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由鵬華基金管理公司主辦的“證券投資基金品種創新研討會”上,與會的許多專家一致認為,中國證券投資業經過幾年的發展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有關法律法規的陸續出台也為基金的品種創新留下了充分的發展空間,基金品種的創新要與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相適應、相結合,要滿足不同投資者的不同需求。美國穆迪資信高級分析師翟華明在研討會發言時說,中國的證券投資基金業要有大發展,市場的創新應該及時跟進,指數期貨要趕緊上,否則基金很難操作,風險難以控製,特別是將來的開放式基金,一定要有指數期貨供其組合運作。5家保險公司代表則一致呼籲應該盡快根據保險公司的特點和需求設立新的基金品種,允許保險公司發起或參與發起基金管理公司。
顯然,中國目前不是要不要發展投資基金的問題,而是應該如何發展多品種、多門類的投資基金的問題。中國已開始了在投資基金創新上的大膽實踐。
1999年7月8日,優化指數基金——興和、普豐分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網發行,百姓投資理財又多了一條新途徑。
在我國現有的證券投資基金品種中,投資者聽說過綜合型基金、平衡型基金、成長型基金,但很多人還不知道指數化投資和指數基金為何物。那麼,什麼是指數化投資與指數基金呢?簡單地說,指數化投資是一種試圖完全複製某一證券價格指數或者按照證券價格指數編製原理構建投資組合而進行的證券投資。按此種方式投資的基金稱為指數基金,其收益水平目標是所基指數的變化幅度。
指數基金起源於美國並且主要在美國獲得發展。世界上第一隻指數基金於1971年出現於美國,是威弗銀行向機構投資者推出的,當時所引起的反對遠遠多於支持和擁護。到了70年代後期,才有一些年金基金,包括美國電報電話公司在內,部分改變了對指數投資的看法。進入80年代以後,美國股市日漸繁榮,指數基金逐漸開始吸引住了一部分投資者的注意力。直到90年代以後,指數基金才真正獲得了巨大發展。指數基金的概念開始在投資者的心中樹立了良好的形象,也獲得了基金業的廣泛注意,指數化投資策略的優勢開始明顯地顯現出來。據統計,美國機構投資者持有的指數基金資產在1980年為100億美元,而到了1996年底,這部分指數基金資產的總額已經達到了10000億美元;個人投資者持有的指數基金資產也從1990年的40億美元增加到了580億美元。經過20多年的快速發展,美國的指數基金已發展成一個規模龐大、種類豐富的基金業分支。
華夏基金管理公司發行的興和基金,是倉位可調整的優化指數基金,即將基金淨資產的50%進行指數化投資,所參照的指數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綜合指數。也就是說,興和基金將基金淨資產的50%按照上證綜合指數的構成和權重購買指數中的股票,相應地,基金中這部分資產的收益目標即為上證綜合指數的變化幅度。同時,考慮到中國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興和基金將基金淨資產的30%投資於成長型股票,基金淨資產的20%投資於國債。這樣,基金在保證穩定收益的同時,爭取跑贏大盤。
1999年8月18日,中國第一隻指標股基金——天元證券投資基金正式在深交所上網發行。投資目標是通過投資深滬兩市指標股,謀求基金長期穩定的投資收益。
指標股是指具有行業代表性、股票流通性較好、資本增值潛力較大、分紅穩定等特征的深滬成份指數樣本股及其他具有以上指標特征的成長型上市公司。天元基金資產的50%將投資於成份指數中的指標股,即從構成深滬兩市成份指數的70隻樣本股中選取。成份指數樣本股的普遍特點是,樣本股曆年的平均業績好於所有上市公司的平均業績,多數個股具有業績優良、市盈率低等特點,多數個股具有投資潛力;樣本股的流通規模普遍較大,流動風險較低。這樣一來,天元基金在成份指數樣本股上的進出,也就是說15億元資金在成份指數樣本股上的進出,必然會對指數的升跌帶來較大的影響。
可以預見,不久的將來,中國證券市場上將呈現出各種基金琳琅滿目、爭奇鬥豔的局麵,給投資者提供了較大的選擇餘地。
理性操作:基金不是股票
在中國的基金發展史上,中國股民不會忘記1999年10月28日這個特殊的日子。在這一天,基金湘證創造了最高漲幅超過700%、振幅達300%的股市記錄。
那一天,基金湘證以2.45元開盤,這幾乎是當天的最低價,其後股價不斷地緩慢爬升,到中午收盤的時候,共漲了大約0.4元。下午開盤後,價格開始狂飆了起來,沒用多長時間就迅速衝過了5元大關,在短短的5~6分鍾裏,竟從5元猛漲到10元。據說,當時竟然出現過28.8元的賣單。在此後的15分鍾裏,價格又被從10元猛砸至4元多,尾市時,價格再度被拉起,當天報收於6.2元。
基金湘證是一個經過規範、重組後上市交易的老基金,前身是湖南證券投資受益基金,最初的盤子隻有1750萬份,後來擴為2億份。1997年8月,它開始在南方證券交易中心上櫃交易。據上市公告書公布的數據,1999年9月17日,每基金單位的資產淨值為1.175元。該基金從櫃台交易摘牌時的價格為1.35元。這樣算來,以收盤價計,它在上市首日的漲幅度超過500%;以最高價計,漲幅逾700%;當天最高價格是最低價格的4倍,也就是說,價格振幅為300%。這樣的數字在中國證券交易史都是非常罕見的,在《證券法》正式頒布實施後的今天,恐怕更是空前絕後的事情。
雖然我們還不知道到底是哪路神仙在興風作浪,有一點卻可以肯定,這就是莊家的惡意炒作。在中國證券市場,操縱與炒作股票的事件屢有發生,但如此瘋狂地炒作基金,卻是少有的現象。這也提醒我們,在某些人的手裏,基金同樣可以成為他們炒作的工具。
利用基金進行投機,這在國際上也是一個非常討厭的東西。如美國的對衝基金就一直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進行投機,嚴重擾亂了國際金融秩序。1997年引發的全球性金融危機,就是由索羅斯利用自己管理的對衝基金搗的鬼。許多國家的經濟分崩離析,苦心積累幾十年的億萬資財一掃而光;許多富豪淪為赤貧,許多百姓更是處境艱難。據初步估計,韓國、泰國、馬來西亞和印尼等國在經濟危機中損失近6000億美元,這些國家按美元計算的人均收入水平倒退了10多年。
當然,中國發展的投資基金沒有對衝基金那樣的投機性與破壞性,但如果管理不當,同樣也可能破壞證券市場的秩序,損害投資者的利益。基金湘證的瘋狂炒作便給我們敲了警鍾。
基金湘證最後通過擴募而嚴厲打擊了炒作者。因為湘證之所以能被炒起來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其盤子很小,莊家不用很多資金就能實現控盤。如果他能通過櫃台交易收購20%的話,那麼,總共需要2億元就能實現持倉40%,達到這個比例基本上就可以實現控盤了。如果莊家真的持倉達40%,那麼,他就得為擴募準備5億多元的資金。在4~5天的時間裏籌集這麼大一筆錢顯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事實上,不光是莊家在籌資上存在困難,散戶也存在同樣的問題。因此此次的大擴募,雖然打擊了炒作者,也使廣大的中小投資者深受其害。基金湘證連續幾天都被封死在跌停板上。11月5日公布的基金淨值顯示,經除權後,湘證每個基金單位的淨值僅為1.0691元。現在,其價格僅1.06元左右,高位套牢者不計其數。
基金湘證的瘋狂炒作,給我們一個深刻的教訓,那就是必須穩妥地進行基金上市,特別是老基金的上市。有人提出,如果基金湘證等3隻老基金先擴募後再上市,就不會演出10月28日的那一幕了,這確實是值得有關部門深思的。
老基金經規範後上市,這不僅為當前掛牌交易的老基金指明了出路,而且也為證券市場增加了投資力量與投資品種,實屬“雙贏”之舉。然而,我們也必須看到,由於老基金的流通盤相對較小,因而上市後易於被大資金所操縱,使投資基金失去其應有的投資價值而蛻變成名副其實的“投機基金”。由此可見,老基金上市已成為證券市場裏最瘋狂投機的炒作,它對於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以及倡導正確的投資理念都十分不利。因此,老基金在上市前務必要先擴募股本,使老基金的規模與新基金等同後方可上市流通,從而有效地抑製市場的過度投機行為。切實保護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使投資基金真正成為適合老百姓投資的投資品種。
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同船也要同心
投資基金是一種代客理財的金融工具,這是我們在前麵已經專門討論過的問題。正如一位基金專家指出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運作中其目的應該是惟一的,即為投資者賺錢。基金並沒有也不該有一般人所希望的承擔諸如托市的義務。它隻是因其資金規模較大、專業性較強等特點在運作中可能會間接地對市場起到穩定作用,但這一作用不是必然的,也不能以此為目的來設立、運作基金。以部分投資者的資金來為穩定市場服務這一做法本身缺乏所有權基礎,也不符合經濟人的經濟行為和道德觀念。但現在有人把投資基金當成了救市托市的救世主,當成了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這顯然違背了基金的本來意義。投資者出錢給基金管理人,他們的出發點與落腳點都是要得到回報,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基金管理人如果不能給投資者以滿意的回報,必然受到投資者的拋棄。
作為基金管理人,如何才能把基金投資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呢?這是一個實質性的問題,但目前的新基金在這一問題上存在著製度隱患。現有的分配製度,使得基金管理人的收益與投資者的利益不同向,這從根本上會造成基金管理人存在損害投資者利益的傾向。
根據新基金的招募書可以看到,在一般情況下,基金管理人的主要收益是基金管理費,其費用之高我們在前麵已經說過。另外一個不公平的是,這筆收益是按月支取的,領取的依據是基金的淨資產值。但是基金投資者的分紅是按年結算的,分紅的依據是年度淨收益的90%。從表麵上看,兩者似乎是緊密相聯的,但實際操作中可能出現很大差異。《經濟日報》記者張益勇算了一筆帳,假如某基金原淨資產為1.00元,其持股在“5
· 19”行情中大幅增值,賬麵收益達到50%,但隻要不賣出兌現,就不計入年度淨收益,也就是說投資者不會得到0.45元的紅利。相反,如果該基金所持股票的流通盤較小,在後來的下跌行情中,基金有能力維持高價,基金的淨資產就仍可以維持在1.50元左右,這樣基金管理者就可以根據很高的淨資產來領取管理費。按照極端的情況計算,一年下來,該基金的投資者可能顆粒無收,但管理人卻可以按照1.50元的淨資產每月領取管理費。同時,部分新基金還享有業績報酬,可計算業績報酬的依據仍然是資產淨值,而不是年度淨收益。這多少會讓基金管理人在操作中傾向於保持高淨資產值,而不及時兌現股票收益。 利益共同才能真正讓基金管理人為投資者服務。而現在的情況卻是,基金投資者出錢請基金管理人理財,不管他們是為你賺了錢還是虧了錢,他的管理費照收。如此旱澇保收的分配製度,又如何能從製度上真正保證基金管理人全心全意為投資者服務呢?正如童牧野先生提出的,這就相當於老百姓甲替老百姓乙炒股,不論乙的帳戶虧到什麼程度,甲都可以從乙的帳戶中定期提取巨額管理費。甲炒股的膽子就會很大,即使用15年時間把20億元炒得隻剩2億元,仍然可以年年從中照領管理費,照過滋潤的日子。甲如果良心不好,甚至可以把自己關聯戶頭(如老婆戶頭)上的套牢股票,高位對倒給乙,讓乙在高位滿倉,在低位承受著套牢籌碼的磨難。基金管理者是否能夠做到誠信為本,絕對杜絕與大股東之間的關聯交易,暗中合作,製度上是否能存在向其它機構和個人輸送利益的空隙,確實讓投資者疑慮。 因此管理層有必要改革目前的這種分配體製,讓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風險共擔,利益同享,這樣既公平、公正,又能保證基金管理人全心全意地為投資者理財,想方設法為投資者賺錢。 規範發展,小心撞上冰山 基金發展是重要的,但發展的前提是有效的管理。投資基金的管理包括宏觀管理和基金本身的管理兩個方麵。基金的宏觀管理是指政府有關部門對基金的監管,包括基金設立的審批,基金上市的審批,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等;基金本身的管理是指基金的內部治理結構,即基金的發起人、托管人、管理人三者關係的規範化。 中國需要發展投資基金,必須是有步驟、有計劃地發展,而不是一哄而上。當前我們還欠缺迅速大量發展各類投資基金的基礎。主要表現在:一是配套措施尚不健全,證券投資基金的規範運作要有一係列的法律、金融、稅收、會計、谘詢、評估、仲裁等方麵的製度和機構予以保證,而我國目前在這方麵都不能說已達到了足以保證的程度;二是我國證券市場的規模較小,尤其是國有企業資產70%以上的國家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將限製投資基金的運作;三是企業效益不高,使我國的股票投資收益隻能來自投資者的炒作,而不是企業經營的收益,這種狀況將給投資基金的運作帶來較大的困難和風險;四是我國目前的投資工具品種少,使投資基金的組合投資策略的發揮受到限製;五是缺乏能夠勝任投資基金操作的理財專家和管理人才。在這些條件沒有具備的情況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切忌一哄而上。20年改革的實踐證明,一旦我們沒有保持清醒的頭腦,一哄而上,必然壞事,基金業的發展也不例外。 在穩步發展的同時,目前最關鍵的還是盡快建立一套完善而具體的配套措施和法律法規,以加強對現有上市證券投資基金的規範化與法製化的管理。西方成熟市場對基金的管理都非常嚴格。如所有的美國共同基金都要服從於管理規則的約束,並受證券及交易委員會的監管。所有的共同基金必須向投資者提供全部的、完整的、公開披露的共同基金說明書,在這個說明書中,必須詳細地描述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的方式,關於如何去購買和回購股份的資料,關於投資顧問的資料和風險的等級等。所有的基金必須向他們的股份持有人提供年度的和半年的報告,包括最近基金投資組合的資料、經營業績、投資目標及投資策略。德國設立了一個負責協調各基金管理公司經營方針的投資公司聯邦協會,目的是對投資基金的有關業務進行監控。表麵上看,德國的投資基金法律環境比較寬鬆,而事實上政府對投資基金的操作卻進行著嚴格的管製。管製的宗旨一是充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二是嚴格控製基金管理人從事高風險投資。如為了保證基金資產有充分的流動性及避免由於組合不當而產生的投資風險,法律要求投資基金的90%的資產應為上市證券,對非掛牌證券的投資最多不超過投資的10%,購買單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債券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的5%。法律對基金管理者的資格也進行了嚴格的規定,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須取得執照之後方可上崗。基金管理人必須向主管機關證實他熟悉市場、具有基金方麵的理論與經驗、精通證券業務才有資格獲得執照。 有關人士認為,加強對基金的規範化管理,是保證基金健康發展的前提。最近,我國基金市場也出現了被某些不正之風沾染的苗頭。如在5家基金管理公司中,有4家是發起券商控股,已有極少數關聯交易的跡象。有人擔心,如果不注意監管,將來,也許會出現這樣的現象。比如基金公布資產淨值前,為了賬麵上好看,基金持有的股票價格會被發起券商刻意拉高。再如,基金管理人動用基金資產為控股股東的新股承銷、配股甚至自營業務服務,通過高買或低賣等方式向控股股東輸送利益,侵犯基金投資者權益。因此,未雨綢繆,嚴格監管,是當務之急。 首先,我們認為必須提高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業內人士認為,當前證券投資基金的信息披露既不規範,也不透明。眼下每周末公布的新基金資產淨值周報表中僅有當周單位淨值和期初淨值,未設上周單位淨值,缺少上周單位淨值和與上周單位淨值相比較的增長率,不便於投資者了解一周來新基金盈虧情況,中小投資者很難比較出當周較上周單位淨值增長情況。 其次,基金評級也是一種有效的監督手段。投資基金作為一種投資工具在歐美發達的金融市場已有一個多世紀的曆史,基金評級也伴隨著投資基金的發展應運而生,基金評級機構已成為投資基金市場信息服務功能完善的權威中介機構。在我國,從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趨勢來看,投資基金的品種越來越多,數量也越來越大,而且參與者眾多,對投資基金潛在的信息需求也將與日驟增。無論是上述哪種類型的投資基金,本身都具有很大風險。隨著投資基金市場的不斷發展壯大,種類數量增多,信息量加大,眾多的投資者客觀上都需要在嚴格、充分、透明的信息披露製度下,由獨立的投資基金評級機構,客觀、科學、公正地對投資基金的績效進行考核,而基金評級恰恰具備了這種披露投資基金各種信息的功能。通過提示投資風險、投資價值和對投資基金在過去一段時間內績效累積的綜合評價,為投資者選擇某個基金進行投資提供參考信息,揭示投資基金市場的風險並規避風險,識別投資基金的優劣,培養基金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同時為基金管理者提供基金的動態信息資料,促進基金管理者更好地經營,也為基金監管機構提供了監管依據。 對證券投資基金進行法律規範,更是目前的頭等大事。繼1997年11月15日頒布《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後,廣為各方關注的《投資基金法》起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進展:1999年11月25日在深圳召開的’99中國投資基金立法國際研討會上,這部法律草案的第一稿和與會的中外基金業專家見了麵。據了解,草案第一稿共分十章148條,內容包括總則、投資基金當事人、基金的設立、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與交易、基金運作、基金的變更、基金的監管、基金業協會與基金投資人協會、法律責任和法則等內容。 1999年末,為基金從業者言行立規矩的《基金從業人員資格管理暫行規定》正式發布實施。至此,證券、期貨和基金三大領域均建立了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製度。根據規定,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部正式聘用的從業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資格申請者應當具有大學財經、法律等證券相關專業專科以上學曆;或具有其他專業專科以上學曆,並有從事二年以上證券業務或三年以上其他金融業務的工作經曆,具備證券、金融、法律等專業知識;通過中國證監會或其授權的機構組織的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此外,暫行規定還明確了基金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我國投資基金專業人才的缺乏非常突出。國外非常強調基金業人員的整體素質,要求高級經理必須有10年以上的金融實務經驗,並具有相當學曆。目前我國各地信托投資公司、證券公司、銀行等有關金融機構創立基金,其業務和管理人員大多處於摸著石頭過河,邊經營邊學習的狀態,遠遠不能適應基金迅速發展的要求。此項規定的出台,對於促進中國投資基金專業人才素質的提高,具有特別重大的意義。 “坦泰尼克號”的沉沒不是其船隻本身的缺陷,而是在航行中監測不力,結果撞上冰山,釀成曠世悲劇。投資基金要成為“諾亞方舟”而不是“泰坦尼克號”,嚴格監管當是首要之處。 走向開放:中國投資基金的發展方向 我國現有的投資基金都是封閉式基金。它主要包括兩個部分:以1997年11月國務院證券委頒布《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為界,一個部分是在此前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分行及各地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現正處於規範清理之中;另一個部分是在此之後由中國證監會批準設立的。作為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投資基金通過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經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投資活動。由於其認購、贖回機製的不同,投資基金分為封閉式與開放式兩大類,這也是投資基金的最基本的分類。所謂封閉式基金,它是指事先確定發行總額,在封閉期內基金單位總數不變,基金上市後投資者可以通過證券市場轉讓、買賣基金單位的一種基金。而所謂開放式基金則是指基金發行總額不固定,基金單位總數隨時增減,投資者可以按基金的報價在規定的營業場所申購或者贖回基金單位的一種基金。 開放式基金在實踐中的卓越表現是由其科學、先進的運作機製決定的。從基金份額上看,封閉式基金的份額在封閉期內固定不變,而開放式基金可以增減變動,它隨時接受申購和贖回;從基金期限上看,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封閉期限,期滿後一般應予清盤,而開放式基金無預定存在期限,理論上可無限期存在下去;從交易方式上看,封閉式基金一般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以櫃台方式轉讓,交易是在基金投資者之間進行,隻是在基金發起接受認購時和基金封閉期滿清盤時交易才在基金投資者和基金經理人或其代理人之間進行,而開放式基金的交易則一直在基金投資者和基金經理人或其代理人(如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的營業網點)之間進行,基金投資者之間不發生交易行為;從交易價格上看,封閉式基金的價格由市場競價決定,可能高於或低於基金單位資產淨值,基金的單位資產淨值一般隔較長時間(如一周、半年不等)公布一次,而開放式基金的交易價格由基金經理人依據基金單位資產淨值確定,基本上是連續性公布(如每一個交易日公布一次)。顯然,在投資者獲取基金經理人行為信息上,開放式基金比封閉式基金的價格機製提供了更好的條件。 由上可以看出,封閉式基金的管理難度較小,基金資產可以在基金封閉期內從容運作,對基金經理人較為有利。而開放式基金的管理難度較大,基金資產的投資組合要求高,要隨時應付投資者的認購或贖回,所以其運作機製能較好地保障基金投資者的利益,能較好地激勵基金經理人勤勉理財,促使基金經理人努力提高基金業績。在風險與收益、激勵與約束上開放式基金也都顯示了比封閉式基金更好的對稱性。而作為投資製度的決定力量,投資者必然對開放式基金表現出更大的偏好,從而促進開放式基金的發展,這也已經在實踐中得到了證明。 從某種意義上說,世界基金發展史就是從封閉式基金走向開放式基金的曆史。投資基金從封閉式到開放式的製度變遷及目前世界上開放式基金成為基金的主流設立方式的事實向我們昭示了我國投資基金的發展方向。如美國,1940年它的基金資產價值達6.13億美元,開放型基金資產價值才占其1/4強。隨後,開放型基金資產價值的增長超過了封閉型投資基金,1980年,封閉型基金資產為80.53億美元,占開放型基金資產總額的1/10弱。 我國的投資基金從封閉式開始起步,是和當時的具體環境和情況分不開的,是可以理解的。但封閉式基金長期以來作為我國基金的惟一形式,也造成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固有的風險。有專家認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1)基金在深滬證交所上市,受到市場的如同股票般的炒作,二級市場價格長期以來不同程度地高於其單位資產淨值,甚至受到莊家的操縱,如前所述的基金湘證上市當日即創造了520%的神話般的漲幅,形成極大的二級市場風險,這就使基金從投資工具演變成為一種投機工具,從而使投資者麵臨風險,這是有違基金作為一種投資工具的本質的。(2)在《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頒布以前,由於有關法規不健全,基金投資者的利益難以得到保障,如有些基金設立以來就多年未對基金投資者實施分紅,這也使得基金投資者的基金收益難以從專家手中分紅得到,而隻有被迫從二級市場獲取進而投機。基金投資者的基金投資理念受到扭曲。(3)封閉式基金的單位資產淨值公布的準確性與及時性有所欠缺。這將導致二級市場的價格失真,尤為嚴重的是單位資產淨值若高估,在基金經理人收取基金經理人費時將嚴重損害基金投資者的利益。(4)基金封閉期滿清盤時的兌現風險。這主要是若基金發生虧損,又被基金二級市場價格高估的基金單位資產淨值掩蓋,在基金清盤時基金經理人則難以按基金單位資產淨值兌現,基金投資者將蒙受損失,嚴重的話將導致社會問題,這是基金的最大風險所在。(5)監管機製不完善。對投資基金的監管,不僅有賴於監管機關,也有賴於市場本身。封閉式基金的運作機製使得市場難以發揮監管作用,因為封閉式基金一旦發行完畢,基金的交易是在基金投資者之間進行的,和基金經理人並無直接關係,基金經理人不論基金業績如何照樣收取固定比例的基金管理費,這樣,基金投資者的“用腳投票”對基金經理人就難以形成根本上的製約。 作為一個金融製度或工具,其最大的運行保障機製應該是保護參與者尤其是投資者的利益,銀行、保險、證券包括投資基金概莫如是。封閉式基金存在的最大製度缺陷就是容易導致對投資者利益的損害,這雖然可以通過一定的約束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但無法完全消除,僅僅做修修補補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我們還是應該盡力從市場機製、製度運作上去做文章。 目前國際上呈現出開放型基金迅速發展,封閉型基金逐漸萎縮的趨勢,許多國家的開放型基金所占比重很大,而封閉型基金的比例很小。例如,美國90%以上的投資公司、日本絕大多數證券投資信托、英國大多數單位信托都屬於開放型基金。因此,從長遠看,我國投資基金經營方式的目標模式應當是開放型基金,這不僅符合國際潮流,便於與國際接軌,而且能夠充分發揮開放型基金所具有的、而封閉型基金所沒有的獨特長處。 鑒於此,我國在投資基金的發展上,在起步階段應當以發展封閉型基金為主,當股市發展到相當程度或完全成熟後,再鼓勵開放型基金的發展,允許封閉型基金逐漸退出基金市場。這是因為,在我國當前股市尚未完善、上市品種有限、市場容量狹小的情況下,重點發展封閉型基金可以避免基金供求失衡及其價格大起大落。一方麵,封閉型基金事先確定發行總額,發行期滿後不得隨意增減基金券,它可以避免散戶狂購或狂拋開放型基金給股市造成的不良後果;另一方麵,封閉型基金的受益憑證不能賣給基金管理公司,像股票一樣屬於不可逆轉性證券,有利於管理機構獲得穩定的基金資產。但是,當證券市場發展趨於成熟,特別是金融市場劇烈動蕩時,封閉型基金流動性不強的弊病就會暴露出來,而且成為致命的弱點,就需要優先發展開放型基金。開放型基金具有很強的流動性,隻要存在需求,就必須不斷發售基金證券,同時承擔對基金證券持有人要求隨時贖回基金券的義務,它發行在外的股份數額永遠處於變化之中,這種特性蘊含著自身迅速發展的可能性。 有專家認為,當前中國基金業雖然處於起步階段,但初步具備了設立開放型基金的基本條件。曹鳳岐先生便認為,以目前的環境來看,開放式基金試點的條件已經成熟。他建議,可采取先封閉後開放的形式。因為建立開放型基金,有利於提高基金公司的管理水平,有利於國內企業直接進入國際市場。在這一階段,設立開放型基金可考慮製定一個對基金發行者和投資者都有所限製的償還原則,以推動開放型基金的發展。具體的操作上可以將一部分封閉型基金向開放型基金轉變。 總之,開放式基金是一種為世界基金實踐所檢驗的先進的基金形式,其運作機製能較好地保障基金投資者的利益,能較好地激勵基金經理人勤勉理財、努力提高基金業績。投資基金隻有采用開放式才能使其成為我國居民的普遍理財方式或投資手段,才能形成一定的規模進而發揮其對金融發展的積極推動作用。由於其較高的透明度,也便於基金主管機關的監管,便於防範和化解基金風險,從而使我國基金獲得健康、穩定的發展。 積極促進與扶持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是我國加強證券市場建設的一項關鍵性工作。有關部門已透露,2000年,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規模將達到1000億元左右,是1999年的2倍。2000年2月15日,管理層再次宣布,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買賣基金單位,在2000年底前暫不征收印花稅。據專家推算,由於證券投資基金交易緩征印花稅,國家每年將少征10億元至15億元的稅款。可盡管如此,政策優惠仍毫不動搖,充分顯示了管理部門扶持基金、引導我國證券市場走向理性的決心。 在政策的扶持下,基金的市場運作水平也在逐漸提高,其對投資者的高額回報更是再次引起了人們的關注。從基金興華、普惠、景宏、金泰、金鑫、景陽、景博等7隻新基金公布的1999年年報看,大部分都有著較好的分配,其中基金興華以每基金單位分紅0.406元創造新基金年度分配最高記錄;另外基金普惠每基金單位分紅0.231元;基金景宏每基金單位分紅0.175元。基金裕陽、基金開元、基金漢盛也推出了比較豐厚的分配方案。其中,基金裕陽每100份基金單位分紅39元,基金開元每100份基金單位分紅27.5元。而基金漢盛每100基金單位分配15元。當然也有表現不理想的,如剛由原投資基金改造而來的兩隻中小型企業成長基金——景陽、景博因虧損均不進行年度分配。以擴募資金到位時間為計算起始日,至1999年末,景陽淨值增長率為-0.44%,景博淨值增長率為-0.38%。雖然如此,但基金已經有整體走強的趨勢。經過一段時間的摸索與磨合,我們相信,投資基金,這個在西方證券市場已顯示出強大生命力的金融投資工具,也將在中國的證券市場發揮其不可替代的作用,真正成為廣大投資者揚帆劈浪的“諾亞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