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若初厭惡地皺了皺眉頭,對這個男人諸多無理的要求感到不耐煩,不過還是把這件舉手就能完成的事情幹了。他接過酒杯,癡癡地看著她,嗬嗬地笑了。“初初,還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麵嗎?”
“不記得。”夏若初冷漠地應道。
簡銘昭喝了口紅酒,咳了一聲,傷口的血往外溢出,讓人感覺口中喝進去的紅酒通過傷口流了出來。“那天,你第一天到學校那天,在校門廣場上,我見到了你。”
夏若初回想一下,並不記得初到學校那天在校門廣場見到他。
“當時……我開了一輛法拉利,黃、色的,從你麵前經過,你看到不看我一眼,而我深深地被你那種眼神吸引了。很多女生都為我尖叫,都為我癡迷,而你隻顧走自己的路。那時,我就覺得,你和其他女生不一樣。”他又喝了一口,傷口的血依然在流。“初初,記得嗎?記得嗎?我一直看著你啊,你為什麼不看看我……”
夏若初想啊想,印象中好像是在校門廣場經曆過類似的情況。
他睜著朦朧的眼,癡癡地看著她,幸福似的笑了。“如此說來,我是第一個遇到你的人。比周淩赫早,比商式早。後來想想,如果當時上去跟你搭訕,結果會是如何,你一定會愛上我的。人生若初。初初,如果當時,我給你留下一個美好印象,你一定會愛上我的,一定會的。”
命運如此安排總是有道理的。縱使當時候你和我搭訕,我未必能愛上你。愛情和相遇的先後並無關係。夏若初如是想,看著他的眼神露出絲絲憐憫。畢竟這個男人曾愛過她。在他、周淩赫、商式三個男人之中,他是傷她最深的一個,然而也是她從未愛過的一個。
猛地,他的聲音提高了許多,“憑什麼,我是第一個遇見你的,憑什麼讓他們搶了去,周淩赫一直都在算計你,他嫌棄你醜,他是個花心大蘿卜,偽君子,小人。他會追求你,完全是因為我和他打賭,打賭一個星期之內追到你,賭資是他手上那枚戒指而已。初初,在他眼裏,你隻不過是和一枚戒指等值的而已。我不同,我全身心地愛你,為了你放棄一切。初初,你是愛我的,一定是的。”
雖然現在已經放棄周淩赫,聽到這樣的話,她的心陣陣抽痛。少女時代青澀美好的回憶就這麼給毀了。她無言地冷笑,笑自己太傻,太癡。或許,這就是青春。在青蔥時代,總要傻幾回吧。
他舔了舔嘴角的酒跡,開始輕輕哼唱:“隻是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無法忘掉你容顏,夢想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見,從此我開始孤單思念,想你時,你在天邊,想你時,你在眼前,想你時,你在腦海,想你時,你在心田……”
聽著他的哼唱,夏若初的心情平靜不少,閉上雙眼,出現的是商式的麵容,想起與他初次見麵的一點一滴。他恰好經過,她從天而降,落在他身上,這就是緣分,是他與她的傳奇。那天,她不止多看了他一眼,並且吻了他。現在,她並不後悔當時莫名其妙地丟了初吻,因為獻給了對的人。
“初初,能在滿足我一個願望嗎?”他的手無力地垂著,酒杯哐當一聲掉到地上。男人的聲音把她的思緒從甜蜜的回憶中拉了回來。
“可不可以吻我一下?”他貪婪地望著她。
夏若初厭惡地瞟了他一眼,對這個要求表示驚訝。
“不可以嗎?”他失望至極,目光越發黯淡。“我都是要死的人,你就不能滿足一下最後這個願望嗎?”
“你死不了。”夏若初語氣冷冷的。隻不過是腹部中了一刀,不是致命的,如果真想要他的命,她就會對著心髒一刀下去了。
“沒有你,我活不下去。”他猛地坐了起來,拉著她的手。
“這些年你不過得好好的。”夏若初不為所動。
“初初,你是愛我的,對不?初初,不要離開我,我會好好愛你的。比任何人都愛你。初初,我愛你,初初,我好愛好愛你。沒有你,我真的活不下去。初初,我好愛好愛你。”他跪倒在她麵前,抱著她的雙腿,大哭起來。直到現在,他依然對她抱有幻想。
夏若初筆挺地站著,一動不動,對他的哀求置若罔聞。
短暫的寧靜後,他哈哈狂笑著,扶著她的身體,站了起來,瞪著一雙眼睛,直愣愣地盯著她,咕嚕咕嚕地咽口水。
“放手。”夏若初厭惡這種笑容,及這種吞口水的聲音,厭惡地掙紮了一下,聽到了開門的聲音,轉頭一看,門打開,看到一個人走進。“學——長——!”她欣喜地喚道。這就是所謂的心靈相通啊,想見他,他就出現。
連日來,商式都在查何以姿自殺一事,查來查去,查到了自己身上,倒不是本來的自己,而是與他有同樣麵容的人罷了。在國外一家有名的整容醫院那裏得來的信息,一年前,名叫簡銘昭的男子開始在這裏接受整容手術,前前後後進行了上百次手術,最後完全換了一張臉,也就是他現在的模樣。再查下去,這個男子竟然和商烈有關係。當他要聯係商烈之時,醫院傳來消息,夏宗德被名叫“商式”的女婿接走了。他立即想到了那個把麵容與自己相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