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對李豔梅誠懇的請求,張玲實在難以拒絕。她知道,根據自己的能力,經營管理工作方麵還是能夠信任的。李豔梅的婚姻可能出什麼問題了,她真的需要有個幫手幫她料理這個店,好讓她能夠抽身去處理。她答應下來了。
“那好,我答應你,隻能半年。”
李豔梅見張玲答應留下來,高興地說:“好,你先去歇會兒,等一下我把店裏的情況給你介紹一下。”
“不急,我先去租房,晩上我們再談。”
李豔梅說:“你不必去租房,就住在店裏。裏麵有臥室給你睡,我要回家住。”
“你家在哪裏?”
“在附近小區。幾年前我們在附近買一套住房。”
張玲知道,她所說的“我們”,是指她和她的丈夫。從她的表情可以看出,以前他們還是一對恩愛夫妻。
晚上,李豔梅把店裏的情況向張玲作詳細介紹。對兩個女員工,她說:“這兩個女工,每天工作八小時。如果需要加班,工資另加。”
這時,小龍吵著要睡覺。李豔梅說:
“小龍,媽給阿姨說事,你別吵!說完媽就背你回家睡。”
“我不回家睡,我要在這裏睡!”
“胡說什麼,這裏要給阿姨睡!”
“我不回家睡,我要在這裏跟阿姨睡!”
張玲對李豔梅說:“讓他先去臥室睡吧!”
李豔梅帶小龍去臥室睡覺,小龍不再吵了,上了床就靜靜地睡著了。
李豔梅從臥室出來,說:“這孩子很固執,真拿他沒辦法!”
“小孩子都一樣,很正常。不過,小龍很懂事。在魚丸店,我吃完魚丸,要再買一份給你吃,他不肯,說你把爸爸趕出去,不給你吃!這是怎麼回事?”
“哈哈哈!”李豔梅聽了笑彎了腰,罵道:“這個小家夥要報複,真壞,看我收拾他!”
“童言無忌嘛!”張玲也笑了起來,說,“孩子純真,不會說假話。你說說,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要怎麼說呢?事情很複雜。”李豔梅說。
“這個店叫‘朱李服裝店’,是取你們夫妻的姓命名的。有意思,是夫妻店。你丈夫叫什麼名?”
“朱良德。原來我跟他都是擺地攤的。我本來跟沈春輝相好,他是我的同班同學,搞批發的。後來,我和朱良德在擺地攤時相識、相知、相戀,最後結婚。我們相互扶持,努力奮鬥,賺了一筆錢。後來我們不擺攤了,租店麵開服裝店,店名就叫‘朱李服裝店’。”
“你為什麼把朱良德趕出去呢?”
李豔梅說:“是因為那兩萬元。”
“兩萬元引起的?”
“是的。他拿兩萬元說是去進貨,其實不是。”
“幹什麼去的呢?”
“他背著我把這兩萬元借給阿芬了!”
“阿芬是誰?”張玲問。
“她也是擺地攤的,我們認識。”
“朱良德為什麼把錢借給她?”
“她要開店,缺錢。”
張玲不解地問:“這事為什麼不跟你相量?”
“他們暗中來往,怎能跟我相量?”
張玲說:
“商量有好處,避免誤會。有的事是出自於好心才去做的,不一定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目的。你隻是憑自己猜測,沒有弄清楚之前就這樣把他趕出去,這樣做不妥吧!”
正說著,李豔梅的手機鈴聲響了。
李豔梅接完電話,對張玲說:
“明天我有事要外出,這個店就交給你囉!”
張玲說:“沒問題,我會把店管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