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附(7)(3 / 3)

這樣做的結果,就使政府接近或在變相地幹預和插手農業的規劃。在中國數萬萬畝的耕地中,應當用多少來種植糧食?又應用多少種植棉花、蔬菜、油料等其他作物,每一類當種多少?對各地區不同情況應如何處理,又如何落實到每一縣每一村?在當時的行政狀況之下,能夠依靠怎樣的組織和人員去推行這些計劃?又如何對待農民的規避行為和可能的“重副輕農”傾向?……可能正是這些細節和具體問題限製了清代的努力。因此到二十世紀中葉以後,這些做法才被大規模的加以試驗。

不能否認,清代政府在十八世紀的作為,與一個現代政府還有很大的距離。隨著所謂“現代化”向世界各地的推展,各國都開始追求農業產量的增加,以及國家稅收的提高。盡力增產遂成為世界各地的普遍現象。也許這正是清代政府強力幹預經濟的一個原因?盡管中國仍未脫出一個“非充分發展”(“發展不充分”)經濟。盡管清代政府發展經濟的目標,並不在於增加稅收。;雍正十二年河東總督王士俊奏報墾荒事宜;“臣恭繹諭旨(按:指雍正元年鼓勵墾荒諭),總以開墾為足民本計,非欲增收課賦。”朱批:“嘉是覽之”(《雍正朝漢文朱批奏折彙編》,25冊955頁);乾隆十三年五月陝西巡撫陳宏謀奏:“朝廷恩意,惟在盡地利以養窮民,不在複荒額而增賦稅”(第一曆史檔案館檔案,1143號);關於清代的“不加賦”政策,參見《十八世紀中國的經濟發展和政府政策》,頁2022。)

在二十世紀中國的現代化努力中,在這一問題上曾走過曲折的道路。這就是在生產的製度選擇和方式方法上,政府的直接幹預和規劃種植,雖然它最終讓位給了一種“市場經濟”。但就是這點,在清朝也不是沒有先例。如乾隆初年決定禁止“踩麯燒鍋”,不久之後也與煙禁一起放棄,高宗從中得到的教訓是,“天下事有言之近理而行之了無實際者,皆此類也”。

於此都可看到十八世紀與二十世紀的密切關聯。

七、福利國家

中國傳統的“政治哲學把維持大眾福利置於最優先的地位”,美國學者王國斌(R·Bin Wong)寫道,“國家視農民的物質福利為最重大的問題”。以前政府重視的是授田和開墾荒地,但到明清時期,“國家對農民物質福利的注意重點,從生產性活動轉到了消費”。國家製定政策來穩定許多物資——特別是糧食——的供給。為此,清朝創建了一個複雜的糧食供給係統。中央向地方官員收集關於糧價、氣候和降雨的資料,以預測何時何地可能發生嚴重缺糧以及如何做出反應。國家以常規的和非常規的手段幹預食物供給狀況,其核心是建立與維持一個儲糧數百萬噸的倉儲係統,代表著官方對人民物質福利的責任。這些做法在歐洲是完全無法想象的,更遑論能否做到了。在一篇代序中,學者李伯重說,上述那些保障人民起碼生存權利的物質利益手段,“早在它們成為近代福利國家的要素之前很久,在中國就已存在,而且占有重要地位。”

“中國古代有沒有社會福利思想?”南懷謹回答說,“有!社會思想早有了,社會福利思想也早有了”,不過,過去都偏重在個人做,現在才是由政府做。這樣說來,中國在十八世紀,豈不是已經進入了“現代”?

就在乾隆初年,政府擴大糧食倉儲的努力達到了一個高峰,其目標是把原有的倉儲數量予以成倍的擴大。在鼓勵私人捐監的同時,也依靠官府的采買。為此一度打算敞開收購餘糧,議行田賦征實,以期“餘三餘一”、“一勞永逸”地解決糧政和糧食問題。同時,破格賑糶救濟(如平糶不拘額數、於四鄉設廠、借糧減息免息、增加賑濟麵、正賑外複設加賑等)。諭:“寧可國家多費帑金,不可使閭閻一夫失所”。並為之完善了糧價呈報製度和建立了清代人口統計製度(清初以來九十餘年隻統計“人丁”而非大小男婦人口)。