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雨連綿不斷,幽柔的月光籠罩著這片大地,原本燥熱的暑夏也不禁多了一絲清涼之意。
南洋市的深夜,指針緩慢地指向了十二點,可城市的喧囂卻沒有因此而停歇,街道上閃爍著的霓虹,無時無刻不在勾起人們的欲望。
吱!
輪胎在地上滑行了一段距離,發出刺耳的摩擦聲,一輛計程車在地麵劃出一條完美的弧度,穩穩地停在了這條繁華的酒吧街上。
車門緩緩打開,從主駕駛位上走下來一個男人,他身上背著一個碩大的背包,穿著一件有些破舊的皮夾克,腳下踩著一雙黑色磨砂鹿皮的馬丁鞋,略長的劉海微微擋住了他狹長明亮的雙眸,如同刀削出來一般的臉龐上,掛著一抹邪魅地笑容。
“師傅,看見沒?開車就得這樣,謝謝你了啊!”
林楓隨手往車窗裏扔了五百塊錢,對著副駕駛因車速太快而嘔吐的老司機擺了擺手,轉身就走向了酒吧街的深處。
要不是林楓歸心似箭,他也不會剛一下飛機,就搶了老司機的位置,而且還多付了四百塊錢的車費。
可是今天卻是一個特殊的日子,林楓絲毫沒有把多花的錢放在心上,如果金錢能買來時間,他願意用畢生積蓄,來換取自己離家八年的時光。
八年前,年僅十五歲的林楓為了減少家裏的負擔,放棄了求學之路,參加了當年的征兵,一別多年,林楓無數次在生與死之間徘徊,成就了他兵王血神的稱號,他不光是一名光榮的軍人,更是一個讓無數人都聞風喪膽的特種兵之王。
可就是這樣一個帶著滿身榮耀的人,卻因為一次危險的任務,得了一種特殊的隱疾,也因此終結了他未來殊榮的軍旅。
大難不死,必有後福,這一次的事件雖然差一點讓林楓丟了性命,但他也重新獲得了自由,當他在看見自己的家鄉時,內心中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激動,戰場上殺敵都不曾眨眼的他,此時的身體卻微微顫抖了起來。
“南洋市,我回來了……”
林楓短暫的感歎過後,收拾了心情,按照記憶中的路線,朝著自己的家尋找了過去,隨著他越走越深,周圍的建築也就愈發破爛不堪,和酒吧街相比,這裏仿佛就是繁華城市中的一片廢墟。
咣!哢嚓……
林楓剛剛覺得眼前的景象有些熟悉,不遠處卻傳來了一陣陣砸東西的聲音,還伴隨著男人難以入耳的謾罵。
林楓心裏莫名的升起一股不安的念頭,循聲望去,遠處那一排排破舊的小房子前,此時正圍攏著一大群人,仿佛正在熱鬧一樣。
林楓頓時心中咯噔一下,因為他看到了遠處那座傾斜的小平房,正是他兒時的家!
“TMD!老東西你別給臉不要臉,上個星期就讓你滾了,你這是把我的話當成耳旁風了啊!找死吧你!”一個穿著黑色西服的大胖子,站在一輛農用的四輪子車上口水四濺地罵著,氣焰十分的囂張。
就在胖子的周圍,還有著二十多個同樣手持棍棒的小青年,也同這胖子一起叫囂,好像全世界的人都欠他們五百萬似的。
他們的麵前,是一群老弱婦孺,有幾人身上還纏著繃帶,麵如死灰的低著頭,唯有幾個強壯的年輕小夥子,手無寸鐵的站在最前麵,雖然人數不多,但目光卻異常堅毅。
“你們這幫人跟土匪有什麼區別,我告訴你們,你要是不把拆遷費給我們,我們就算是死也不會走的!”一個少年咬著牙恨意滔天地喊道,絕望的聲音已然撕裂,似乎在呐喊他心中的不滿。
“死?艸!你用幾條賤命嚇唬誰呢!耽擱了政府開發的工程,你們這群刁民的命都TM不夠賠的!都趕緊給我滾!”西裝胖子揮舞著鐵棍怒聲罵道,他周圍的小弟也都開始蠢蠢欲動,氣勢洶洶地很是唬人。
一位五十多歲的中年男人上前一步,麵色剛毅地瞪著那群黑衣大漢,眼中毫無畏懼之色,咬著牙絕望地喊道:“想要拆遷是吧,好啊,那你們就從我的屍體上踏過去吧!我就不相信,這世界上還沒有王法了!”
西裝胖子聞言嗤笑了一聲,挑著眉毛陰涔涔地笑道:“王法?嗬嗬,老子就TM是王法!兄弟們,給我打!”
林楓正在人群中擠動,聽到那中年男子熟悉的聲音,頭皮頓時一麻,他連忙擠開人群,第一時間跑到了前麵。
“住手!”
林楓跑到場中,看著有兩個黑衣大漢正在和自己的父親撕扯,心中勃然大怒,腳下猛然用力,一腳就將那兩個大漢踢飛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