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務處總辦田征葵,湖南人,因女兒田小姐受辱之事深深地卷入保路風潮,對保路同誌會恨之入骨。成都血案中,他是下令開槍的主要元凶之一。四川省獨立後,田征葵變服易姓,攜妻帶子,準備私逃湖南老家避難,途中被夏之時的起義軍抓獲,經蜀軍政府審判後斬首示眾,抄獲的幾箱黃金悉數充公。田征葵的女婿、原彭縣經征局局長唐豫桐,趁一片混亂中逃脫,後不知所蹤。女兒田小姐被革命軍活捉,在監獄中關押了三個多月,出獄後幾經輾轉,後墮入重慶金沙崗一家妓院,終日以淚洗麵。
幸免於難的成都旗兵
在風起雲湧的四川保路運動中,立憲派首領羅綸自始至終是這場運動的二號頭目。據張惠昌《立憲派人與四川谘議局》一文敘述,羅綸在四川獨立後想做都督,自認為保路運動他出力最大,蒲殿俊並沒有怎麼出力,因此,趙爾豐交印前,羅綸派了兩個心腹親信到總督府,要趙將大印交給他們,不要交蒲殿俊,此事弄得趙爾豐莫名其妙,打電話詢問周善培等人,周善培轉而詢問蒲殿俊,蒲神情猶豫,沉吟道:“羅子青不會那麼荒唐。”後來蒲直接詢問了羅綸,羅矢口否認。這樁無頭公案如果說確有其事,無疑是羅綸的一個瑕疵。
即便如此,羅綸在四川獨立後處置成都滿族問題上遵守契約精神的舉動,仍是他人生中光彩照人的一筆。
據萬保君《1911辛亥風暴下的成都滿族》一文記載,從清康熙年間起,常駐成都的旗兵1600名,並將旗兵家屬陸續接來定居,此後逐年增加,至1904年戶部調查統計:實有人口5100多戶,男丁1.2萬人,女子9千多人,合計2.1萬人,並駐有八旗兵3營2千多人。旗人平時的生活方式,男子主要以練習騎射為主,以備挑選入伍當兵(按清製,旗民不許經營工商或從事其他職業);女子則主要是居家學習女紅,操持家務,基本不與外界接觸。
辛亥革命爆發後,清廷下令各地駐防旗兵對武裝暴動進行血腥鎮壓,此舉導致了各地駐防旗人的重大傷亡。如在西安,10月23日,漢軍大都統張鳳翽率兵進攻滿城,守城旗兵約5千人拚死抵抗,經過一天的激戰,革命軍攻占了滿城,西安將軍文瑞自殺,旗人死亡2千餘人,婦孺投井自殺者尤眾。福建福州新軍起義,福州將軍樸壽、總督鬆壽等拒絕了起義軍提出的和平解決條件,雙方展開了生死對決,結果旗兵失敗,雙方均有傷亡,八旗兵死亡人數達數百人。此外,在杭州、新寧、荊州等地,也都發生了大規模的流血事件。
紛亂繁雜的各種消息傳到成都時,居住在成都滿城的旗人震驚不已,認為大禍臨頭,世紀末日之痛感彌漫滿城,有的六神無主,有的消極待之,更有一種聲音在旗人中流行:與其坐以待斃,不如拚死一搏。眾人橫下了一條心,除將現有3營旗兵加強裝備外,還把庫存的刀槍長矛發給青壯年,許多人將家畜家禽悉數殺掉,吃了好上戰場。有不少人表示,萬一事急,老幼婦女先行自殺,精壯男丁殺出滿城,與漢族兵對殺。這種破釜沉舟的悲壯情緒感染了每個旗人,極有可能導致出兩敗俱傷的後果,形勢一觸即發。
情況萬分危急之際,時任大漢四川軍政府招撫局長的羅綸來到滿城,約見同榜舉人、八旗紳士趙榮安,一同去見成都將軍玉崐,共同商討和平解決旗人的辦法。為了解除旗人的懷疑,羅綸甚至還把自己的家眷送入滿城,安排在友人趙榮安家中住下,以表示他和平解決的真心。按照《四川獨立條約》,其中官定獨立條件的前兩條即為“不排滿人”和“安置旗民生活”,羅綸此舉嚴格遵循契約精神,是頗為時人所稱道的。隔著一百年的曆史回頭看,在暴力革命已蔚然成風的情形下,依然對生命保持尊重和珍惜,實在殊為難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