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紀
[一]《汲塚書》:禹都陽城。《續漢書·郡國誌》二注
臣瓚曰:……《汲郡古文》亦雲居之,不居陽翟也。《漢書·地理誌》注
《汲塚古文》並雲:‘禹都陽城。’《禮記·緇衣》正義
案:《漢書·地理誌》注:‘臣 瓚曰:《世本》禹都陽城,《汲郡古文》亦雲居之,不 居陽翟也。’《禮記》正義所引,本作‘鹹陽’,阮元 校勘記引齊召南說‘“鹹陽”當作“陽城”’,據改。 《存真》作‘禹都陽城’。《輯校》作‘居陽城’。《 訂補》雲:‘朱本正文作“禹都陽城”。誤引《世本》 文,王氏改之,是。’《輯校》、《訂補》似僅據《漢書》注,《續漢書》注所引明作‘禹都陽城’。至臣瓚 所雲‘《汲郡古文》亦雲居之’,即承所引《世本》之 ‘禹都陽城’而來,是《紀年》、《世本》之文本同, 《禮記》正義謂‘《世本》及《汲塚古文》並雲“禹都陽城”’,可證。《存真》本不誤,《輯校》、《訂 補》似以不誤為誤。《禮記·緇衣》正義所引,《存真 》、《輯校》、《訂補》皆失收。又《訂補》所引《路 史·後紀》卷一二注,見本書附錄。
[二]《紀年》曰:禹立四十五年。《 太平禦覽》卷八二皇王部
[三](《紀年》):益幹啟位,啟殺之。《 晉書·束皙傳》
《汲塚書》雲:……益為啟所誅。《 史通·疑古》
(《竹書紀年》):後啟殺益。《 史通·雜說上》
案:《存真》、《輯校》作‘益幹啟位,啟殺之’。《輯校》雲:‘《史通》《疑古篇》、《雜說篇》兩引“益為後啟所誅”。’所引與《史通》原文不合。
《韓非子·外儲說右下》‘潘壽言禹情’注:‘言禹傳位於益,終令啟取之。’《戰國策·燕策一》:‘禹授益,而以啟人為吏。及老,而以啟為不足任天下,傳之益也。啟與支黨攻益,而奪之天下,是禹名傳天下於益,其實令啟自取之。’(《史記·燕召公世家》略同)《楚辭·天問》:‘啟代益作後。’王夫之《楚辭通釋》卷三雲:‘《竹書紀年》載益代禹立,拘啟禁之,啟反起殺益以承禹祀。蓋列國之史,異說如此。’《漢書·律曆誌》:‘張壽王言,化益為天子代禹。’皆與《紀年》略同,而傳統之說則與此異。《孟子·萬章上》:‘禹薦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啟,曰:“吾君之子也。”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啟,曰:“吾君之子也。”’(《史記·夏本紀》略同)後世多宗此說,而以《紀年》等書為‘妄’。實際益、啟之間爭奪王位,乃原始社會轉變為階級社會之反映。
[四]《竹書》曰:夏後開舞九招也。《山海經·大荒西經》注
案:《存真》、《輯校》作‘九年,舞九韶’。所據為《路史·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夏後開’即夏後啟,漢景帝名啟,避‘啟’字諱,漢人因改‘啟’為‘開’。吳大澄《韶字說》雲:‘古文召、紹、韶、招、□、昭為一 字。’(《字說》,據《說文解字詁林》補遺卷三上) 是‘九招’即‘九韶’。《帝王世紀》:‘啟升後十年,舞九韶。’(《太平禦覽》卷八二引)《山海經·大 荒西經》:‘開上三嬪於天,得九辯與九歌以下。’又 《海外西經》:‘夏後啟於此舞九代。’《楚辭·離騷 》:‘啟九辯與九歌兮,(夏)[下]康娛以自縱。’又《天問》:‘啟棘賓’(商)[帝],九辯九歌。‘九招’、‘九 韶’、‘九歌’、‘九辯’,當為一事。
[五]啟征西河。《紀年》雲。《北堂書鈔》卷一三帝王部
案:《存真》、《輯校》作‘二十五年,征西河’。所據為《路史·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
《帝王世紀》︰‘(啟)三十五年,征河西。’(《禦覽》卷八二引,‘河西’當即‘西河’。)啟征西河必有史實。今本《紀年》:‘(帝啟)十五年,武觀以西河叛,彭伯壽帥師征西河,武觀來歸。’其說當出於《逸周書·嚐麥》:‘其在啟之五子,忘伯禹之命,假國無正,用胥興作亂,遂凶厥國,皇天哀禹,賜以彭壽,思正夏略。’朱右曾《逸周書集訓校釋》雲:‘五子,五觀也,亦曰武觀,啟子。’《呂氏春秋·音初》:‘殷整甲徙宅西河。’古本《紀年》:‘河亶甲整即位,自囂遷於相。’(見後)是西河即相,今之河南安陽,與觀地(觀在衛)相近。所謂‘啟征西河’,疑即指啟誅五觀。
[六]《竹書》雲:即位三十九年亡,年七十八。《真誥》卷一五注
案:《存真》作‘二十九年【陟】,年九十八’,所據為《路史·後紀》卷一三注。《輯校》從《真誥》注。《真誥》雲:‘夏啟為東明公,領鬥君師。’注:‘禹之子也,姓姒。’下即引《竹書》雲雲。 《存真》、《輯校》所引《路史·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
《輯校》雲:‘《太平禦覽》八十二引《帝王世紀》:“啟升後十年,舞九韶。三十五年征河西。”而《通鑒外紀》:“皇甫謐曰:啟在位十年。”則《世紀》不得有三十五年之文,疑本《紀年》而誤題《世紀》也。此與《真誥》所引“啟三十九年亡”符同。《路史》注既引《紀年》“啟在位二十九年”,故“征西河”亦雲“在二十五年”矣,未知孰是?'
[七]薛瓚《漢書集注》雲:(《汲郡古文》)又雲:太康居斟尋。《水經·巨洋水注》
臣瓚曰:……《汲郡古文》雲:太康居峕尋。《 漢書·地理誌》注
臣瓚雲:……《汲塚古文》雲:太康居斟尋。《 史記·夏本紀》正義
《汲塚古文》雲:太康居斟尋。《 史記·周本紀》正義
案:《巨洋水注》等書引《汲郡古文》雲:‘太康居斟尋,羿亦居之,桀又居之。’乃隱括之辭,非原文。
《水經注》稱薛瓚《漢書集注》,裴駰《史記集解序》、顏師古《漢書敘例》作‘臣瓚’,以為‘莫知姓氏’,裴氏又稱其書名《漢書音義》,皆與酈氏異。《穆天子傳》敘錄有校書郎傅瓚者曾參與校理之役,《史記索隱》以為即臣瓚,又引劉孝標說以為於瓚。《敘例》謂臣瓚‘舉駁前說,喜引《竹書》’。《索隱》以為傅瓚,疑是。臣瓚所引《竹書》,稱《汲郡古文》或《汲塚古文》。
[八]薛瓚《漢書集注》:……(《汲郡古文》)又雲……羿亦居之。《水經·巨洋水注》
臣瓚曰:……《汲郡古文》雲:……羿亦居之。 《漢書·地理誌》注
臣瓚雲:……《汲塚古文》雲:……羿亦居之。 《史記·夏本紀》正義
《汲塚古文》雲:……羿亦居之。《史記·周本紀》正義
案:《巨洋水注》等書引《汲塚古文》雲:‘太康居斟尋,羿亦居之,桀又居之。’《存真》、《輯校》據此作‘【羿居斟尋】’。
[九]《紀年》曰:帝相即位,處商丘。《太平禦覽》卷八二皇王部
案:《輯校》‘帝相’作‘後相’(《存真》同),‘處’作‘居’,影宋刻及鮑刻《禦覽》皆與所引異。
《左傳·僖公三十一年》:‘冬,狄圍衛,衛遷於帝丘。卜曰三百年。衛成公夢康叔曰:“相奪予享。”公命祀相,寧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類,不歆其祀。杞、鄫何事?相之不享於此,久矣!非衛之罪也。”’是帝相曾處帝丘。王應麟《通鑒地理通釋》卷四因謂‘今按“商丘”當作“帝丘”’。《存真》雲:‘“商”當為“帝”。帝丘,秦漢之濮陽,……《左傳》“衛遷帝丘,衛成公命祀相”,是也。’(雷學淇《考訂竹書紀年》卷二說同)疑是。
[一0]《紀年》曰:(帝相)元年,征淮夷。《太平禦覽》卷八二皇王部
案:《存真》、《輯校》作‘元年,征淮夷、畎夷’。據《路史》增‘畎夷’二字。《輯校》又引《後漢書·西羌傳》:‘後相即位,元年,乃征畎夷。’《存真》未收。《訂補》雲:‘按《西羌傳》雲:“後 相即位,乃征畎夷”,注不雲出《紀年》,王氏蓋以《西羌傳》三代事多本《紀年》而推定之,惟欠釋明,偶失。’《存真》、《輯校》所引《路史·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
甲骨文所記方國有‘隹屍’(《殷虛書契後編》下三六·六),郭沫若同誌雲:‘卜辭有隹屍,殆即淮夷。’(《殷契粹編》考釋頁五)有關‘淮夷’史事,屢見西周金文及先秦典籍。
[一一]《紀年》:二年,征風夷及黃夷。《太平禦覽》卷八二皇王部
(《竹書紀年》曰):後相即位,二年,征黃夷 。《後漢書·東夷傳》注
《竹書紀年》曰:(相)二年,征黃夷。《 通鑒外紀》卷二
案:《輯校》所引尚有《路史·後紀》卷一三注一條,見本書附錄。
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卷八雲:‘《後漢書·東夷傳》曰:“夷有九種,曰畎夷、於夷、方夷、黃夷、白夷、赤夷、玄夷、風夷、陽夷。”……黃白赤玄以服色而別者,與方風等皆近海之夷。'
[一二](《竹書紀年》曰):(後相)七年,於夷來賓。《後漢書·東夷傳》注
《紀年》曰:(相)七年,(幹夷來賓)。《 通鑒外紀》卷二
案:《通鑒外紀》作‘幹夷’,誤。《存真》、《輯校》所引《路史·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
甲骨文中所記方國有‘盂方’(《殷虛書契後編》上一八·六),且屢見,郭沫若同誌雲:‘所謂盂方者,可知乃殷東方之國也。……宋地亦有名盂者,《春秋·僖二十一年》“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曹伯會於盂”。杜注:“宋地,襄邑西北有盂亭。”地在河南睢縣。又《左傳·哀二十六年》:“六子在唐盂”,顧棟高謂與睢縣之盂為一地。餘意卜辭之盂方當即此附近之古國。’(《卜辭通纂》考釋頁一二七)‘盂方’當即‘於夷’。楊樹達《積微居甲文說》雲:‘於夷即卜辭之盂方。’(卷下頁四四)陳逢衡《竹書紀年集證》卷一0、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卷八皆謂‘於夷’即《禹貢》之‘嵎夷’。《禹貢》戰國時人所為,距商代已遠,且地在今山東蓬萊一帶濱海之地(顧頡剛先生說,見《中國古代地理名著選讀》頁一三),地望亦不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