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7章 義和團與八國聯軍之亂的終極啟示(4)(1 / 3)

在東印度公司的主導下,印度大陸開始遍種鴉片,然後賣到清國,果然不出所料,這個令人“欲仙欲死”的東西開始很快風靡大清的有錢階層和上流社會。1822年,阿美士德回國僅僅5年後,英國從東印度公司輸入清國的鴉片已經超過5000箱!英國人終於開始從大清賺錢了,現在大清通不通商都無所謂了,隻要鴉片貿易帶來的絕對順差不被破壞!

接下來的事情我們知道了,林則徐虎門銷煙,英國人的洋艦、洋槍和洋炮毀掉了大清的海禁,轟開了大清的國門,之後又用《南京條約》迫使大清從此永久性“開放”。鴉片戰爭以前,除了正式使節,大清唯一能夠與西方世界發生聯係的是廣州十三行,朝廷的官員絕不直接和“夷人”打交道,免得有“裏通外國”的嫌疑。現在通過《南京條約》,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個城市被迫向外開放,朝廷也不得不設置專門打理此事的大臣——五口通商大臣,由兩廣總督兼任的,沒有額外的工資,也沒用另外專門的辦公室,而且兩廣總督還羞於談起這個兼職,因為這是與“夷人”打交道的。但對於迫切希望通商的西方列強來說,他們好歹找到了專門辦事的人。

接下來的1860年,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之後,根據《北京條約》,朝廷不得再稱西方人為帶有侮辱性質的“夷人”,於是改成“洋人”,朝廷又不得不設置一個專門的機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而實際負責的分別是直隸總督和兩江總督,他們分別兼任北洋大臣和南洋大臣,分別管理北邊的“涉洋事務”和南邊的“涉洋事務”。

雖然有了總理衙門,但是外交人才還是沒有的,沒有透明高效的內政,就不會真正有吐氣揚眉的外交,大清號稱“懂外交”的也不過是北洋大臣李鴻章等寥寥數人,而他們的“懂”,也隻不過是跟洋人打交道比別的大臣多一點而已,還是幾乎沒有人願意真正去了解外洋,了解外麵的世界。總理衙門裏的很多官員連當時的開放特區——通商口岸都沒去過,大臣們最怕的就是被朝廷委任為駐外公使,他們把這稱之為“放羊”(放洋)。直到1899年,總理衙門接到報告:意大利軍艦“馬可·波羅”號出現在三門灣海域,於是總理衙門的官員說,意大利派來了“馬可”艦和“波羅”艦,此時距離馬可·波羅遊曆元帝國已經有600年。

在一次次的戰敗中,大清的對外政策由過去的不可一世走向了另外一個極端——拱手聽令,所謂“對內強悍,對外軟蛋”是也。從現實世界來說,大清又一次沒有趕上時勢,以前沒有認識到“外交就是力量”,後來又沒有認識到“力量就是外交”,沒有認識到國與國之間其實沒有真正的道義之交,隻有永遠的利益之交,因此老是上當。這樣的例子不用多舉了,甲午戰爭前的李鴻章一定會感觸頗深。

而這樣的對外政策也將給大清基層千千萬萬的百姓帶來了切身之痛,因為跟著洋人槍炮進入國門並深入到田間鄉野的,還有另外一群人——傳教士。

他們曾經被逐出境,想盡所有的辦法都無法混進來,而這次他們是跟著洋槍洋炮進來的,這就決定了他們的囂張跋扈。“利瑪竇原則”再沒有人想起了,那被認為“不合時宜”,教義的“本土化”自然不可能,而其他方麵卻迅速“和清國接軌”,接軌最成功的,就是等級製度。

他們發現清國的專製製度就是好啊,教會把全大清按行政區劃一樣劃分為幾十個教區,傳教士們都把自己當成了清國的特權階層——官僚。並且還要有相應的級別對應,比如一省的主教就認為自己該是督撫級別的“待遇”,外出時前麵有人封路開道,後麵有人歡送放炮,用當時美國傳教士明恩溥的記載就是“乘與其身份相符的轎子,都有騎馬侍從和步行隨員前呼後擁,都有一隻體現地位尊崇的大傘為前導,而且每次到達和出發時都鳴放一響禮炮”。

後來在洋人的壓力下,1896年(清光緒二十二年),總理衙門幹脆把傳教士的“級別”用文件的方式固定下來,規定:總主教或主教是“省部級”(與督撫同級),頭戴二品頂戴;攝位司鐸(神父)、大司鐸是“副省級”(與司道同級),司鐸是“廳局級”或者“縣處級”(與府廳州縣同級),並且規定同級別的地方官吏必須接待同級別的教會人士,辦理其要求之事——如此一來,那些頂戴就不是虛的了,“洋大人”變成了另外一批“土大人”,教會就是清國地方行政係統之外的另一個“衙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