完全相同,但由於各自的說法不一,因而就出現了有的好理解,有的不好理解的差異;也有人讀“省”為“shěng”,意即“簡明”,楊樹達曰:“省不省,即‘善不善’。”

[6]陰陽之術:陰陽家的學問。大祥而眾忌諱:過多地宣講“祥瑞”、“災異”,給人規定的禁忌太多。祥,祥瑞,陰陽家所說的好的征兆。

[7]序:排列,講究。四時之大順:春、夏、秋、冬的變化規律以及其有關農事之所宜。

[8]儒者:先秦時期的儒家人物以孔子、孟子、荀子為代表。博而寡要,勞而少功:儒家講究一套不切實際的繁文縟節。如《孔子世家》載晏嬰勸齊景公勿用孔子時,就有“孔子盛容飾,繁登降之禮,趨詳之節,累世不能殫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之語。

[9]序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別:儒家講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講究“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即所謂“三綱”);講究“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即所謂“五常”)等等。不可易:不能改變。易,更改。

[10]墨者:先秦時期的墨家人物以墨翟為代表。儉而難遵:墨家講究節儉,皆為統治者難以接受。不可遍循:不能一一照辦。

[11]強本:指發展人口,增加勞動力。

[12]法家:先秦的法家人物以商鞅、慎到、申不害、韓非為代表。嚴而少恩:因為法家講究執法不徇私情,法律麵前不分貴賤,故被儒家責為“嚴而少恩”。

[13]正君臣上下之分:法家比儒家更為嚴厲地講究尊君卑臣,講究嚴格的等級製。

[14]名家:先秦時期的名家人物以鄧析、尹文、公孫龍為代表。使人儉而善失真:由於名家過於講究循名責實,講究名分與實際的相稱,結果就使人們被虛名、迂禮所束縛,從而違背人的真實情感。儉,通“檢”,拘也,拘於名分、禮數,而不敢說該說的話,做該做的事。

[15]正名實:即循“名”責“實”,要求“名”、“實”相副。

[16]道家:先秦道家的人物以老子、莊子為代表。精神專一:即所謂“清靜無為”,所謂“養生”,所謂“守中”、“抱一”等等。動合無形:指人的一切活動都要符合客觀規律、客觀法則,如《管晏列傳》有所謂“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是也。無形:即指客觀規律、客觀法則。贍(shàn)足萬物:指有道者自己清靜無為,卻能使萬事萬物都獲得滿足。贍,養,供給。

[17]因陰陽之大順:吸取陰陽家所講的“四時之大順”。采儒墨之善:采納儒、墨兩家的精華。撮名法之要:攝取名、法兩家的長處。撮,攝取。

[18]與時遷移,應物變化:意即隨著時代之變而變,隨著客觀事物之變而變。立俗施事,無所不宜:如前文所謂“俗之所欲,因而立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故無所不宜。

[19]指約而易操:道理簡單,容易掌握。

[20]儀表:榜樣,樣板。

[21]大道之要:道家學說的基本原則。去健羨:意思是讓人去掉剛強、去掉貪欲,而以柔弱、知足自守。絀聰明:不要讓自己的眼睛、耳朵太好使。絀,同“黜”。

[22]釋此而任術:拋棄這些人為的努力,而順應客觀形勢。任術,猶言“乘化”,隨外界形勢之變而變。

[23]形:身體,肉體。神:精神,精力。

[24]八位:八卦位也,即指“八方”。十二度:即十二次,天文術語,指黃道上以若幹星官為標誌的十二個區域,如“降婁”、“大梁”、“實沉”等。二十四節:即二十四節氣。各有教令:指帶有迷信成分的各種條規禁忌。

[25]大經:大綱領,大法則。

[26]六藝:指《詩》、《書》、《禮》、《樂》、《易》、《春秋》儒家的六種教科書。六藝經傳:六經的正文以及解釋六經的各種著作。

[27]累世:連續幾輩子。當年:即今所謂“一輩子”。

[28]雖百家弗能易也:意即這是各家各派誰都不能改變的。

[29]尚堯舜道:推崇傳說中的堯、舜的道德。

[30]堂高三尺:正殿的地基隻有三尺高。堂,原指正廳,此指正廳的地基。土階三等:土台階隻有三磴,差不多正是二尺多的高度。

[31]茅茨不翦:以茅草苫(shàn)屋頂,任其長長短短,而不加修剪。茨,以茅草苫屋。采椽不刮:王駿圖曰:“言以小木為椽,且又不刮削也。”

[32]食土簋(guǐ):以陶碗盛飯吃。啜(chuò)土刑:以陶杯盛水喝。刑,同“型”。

[33]糲粱:王念孫曰:“‘粱’應作‘粢’。‘粢’與‘糲’皆食之粗者。”藜藿:借以泛指野菜。藜,也叫萊,一年生草本植物,其葉嫩時可食。藿,豆葉。

[34]葛衣:葛布做的衣衫,貧者夏日所服。鹿裘:鹿皮做的袍子,貧者冬日所服。

[35]送死:為死者送葬,意即裝殮死者。桐棺三寸:《正義》曰:“以桐木為棺,厚三寸也。”古三寸相當今之二寸多,極言其簡陋。舉音不盡其哀:還沒等人們充分地表達完自己的哀悼,主持人就止住了人們的哭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