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大閱讀:關於戰爭的民間書寫(3)(2 / 2)

整個《演義》中,諸葛亮的出場完全是因為“天降大任於斯人”,也就是說,在整個民間的理解中,諸葛亮是為正義挺身而出,並且完全超越了功利性原則。諸葛亮與劉備的結盟完全不同於關羽張飛,劉關張結盟的核心是“義”,而這個“義”,在小說中也被定義為正義的呼喚,但是諸葛亮超越了“義”和“利”。隨著諸葛亮的參與,劉備武裝集團逐漸處於這樣的狀態:沒有諸葛亮,則完全無法獲得成功——諸葛亮成為劉備武裝集團的大腦,某種意義上說,諸葛亮的處境是也是所有戰爭倫理的處境。中國民間是如何在諸葛亮身上巧妙地調和戰爭與倫理道德之間的關係的?道德判斷在中國傳統文化中頭等重要,因此,一個則是維持和造成社會政治經濟秩序穩定的絕對力量。工商階層在古代社會屬於少數階層,一般生活在市井,其生存的方式決定了其不可能是相對單純的社會角色,不免要跟各方社會發生關係,在某種程度上,作為中間階層的工商階層對社會產生的影響力是不能低估的。混雜在這些市井工商階層中的另一灰色群體正是不斷繁衍和從農工商等社會角色中遊離出來的流氓無產者群體,流氓無產者大多生存在市井社會,因為不參與具體的物質財富創造,本質上過著寄生生活,行走於龐大的獨立於官方廟堂和封閉穩定的鄉村之外的江湖社會。

江湖社會中的個體必須按照一定的原則相互依存才能生存下去,而行走江湖的人已經脫離了農業的生產組織和單位,即家庭社會,同時也不能直接依賴於官方而獲得生存所需,因此江湖人物之間的關係一般不可能圍繞血緣親屬關係或者國家政治秩序體係來建立。江湖組織存在的主要方式是鬆散或者嚴密的幫會,同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依靠“朋友”或者“兄弟”之間的建立在某種利益原則基礎之上的“義氣”來維持,這在某種程度上就淡化或者排斥了正統倫理道德上的所謂“忠”和“孝”,而把“義”放在道德原則的第一位置。

江湖生存方式決定了江湖人物在獲得生存必要的物質財富或特定領域內社會威望必須采取非常的手段或者非常的原則,我們一般將這些區別於誠實勞動或其他合法途徑的手段稱為“流氓手段”。在社會政治經濟能夠相對健康運行的時候,這些流氓階層和流氓組織一般不會采取非常冒險的手段來獲得必要的生活條件,因此,他們可能通過一些簡單的暴力威脅、非法經營、詐騙等手段來從較為廣泛的底層社會獲得物質財富來維持生存。但在社會處於非常時期——比如大規模的災荒引起的社會動蕩或者嚴重的政治動蕩,政治腐敗以及不合理的製度導致大多數低層社會破產,使得流氓無產著隊伍數量不斷增加,同時財富大量集中在少數人手中的時候,江湖流氓集團的主要財富攫取對象必然轉向富裕階層甚至官方,這時候的流氓階層極容易形成新的具有強大威脅的政治力量組織,甚至轉化為暴力武裝活動組織,冒著更大的風險來維持集團整體的生存,這些集團的包容性極強,在一般的利益原則下,能夠廣泛吸收各種社會角色的人物。我們可以看到《水滸傳》中的梁山組織正好就是這樣形成的,並且完全具有上述特征,而一部《水滸傳》足以說明中國古代江湖社會的方方麵麵的具體生存實踐和鬥爭方式。

林衝與統治集團及與梁山

《水滸傳》對暴力價值作出肯定性判斷的倫理依據是,水滸英雄的暴力行為是建立在行俠仗義“替天行道”的道德出發之上的,非但如此,《水滸傳》所代表的民間立場幾乎肯定了暴力反抗是唯一有效的反抗手段和途徑。在文明社會裏暴力手段一般被認為是一種低級的流氓手段,但是,《水滸傳》之所以能讓這種價值觀念站得住腳,或者說從《水滸傳》作為民間創作形成的這一過程來看,擁護暴力反抗幾乎是一種普遍有效的立場和觀點,之所以選擇最為直接和極端的暴力對抗,至少表明民間所對抗的對象已經不是一般合法政治調整所能夠解決其問題的,因此,暴力手段也可以看做是最後的手段。水滸英雄所麵對的腐敗政治可以蔑視一切民間反抗,這也正是統治集團在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後,形成強大而腐朽的官僚統治係統之後的一般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