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王,名龍,叫王龍,男,未婚,今年24歲,剛大學畢業。家住韶市幸福孤兒院,家中兄弟姐妹20好幾。
2006年6月21日,天氣熱得跟開水似的,我和幾個發小在學校側門對麵的大排檔裏喝酒。
一起的還有四個人,王東、王師、王科、王華。我們5個人都是孤兒,據我的媽媽也就是孤兒院的院長說,我們5個人是同一天“進”孤兒院的,所以我們這5個人的大小排序也就是按照進孤兒院的時間來定的,反正我們也不知道誰大誰小,我是老大,王東老二,王師老三,王科老四,王華老五。
由於我與王東他們是同一天“進”孤兒院的,因此我們幾個人的生日都是定在那一天——6月21日。
21日是大學畢業離校最後期限的日子,也就表示著以後沒有“廉價房”可以住了,沒有“廉價飯菜”可以吃了,最最重要的是沒有免費的音樂室給我們用了。雖然我們的音樂老師兼好朋友賴老師跟我們幾個說過,說閑時可以去音樂室耍耍,但是畢竟我們幾個已經離開了學校,總不能讓賴老師難做不是。
由於在小時候在孤兒院的時候院長在我們很小的時候就教過一些簡單的樂器,所以我與王東他們打小時候開始就對音樂非常感興趣,因為音樂不會因我們孤兒的身份而看不起他們,音樂的世界不會讓我幾個身為孤兒而感到寂寞,音樂無國界,音樂也無分高低貴賤。
大學期間我們5人組建了一個樂隊——XQ,由於錢都給了初入大學的各種費用,我們5人什麼樂器都沒有,要不是後來音樂老師賴老師帶我們去學校的音樂室免費學習的話,我想我們還在外邊的飯店洗碗端盤子。機會的來之不易,讓我們拚了命的學習著音樂知識,閑暇時就在外邊打散工努力賺錢準備去買渴望已久的屬於自己的樂器。
初建樂隊時,得知這一消息的賴老師建議我們幾個由聲線較好的我當副吉他手兼主唱,王東做主吉他手,王師做琴手,王科做貝司手,王華做鼓手。
樂隊初具雛形時,為了大學裏各種費用,我們幾個開始不停的在外麵的娛樂場所跑場,如酒吧,如夜總會,基本上本市的夜場都被他們跑了個遍。由一開始的怯場,到後來震的住台,裏邊的艱辛,隻有我們自己知道。
一般隻有在重大節日的大白天,幾個人才會出來慶祝一翻,因為晚上還得去夜店趕場。為了能繼續上學,為了能完成學業,我們幾個起的比雞早,睡的比狗晚,吃的比豬少,就為了那大學昂貴的費用,哥幾個過的比楊白勞還苦啊。
那天哥幾個談的是歌曲的流行趨勢,寫曲最勤快的是我,填詞最勤快的是王東。當談到當時歌手的歌曲之後眾人就開始在抱怨了,一個個說起自己覺得哪個哪個明星不如自己。其實說老實話,XQ真的很棒,隻是機會還沒到來。
買來的羊肉片吃到一半,一箱酒已經見底,我想起小青(肖青),問了王東一句:“小青哪去了?”
小青很善良也很漂亮,大家都喜歡她。雖然大家都沒說過,但我自己心裏知道的一清二楚,小青從未因我們幾個是孤兒而看不起過我們,而且小青是那麼的善良與漂亮。因此樂隊名字取小青的拚音頭兩個字,大家都沒意見。
東子(王東)歎了一口氣說:“昨天回家了,他爸來接的,小青問我你怎麼沒去送她。”
王龍嘟了嘟嘴,“我不知道她要走。”
肖青(小青)家挺有錢的,在市中心地段擁有一家7層商場,雖然小青並沒有說看不起我們幾個孤兒,但是他爸的為人卻跟小青截然相反,對哥幾個的態度跟對路邊的乞丐差不多,對我的態度尤其惡劣。對此哥幾個也沒有多大的意見,畢竟20多年的時間裏,這種事情經曆的太多了,早就已經習慣了。
雖然大家都知道我喜歡小青,而小青也喜歡我,但是對於我不知道小青要走也並沒有什麼意見,因為我是個孤兒,除了養活自己外,還有孤兒院一大幫子的孩子。不是因為我自卑,而是我要承擔的太多太多。光靠跑場的錢,也就隻勉強夠哥幾個跟孤兒院的那幫孩子的生活費而已,想跟小青在一起,那不過是存在於夢裏的事情罷了。
一提起這個話題,幾人都沉默了下來。雖然說愛情沒有國界,愛情不分貴賤,但是愛情是依托於現實而存在的,脫離了現實的愛情那就不叫愛情了,應該叫緬懷。
我拿起啤酒仰頭吹了口啤酒,一臉落寞的低聲說道:“哥們這輩子是配不上小青了!家裏的那幫孩子還得靠我們呢……”
東子幾個還想說些什麼,我舉起手搖了搖,“兄弟們的心意,我心領了,我這輩子與小青是沒什麼希望了,但是我這一輩子有你們這群兄弟陪著,我…我已經很滿足了,很滿足了……”說完又舉起酒瓶,一仰頭一口氣把酒給喝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