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效果不明顯,也有可能傳達給在二一〇五三八〇外門附近的共同體。
隻要賣人情給受魔王麾下欺壓的共同體,傳言就會在背地裏慢慢擴散開來吧。
「是啦,就像小不點大人你擔心的,也有很大的可能會引來其他魔王吧。不過,應該有過成功打倒魔王的前例吧?」
黑兔是這樣說明的:「隻要打倒魔王,就能讓對方隸屬於自己旗下」。這句話證明了過去有人能夠打倒魔王,同時也是拉攏強大棋子進入組織的好機會。
「現在共同體最欠缺的就是人才。我不會奢求對方得和我同等,不過起碼想要跟得上我的人才。不過是成是敗全看小不點少爺你。要是有其他更帥的作戰,我也不會吝於協助喔?」
仁再度望向咧嘴笑著的十六夜,先前的怒氣已經消失無蹤。
他的作戰的確合理。要投下讚成票當然不是難事,然而也不能忘記其中還有著嚴重的不安要素。在這個前提之下,仁提出了一個條件:
「我隻有一個條件。可以請十六夜先生你一個人去參加『Thousand
Eyes』下次舉辦的恩賜遊戲嗎?」
「什麼?要我展現實力嗎?」
「那也是原因之一,不過還有另一個理由。因為在那場遊戲裏,將會提供我們有義務奪回的另一項重要物品作為獎品。」
名號與旗幟。重要程度甚至與這些匹敵的共同體之寶。
「該不會是……以前的同伴嗎?」
「是的,而且不是普通的同伴,是前任魔王。」
十六夜的眼中閃過一道光。輕浮的笑容看來更有魄力,開始散發出帶有危險氣息的氣質。
「喔?前任魔王是以前的同伴嗎?這件事代表的意義可不少呢。」
仁也點頭回應。
「是的,你想的不錯,前代共同體曾經有過和魔王交手並取勝的經驗。」
「而且這世界還存在著那種……即使麵對能讓魔王加入的共同體,也照樣能夠摧毀的家夥——我想暫時就用超魔王這種超美妙的命名來稱呼吧!」
「並……並沒有那種命名。魔王之間也有能力優劣的差別,可以說是各有特色。例如雖然白夜叉大人也擁有『主辦者權限』,但現在已經不再被稱為魔王了。所謂魔王再怎麼說都是指那些濫用『主辦者權限』的人。」
仁解釋,「主辦者權限」本身隻不過是讓箱庭更加熱鬧的裝置之一。
在這權限開始被濫用之後,才出現「魔王」這種稱呼。
「遊戲主辦人是『ThousandEyes』的幹部之一。應該是和打倒我們的魔王進行某種交易才會取得同伴的所有權吧。對方是商業共同體,如果能以金錢尋求解決之道是最好,不過……」
「簡單來說就是窮人命苦吧?總之,我隻要奪回那個是前任魔王的同伴就行了吧?」
仁點頭回應。如果十六夜能辦到這件事,無論如何都想要拜托他幫忙。
「是的。如果能奪回,不但能進行對抗魔王的準備,我也會支持十六夜先生的作戰。所以,麻煩先不要告訴黑兔……」
「了。」
十六夜起身,在打開會議室門扉打算回自己房間前,似乎突然想到了什麼,又對仁說道:
「明天的遊戲可別輸啊。」
「是的,謝謝。」
「要是輸了,我可要退出共同體。」
「是的……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