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公開、公平、公正地做好廣播電視資格考試(1 / 1)

——就廣播電視資格考試情況答記者問

(2009年7月)

問:近年來,廣電總局在依法行政、加強行業隊伍建設和行業管理方麵采取了許多切實有效的措施,其中就包括了廣受關注的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製度。請問組織實施這項考試的法律依據和目的是什麼?

答:廣電總局實施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的法律依據主要是《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和《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資格管理暫行規定》(廣電總局令第26號),其目的主要是進一步規範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執業資格管理,加強廣播電視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問:請問哪些人可以參加這項考試?哪些人必須參加這項考試?每年的考試時間通常在什麼時候?

答:根據《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資格管理暫行規定》(廣電總局令第26號),凡遵守憲法、法律、廣播電視相關法規、規章,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含應屆畢業生)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資格考試。在依法設立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連續從事廣播電視采訪編輯、播音主持工作滿一年的人員,應當通過資格考試和注冊取得執業資格並持有執業證書。

資格考試的時間原則上定於每年10月中旬舉行。

問:據了解,截止到2008年,廣電總局共組織實施了四次資格考試。請問考生參加考試的總體情況如何?社會反響如何?您對這項工作有何評價?

答:2005年以來,全國累計有106599人參加編輯記者資格考試,51135人合格,其中係統內考試人數64711人,30703人合格;22556人參加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5507人合格,其中係統內考試人數15695人,3932人合格。

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是實施廣播電視職業資格管理的基礎工作和重要內容。經過幾年來的探索與實踐,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逐步規範、完善、科學,已得到社會廣泛認同,影響日益增大,知名度、權威性不斷提高。

資格考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已經成為加強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隊伍建設,體現廣播電視行業特色的規範性國家級考試。通過資格考試,進—步提高了廣播電視采編崗位從業人員素質,規範了從業行為和從業秩序,增強了廣播電視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為廣播影視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問:作為一項製度建設,四年來,廣播電視資格考試形成了怎樣的管理模式?與其他行業資格考試相比,有何經驗或特點可以總結?

答:經過四年的實踐,我們初步形成了以總局26號令和資格考試管理辦法為主幹,以組織製度、命題閱卷製度、監考製度、檢查督導製度為內容的資格考試製度體係,初步建立了包括職業資格入門知識能力標準和職業資格考試操作規範等內容的資格考試標準體係,曆年考試組織嚴謹、平穩安全、規範有序。

與其他行業資格考試相比,廣播電視資格考試緊密圍繞廣播電視宣傳工作,考試內容充分體現廣電行業特色,側重考察業務能力、職業操守等綜合素質。強化領導和督查,堅持依法考試,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始終把保密工作貫徹落實到資格考試的各個環節。

問:資格考試作為廣電行業的準入門檻,考試的科目有哪些?

答:編輯記者資格考試的考試科目有三門:綜合知識、廣播電視基礎知識和廣播電視業務。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的考試科目有四門:綜合知識、廣播電視基礎知識、廣播電視播音主持業務三門筆試和一門口試。具體考試內容每年根據當年資格考試大綱做適當調整。

問:《行政許可法》規定,任何行政機關或行業組織不得組織強製性的資格考前培訓,不得指定教材或其他助考材料。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才能讓考生順利複習應試?

答:廣電總局按照有關規定製訂考試大綱,並在大綱框架內命題,考生可根據大綱進行複習。

問:請問今年的廣播電視資格考試何時舉行?與往年相比,在內容、形式以及組織管理上是否有變化?

答:2009年全國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考試定於2009年10月17日、18日舉行,考試內容、形式以及組織管理基本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