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事變之後的較量(3)(1 / 3)

1941年1月11日,周恩來正在化龍橋虎頭岩出席《新華日報》創刊3周年的慶祝活動。中共南方局機要員急匆匆地送來一份急電:皖南新四軍在北移途中被包圍襲擊了。周恩來向大家宣布了國民黨發動皖南事變的消息,並譴責了國民黨頑固派的陰謀。這時,大廳裏的電燈突然熄滅,屋子裏一片漆黑。過了一會兒,電燈又亮了。周恩來鼓勵大家說:“有革命鬥爭經驗的人都懂得怎樣在光明和黑暗中奮鬥,不但遇著光明不驕傲,主要是遇著黑暗不灰心喪氣,隻要大家堅持信念,不顧艱難向前奮鬥,並且在黑暗中顯示英勇卓絕的戰鬥精神,勝利是會到來的,黑暗是必然被擊破的。”

1月17日晚,國民黨政府軍事委員會“以皖南新四軍違抗命令,不聽調動;不按指定路線由銅、繁一帶步移,而經涇縣南襲擊友軍為借口,發布撤銷新四軍番號、將葉挺移交軍事法庭審判的通令和談話。”國民黨政府軍事委員會聲稱:據第三戰區司令長官顧祝同來電說:國民革命軍新編第四軍違抗命令,不遵調遣,自上月以來,在江南地區,集中全軍,蓄意擾亂戰局,破壞抗日陣線,陰謀不軌,已非一日,本月初,自涇縣潛向南移,竟於4日,膽敢進攻我前方抗日軍隊陣地……我前方被襲各部隊,對此不測之叛變,若不忍痛反擊,前線各軍之將士,無以自衛……職為應付危急,不得不為緊急處置……茲已將該新編第四軍全部解散,編遣完畢,該軍軍長葉挺於當日就地擒獲,該軍副軍長項英潛逃不獲,正在飭部嚴緝歸案……該新編第四軍抗命叛變,逆跡昭彰,若不嚴行懲處,何以完成國民革命軍抗戰之使命,著將國民革命軍新編第四軍番號撤銷,該軍軍長葉挺著即革職,交軍法審判,依法懲治,副軍長項英著即通令各軍嚴緝歸案訊辦,藉伸軍紀,而利抗戰。特此通令。

周恩來得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發布的通令和談話後,立即向國民黨談判代表張衝和國民黨政府參謀長何應欽提出抗議,並在電話裏憤怒斥責何應欽:“你們的行為,使親者痛,仇者快,你們做了日寇想做而做不到的事。你何應欽是中華民族的千古罪人。”連夜,周恩來為《新華日報》寫了悼念皖南事變死難烈士的題詞和挽聯,這就是“為江南死國難者誌哀”和“千古奇冤,江南一葉,同室操戈,相煎何急!!”他指示《新華日報》以抗議國民黨新聞檢查的辦法發表,並親自布置使報紙如何突破國民黨封鎖的工作,以便趕在重慶其他報紙出版之前將《新華日報》發出去。報社將題詞刻成木版後,立即拚版,快速印刷。天亮前把印好的報紙放進鋪蓋裏,裝入籮筐,從紅岩後山偷運進城。當國民黨特務發現報紙上有周恩來的題詞時,《新華日報》已經傳遍了整個山城。

18日下午,《新華日報》許多賣報的人員遭到國民黨特務、警察、憲兵的毆打和關押,就連報館的營業部主任也未能幸免。當時,周恩來同國民黨代表張衝正好在《新華日報》營業部,他獲悉這一消息後當場向張衝提出嚴重抗議,要求國民黨方麵立即釋放被關押的人員。國民黨警察和憲兵不得不釋放了這些人員。為了動員各方力量,揭露內戰分裂危機,製止國民黨頑固派的反共投降活動,周恩來組織中共南方局和《新華日報》社的幹部,向國民黨內部的抗戰派和元老派、各民主黨派、新聞界、文化界、工商界,以及外國記者和外交人員,宣傳皖南事變真相,抗議國民黨頑固派的反共罪行。

為研究如何駁斥國民黨頑固派對新四軍的造謠和汙蔑,1月18日下午,葉劍英主持召開會議進行討論。參加討論的有李濤、邊章五、薛子正、傅大慶、雷英夫、徐冰、陳家康、章漢夫等。針對國民黨政府軍事委員會通令和談話對新四軍的汙蔑,會議列出8個問題,以具體事實給予回擊。會後,指定南方局軍事組成員將會議討論的結果整理成文章。第二天淩晨,他們寫出長達6000餘字的《新四軍皖南部隊慘被“圍殲”真相》一文。周恩來審閱後提出了具體的修改意見,並指示以傳單的形式秘密散發。19日上午,《新華日報》印好了這篇文章,南方局和《新華日報》的同誌將其散發出去。

文章說,江南慘變,親痛仇快,而軍事委員會通令與其發言人及重慶中央、掃蕩、益世、商務、時事各報紙對新四軍任意汙蔑,曲解事實,混淆聽聞,即使較公正的報紙在議論統治下,也不能揭露陰謀,發表公論,以致黑白難明。為使國人能明白事變真相,揭露內戰陰謀,以挽救目前嚴重危局起見,特選擇有關重大問題,分別記明如下:(1)關於所謂新四軍違反命令不受調遣的問題;(2)關於新四軍渡江路線問題;(3)關於新四軍移動時間問題;(4)所謂“借端要索”問題;(5)究竟誰打誰的問題;(6)所謂要在江南建立根據地的問題;(7)葉、項正副軍長與新四軍部隊;(8)取消番號與審判軍長。文章對所列的8個問題一一給予了答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